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綦江區勤義壓鑄有限公司生產汽車氣缸蓋罩壓鑄件項目環評批準書
渝(綦)環準〔2019〕139號
重慶市綦江區勤義壓鑄有限公司:
你單位(聯系人:劉小利,手機:13022331961)報送的生產汽車氣缸蓋罩壓鑄件項目由重慶德和環境工程有限公司編制的《環境影響報告表》及相關材料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等法規的有關規定,經研究,批準該項目在重慶市綦江區三江街道鋼絲繩廠建設。該項目在設計、施工和營運中應按以下要求辦理:
一、建設內容和建設規模:租賃重慶機電控股集團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已建廠房,建筑面積1211m2。設置壓鑄區、打磨清理區、拋丸區打磨區、辦公室、值班室、倉庫及配套設施。不設食宿。年產汽車配件壓鑄件15萬件(其中氣缸蓋罩14萬件,機油泵殼1萬件)。勞動定員15人,三班制(8小時/班),年工作240天。項目總投資135萬元,其中環保投資27.4萬元。
二、該建設項目應嚴格按照本批準書附件規定的排放標準及總量控制指標、輻射劑量控制限值執行,不得突破。
三、該項目在設計、建設和生產過程中,應認真落實《環境影響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生態保護及污染防治措施,重點做好以下工作,以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和總量控制的要求。
(一)施工期
本項目施工期只是對現有廠房進行簡單打掃以及進行生產設備的安裝和布置,施工期對環境影響較小,故本項目不對施工期進行詳細評價。
(二)營運期
1.廢水:地面清潔廢水經隔油池(處理能力為3m3/d)處理后與生活污水一并經生化池(處理能力為4m3/d)處理達《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96)三級標準后,排入三江污水處理廠處理達《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B標準后排入綦江河。
2.廢氣:2.在熔化爐上方設置集氣罩,對熔化煙塵進行收集,其后由風機引至布袋除塵器處理后經15m高的排氣筒(1#)排放。拋丸粉塵由拋丸機自帶的布袋除塵器進行處理,輪砂機打磨時產生的粉塵經工作臺風口進行收集后引至自帶的布袋除塵器處理,經處理后的拋丸、打磨粉塵經管道引至一根15m排氣筒(2#)排放。
3.噪聲:營運期噪聲應采用低噪聲設備和采取消聲、減振、隔音等措施,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標準》(12348-2008)2類標準,達標排放,防止噪聲擾民。
4.固廢(含危廢):熔化產生的金屬渣、拋丸產生的不銹鋼丸,收集后暫存于一般固廢暫存點,外售物資回收單位;不合格品經收集后回用于生產線上做原料使用。廢液壓油、廢包裝桶(包括廢液壓油桶、廢脫模劑包裝桶)、金屬雜質定期交有危廢處置資質單位處置;廢棄含油抹布、廢手套混入生活垃圾交由環衛部門處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當地環衛部門統一處理。設置10㎡一般固廢間和8㎡危廢暫存間,落實“三防”措施。
5.總量控制:COD 0.015t/a,NH3-N 0.002t/a,SO2 0t/a,NOx 0t/a。
6.本批準書未盡事宜,按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要求執行。
四、該項目建設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施工中,應把環境保護設施納入主體工程同步監理;竣工投產后,建設單位原則上按照規定及時完成竣工環保驗收。
五、該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防治污染、生態保護與輻射安全防護措施發生重大變化的,你單位應當重新報批該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附件: 重慶市綦江區勤義壓鑄有限公司生產汽車氣缸蓋罩壓鑄件項目污染物排放標準及總量指標。
(蓋章)
2019年12月30日
抄送:區環境行政執法支隊,三江街道辦事處。
附件:
重慶市綦江區勤義壓鑄有限公司生產汽車氣缸蓋罩壓鑄件項目
污染物排放標準及總量指標
廢水
污染源 |
排放標準及標準號 |
污染因子 |
濃度限值(mg/L) |
排放量(kg/d) |
總量指標(t/a) |
生產廢水 生活污水 |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 |
COD BOD SS NH3-N 石油類 |
500 300 400 45 30 |
/ |
|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B標 |
COD BOD SS NH3-N 石油類 |
60 20 20 8 3 |
/ |
0.015 0.005 0.005 0.002 0.001 |
廢氣
污染源 |
排放標準及標準號 |
污染 因子 |
有組織排放 |
無組織排放(mg/m3) |
總量指標(t/a) |
||
排放口 高度(m) |
排放濃度限值(mg/m3) |
速率限值(kg/h) |
|||||
熔化爐 |
《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50/659-2016) |
顆粒物 |
15 |
50 |
/ |
/ |
0.135 |
SO2 |
400 |
/ |
/ |
0.0025 |
|||
NOX |
700 |
/ |
/ |
0.014 |
|||
拋丸機、輪砂機 |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50/418-2016) |
顆粒物 |
15 |
120 |
/ |
1.0 |
0.033 |
脫模劑 |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50/418-2016) |
非甲烷總烴 |
/ |
/ |
/ |
4.0 |
/ |
噪聲
排放標準及標準號 |
最大允許排放值 |
備注 |
|
晝間(db) |
夜間(db) |
||
《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 |
60 |
50 |
廠界噪聲 |
固廢
固體廢物 名稱 和種類 |
固體廢物產生量 (噸/年) |
固體廢物主要成份 |
主要成份含量(%) |
處置方式及數量 (噸/年) |
|||
最高 |
平均 |
方式 |
數量 |
占總量% |
|||
金屬渣 |
23.4 |
一般固廢 |
/ |
/ |
收集后外送物資回收單位處置 |
23.4 |
100 |
不合格品 |
1.988 |
/ |
/ |
收集后回用于生產線上做原料使用 |
1.988 |
100 |
|
不銹鋼丸 |
0.8 |
/ |
/ |
袋裝收集,分類收集后交由市政環衛部門處理 |
0.8 |
100 |
|
生活垃圾 |
1.5 |
生活垃圾 |
/ |
/ |
交由環衛部門處置 |
1.5 |
100 |
含油棉紗及手套 |
0.01 |
危險廢物 |
/ |
/ |
混入生活垃圾交由環衛部門處置 |
0.01 |
100 |
廢液壓油 |
0.5 |
/ |
/ |
暫存危廢暫存間,定期交有危廢處置資質單位處置,并簽訂危廢協議 |
0.5 |
100 |
|
廢包裝桶 |
0.12 |
/ |
/ |
0.12 |
100 |
||
金屬雜質 |
3 |
/ |
/ |
3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