經黨中央、國務院批準,第三輪第二批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近日全部實現督察進駐。
據了解,7個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以下簡稱督察組)分別對上海、浙江、江西、湖北、湖南、重慶、云南7個省(市)開展為期約1個月的督察進駐工作。
本批次中央生態環保督察與以往有哪些不同?又有哪些重點需要特別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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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籌開展流域督察和省域督察
是此次督察創新之舉
記者注意到,本批督察增加了“統籌開展流域督察和省域督察”這一重要信息點。而本批被督察省份也全部在長江流域,這也成為統籌開展流域督察的重要基礎。
本批被督察省份覆蓋了長江流域的上、中、下游,區域內江河湖泊眾多。例如湖南的洞庭湖,江西的鄱陽湖,云南的滇池、洱海等高原湖泊以及湖北的洪湖。這些江河湖泊的生態環境狀況影響著長江生態環境質量。
根據公開資料,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在第一輪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情況開展“回頭看”時已經對部分江河湖泊開展了專項督察。例如針對江西鄱陽湖水環境問題、湖南洞庭湖生態環境保護、湖北長江保護與湖泊開發問題、高原湖泊環境問題等安排專項督察等。
可見,在第一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期間,已經有意識地對流域中的江河湖海開展專項督察,利于從點到面掌握長江經濟帶流域的整體性問題。
本批督察統籌開展流域督察和省域督察,既關注長江經濟帶流域性整體性問題,以及生態環境共性問題;也注重結合各省(市)經濟社會發展、自然資源稟賦、生態安全定位,找準各省(市)突出問題。
目前,長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正處于由量變到質變的關鍵時期,取得的成效還不穩固,客觀上也還存在不少困難和問題。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這項創新之舉,不僅能夠推動沿江各省份加速解決發展中的個性問題,也能夠通過督察各省份為長江健康發展“把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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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流域
重點關注問題也更具有針對性
本批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重點關注的問題,與前幾輪相比,有共同之處。
包括重點關注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貫徹落實情況;黨中央、國務院有關重大決策部署和長江保護法等法律法規落實情況;綠色低碳發展情況,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堅決遏制“兩高一低”項目盲目上馬情況;污染防治攻堅戰進展情況;大氣污染防治中的突出問題;此前督察發現問題整改情況;人民群眾反映突出的生態環境問題;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落實情況等。
共性問題之外,還有一些針對本批督察提出的、需要關注的個性問題,這些個性問題與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息息相關。
記者通過梳理發現,大致有以下幾個要點:一是違法違規侵占自然保護地、突破生態保護紅線開發建設、破壞岸線,以及耕地生態破壞等問題。
這些問題在歷次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中有一定體現,有的省份為建設項目侵占保護區、大興房地產項目建設,“環湖開發”“貼線開發”現象突出,擠占了湖泊生態空間、破壞生態系統完整性,成為備受矚目的典型案例。
二是環境基礎設施建設運行、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固體廢物尤其是建筑垃圾處理處置情況。
環境基礎設施建設運行情況,在去年年底剛結束的第三輪第一批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中有充分的體現,督察期間5個典型案例全部聚焦環境基礎設施建設運行不到位的問題,而本次督察也將還會重點關注。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在歷次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中的典型案例中涉及不多,但是在督察反饋意見中有部分體現,例如“農業面源污染管控不力”“化肥減量工作不嚴不實”等,而且大多存在于農業大省。固體廢物尤其是建筑垃圾處理處置在歷次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中多次被提及,本次也特別提出,亟需重視。
三是重要湖泊保護治理和重要支流生態環境保護情況。由于涉及流域督察,因而重要湖泊保護治理和重要支流生態環境保護情況,是本次督察重點聚焦的問題。
此外,記者還特別注意到,本批重點關注的問題還有長江十年禁漁落實不到位的問題、“三磷”污染治理情況等,這兩點具體問題被提及,也是站在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的新征程上,需要被督察對象高度重視、不容忽視的必答題。
面對首次統籌開展的流域督察和省域督察,各省份在“考題”中將交出什么樣的“答卷”?在接下來的一個月中,將會有直觀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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