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水利水電發展總公司重慶市綦江區福林水庫工程項目環評批準書
渝(綦)環準〔2019〕119號
重慶市水利水電發展總公司:
你單位(聯系人:康工,手機:15114034836)報送的重慶市綦江區福林水庫工程項目由重慶后科環保有限責任公司編制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及相關材料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等法規的有關規定,經研究,批準該項目在重慶市綦江區東溪鎮、趕水鎮、篆塘鎮,水庫壩址坐落于綦江左岸一級支流——福林河上建設。該項目在設計、施工和營運中應按以下要求辦理:
一、建設內容和建設規模:水庫正常蓄水位498.00m,死水位455.00m,調節庫容936萬m3,總庫容1124萬m3,灌溉面積3.68萬畝,為東溪、趕水、篆塘場鎮提供原水年均733萬m3,灌區農村人畜用水量年均100萬m3。福林水庫工程由樞紐工程和灌區工程兩大部分組成。樞紐工程主要包括大壩、溢洪道、取水塔、引水隧洞、上壩道路和管理房工程等;灌區工程主要由總干渠、新廟干渠、篆塘支渠、趕水支渠以及渠系建筑物組成。勞動定員30人,年工作300天。項目總投資72764萬元,其中環保投資732萬元。
二、該建設項目應嚴格按照本批準書附件規定的排放標準及總量控制指標、輻射劑量控制限值執行,不得突破。
三、該項目在設計、建設和生產過程中,應認真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生態保護及污染防治措施,重點做好以下工作,以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和總量控制的要求。
(一)施工期
1.廢水:混凝土養護廢水、骨料加工廢水、含油廢水等經沉砂池、隔油沉砂池等處理后回用于場地抑塵、車輛沖洗、砂土拌合用水,基坑排水、管道試壓廢水、隧洞施工漏失廢水、初期雨水經絮凝或沉淀后排入環境;生活污水經各施工區所設一體化污水處理設備處理達《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一級標準后排放。橋梁樁基施工泥漿水和車輛沖洗水,經過沉淀處理后回用,不外排。移民安置房屋施工廢水主要為施工機械、運輸車輛沖洗廢水,建構筑物的養護、沖洗打磨廢水,施工廢水經沉淀后回用做車輛清洗水等,不外排。項目施工人員主要聘請當地附近農民,少數外地施人員可租用周邊居民房屋,不設置集中施工棚,吃住在居民家里,生活污水依托已有排污設施。料場廢水經生化池收集處理后用作農肥。渣場生活廢水經過生化池收集處理后用作農肥;沖洗廢水設置沖洗水沉淀池,循環使用。
2.廢氣: 施工場區、渣場料場,灑水抑塵。棄渣、粉質物料運輸過程中限速限載,采取篷布遮蓋,按規定線路行駛;對運輸要道、施工便道、進場道路進行硬化處置,并定期清掃、灑水抑塵,運輸車輛清洗后上路。 土石方開挖產生的裸露地面采取綠網遮蓋,對粉質原材料堆場進行加蓋密封,在卸料平臺周圍設置高壓水噴霧裝置,卸料時,進行噴霧處理,保持砂堆表層濕潤,防止卸料產生的風力揚塵;加強物料運輸和裝卸管理;文明裝卸;減小卸料落差。筒倉頂部配套設置脈沖式布袋除塵器進行處理,攪拌主機四周及頂部進行密閉,并在頂板部位設噴頭,在攪拌機工作期間噴水降塵。濕式鉆孔,棕墊遮蓋等措施。表土剝離揚塵在開采過程中采取灑水抑塵措施,采用霧泡機在剝離點噴霧灑水降塵;采區挖掘鏟裝時產生的粉塵,擬采用在物料上灑水,保持一定的濕度,可有效抑制粉塵產生。采用霧泡機在鏟裝點噴霧灑水降塵。為防止運輸道路積塵引起二次揚塵,運有石料的車輛采用棚布遮蓋,料場簡易運輸道路硬化并采取道路灑水抑塵措施。料場破碎篩分生產線均置于封閉的彩鋼棚廠房內,進料口設置噴霧灑水降塵裝置,采用濕式破碎,破碎篩分系統全部密閉于一個廠房內,各設備側旁安裝設置集氣罩收集破碎篩分粉塵,用袋式除塵器處理,處理后通過15m排氣筒排放;車間內采用濕式灑水降塵,并設置霧炮機降塵,加上廠房的密閉遮擋的雙重作用;碎石成品在皮帶落料及鏟裝過程均有粉塵產生,產品設置圍擋式,并設置噴淋灑水裝置,共設18個噴頭,設置可伸縮性卸料口降低落料高度。整個碎石成品堆場處于密封的破碎篩分車間內。烹飪油煙廢氣通過油煙凈化器處理后排放。
3.噪聲:將施工區內高產噪區域遠離環境敏感點布置,并設置臨時設備間、通過墻體隔聲,以減緩噪聲影響;物料運輸盡量安排在白天運輸,途徑密集居住區時采取緩速、禁鳴等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作業時間,盡量避免夜間作業。施工中進行陸域爆破作業時,應根據所保護建筑物需要安全警戒距離,按照《爆破安全規程》要求嚴格控制炸藥用量,采用淺孔松動爆破或預裂爆破。
4.固廢:樞紐工程開挖的無用料全部用于壩區綜合整治利用。輸水管線施工產生的廢棄土石方考慮就近運往趕水、篆塘隧洞進出口棄渣場填埋處置。移民安置房屋施工期建筑垃圾,送指定渣場處理。料場施工期和開采前期剝離表層土的臨時分區堆存于臨時堆場,后期剝離土層直接運至開采后形成的裸露平臺,并最終全部回填礦坑區等。產生的廢石用于道路維護,多余廢石放置在臨時堆場內。復建道路棄渣,運送至指定棄渣場。機修廢油并定期交有資質的單位清運處置。生活垃圾日產日清,經各施工區所設垃圾桶收集后,交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置。清庫廢物分類收集,外售作木材使用或運至綦江區生活垃圾填埋場處置。
(二)營運期
廢水:水庫綜合管理樓生活污水設置一體化污水處理設備處理達《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一級標準在壩下游排放。移民安置生活廢水經所設生化池收集處理后,作為農肥,不外排。灌區應采取科學的灌溉措施,加強工程管理,減少管道漏水;推行計劃用水、科學用水、合理進行水量調配;完善田間排水系統,盡量減小回歸水量;耕地應推廣使用高效低殘毒類農藥和化肥,降低N、P流失量。
廢氣:食堂烹飪外排油煙經凈化器處置后引至房頂排放,執行《重慶市餐飲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50/859-2018)中小型餐飲單位標準限值。
噪聲:水泵均布置在泵站房內,安裝減震基墊、消聲、房屋阻隔等措施,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標準》(12348-2008)2類標準,達標排放,防止噪聲擾民。
固廢: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當地環衛部門統一處置。餐廚垃圾桶裝收集后,交有資質的單位收運處置。漂浮物集中收集交,清運至綦江區垃圾填埋場填埋處置。
生態環境:水庫放空兼生態放水管于引水鋼管末端分出,再經一個三通分別接水庫放空管和生態放水管,在水庫放空管末端設檢修閥和錐形控制閥,放空管檢修閥前開孔設生態放水管及流量計,保證下泄必要的生態流量不小于0.0803m3/s。項目建成后,對施工臨時占地進行生態恢復,生態補償經費應由項目業主從項目經費或預備款中支出,交由保護區直接管轄單位用于保護區生物多樣性保護和生態恢復。對樞紐永久占地范圍內的施工臨時設施用地及管理房綠化用地進行土地整治及覆土,對經土地整治后的施工臨時用地以及工程管理范圍內的耕地采取植樹種草防護,對大壩管理房及壩后綜合整治區域采取生態綠化。對隧洞洞口和明敷管線永久占地以及埋管臨時占地進行土地整治及覆土,永久占地采取撒播種草防護,臨時占地采取復耕或撒播種草。料場開采結束后,在料場開挖邊坡坡腳設置排水溝,在坡腳碎落帶種植攀援植物,對取料平臺進行土地整治及覆土后采取復耕。對施工道路和施工生產生活區臨時占地進行土地整治及覆土后采取復耕或恢復植被,在永久道路兩側植行道樹。
本批準書未盡事宜,按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要求執行。
四、該項目建設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施工中,應把環境保護設施納入主體工程同步監理;竣工投產后,進行環保驗收,編制竣工驗收調查報告。
五、該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防治污染、生態保護與輻射安全防護措施發生重大變化的,你單位應當重新報批該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附:重慶市水利水電發展總公司重慶市綦江區福林水庫工程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準書附件。
(蓋章)
2019年11月19日
抄送:區環境行政執法支隊,東溪鎮、趕水鎮、篆塘鎮人民政府。
附件:
重慶市水利水電發展總公司重慶市綦江區福林水庫工程項目
污染物排放標準及總量指標
廢水
污染源 |
排放標準 及標準號 |
污染因子 |
濃度限值 (mg/L) |
排放量 (kg/d) |
總量指標 (t/a) |
生活污水 |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一級標準 |
pH |
6—9 |
/ |
/ |
COD |
100 |
/ |
/ |
||
SS |
70 |
/ |
/ |
||
BOD5 |
20 |
/ |
/ |
||
氨氮 |
15 |
/ |
/ |
||
動植物油 |
10 |
/ |
/ |
廢氣
污染源 |
排放標準 |
污染因子 |
有組織排放 |
無組織排放濃度(mg/m³) |
總量標準(t/a) |
||
排氣筒高度m |
濃度(mg/m³) |
速率限值(kg/h) |
|||||
食堂油煙 |
《重慶市餐飲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50/859-2018) |
油煙 |
屋頂 |
1.0 |
/ |
/ |
/ |
非甲烷總烴 |
10 |
/ |
/ |
/ |
噪聲
排放標準及標準號 |
最大允許排放值 |
備注 |
|
晝間(db) |
夜間(db) |
||
《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 |
60 |
50 |
|
固廢
固體廢物 名稱 和種類 |
固體廢物產生量 (噸/年) |
固體廢物主要成份 |
主要成份含量(%) |
處置方式及數量 (噸/年) |
|||
最高 |
平均 |
方式 |
數量 |
占總量% |
|||
生活垃圾 |
5.475 |
生活垃圾 |
/ |
/ |
交當地市政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置 |
5.475 |
100 |
餐廚垃圾 |
2.19 |
/ |
/ |
桶裝收集后,交有資質的單位處置 |
2.19 |
100 |
|
庫內清漂 |
1000 |
一般固廢 |
/ |
/ |
統一收集后,清運至綦江區生活垃圾填埋場進行填埋場處置。 |
1000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