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綦江區市政管理所
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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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按照《關于調整區城市管理局內設機構設置及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事項的批復》(綦委編【2021】37號)文件,重慶市綦江區市政管理所主要職能職責有:
(1)負責建成區主次干道的道路、橋梁、隧道等基礎設施及其附屬設施的統計、建設、維護、改造、管理工作。
(2)負責建成區的路燈、燈飾、光彩工程等基礎設施及其附屬設施的統計、建設、維護、改造、管理工作。
(3)參與城區市政設施、照明設施的規劃、方案審查、工程建設、項目驗收及移交管理工作。
(4)城區市政設施、照明設施的檢測評估、安全運行管理工作。
(5)城區公共停車樓場及戶外停車位的建設。
(6)指導全區各街鎮市政設施、照明設施的規劃、方案制作、工程建設。
(7)負責擬訂城市管理基礎設施專項規劃并組織實施,擬訂城區城市照明專項規劃并組織實施。
(8)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機構設置。
本單位屬正科級事業單位,內設機構4個職能科室,分別是辦公室、道橋科、城市照明科、安全科。
二、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1.總體情況。2021年度收入總計2,887.94萬元,支出總計2,887.94萬元。收支較上年決算數增加1,465.61萬元、增長103%,主要原因是:一是市政、照明設施日常維護費800萬元納入本年決算收入,上年納入主管部門決算收入;二是本年比上年增加了一個一次性項目501.7萬元,減少1個一次性項目121.27萬元,三是區城鄉建委調劑存量指標增加了老舊小區改造項目315.6萬元以及按財政統一安排存量指標補繳職業年金37.12萬元。
2.收入情況。2021年度收入合計2,499.06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1,161.17萬元,增長86.8%,主要原因:一是市政、照明設施日常維護費800萬元納入本年決算收入,上年納入主管部門決算收入;二是本年比上年增加了一個一次性項目501.7萬元,減少1個一次性項目121.27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499.06萬元,占100%;事業收入0.00萬元,占0%;經營收入0.00萬元,占0%;其他收入0.00萬元,占0%。此外,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0.00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388.88萬元。
3.支出情況。2021年度支出合計2,887.94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1,501.73萬元,增長108.3%,主要原因是:一是市政、照明設施日常維護費800萬元納入本單位核算,上年在主管部門核算;二是本年比上年增加了一個一次性項目501.7萬元,減少1個一次性項目121.27萬元;三是區城鄉建委調劑存量指標增加了老舊小區改造項目315.6萬元以及按財政統一安排存量指標補繳職業年金37.1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623.37萬元,占21.6%;項目支出2,264.57萬元,占78.4%;經營支出0.00萬元,占0%。此外,結余分配0.00萬元。
4.結轉結余情況。2021年度年末結轉和結余0.00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36.12萬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當年預算執行部分財政統一收回,上年結轉結余的36.12萬元主要用在職人員獎勵性績效部分未發放,在本年完成支付。
(二)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2,887.94萬元。與2020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增加1,465.61萬元,增長103%。主要原因一是市政、照明設施日常維護費800萬元納入本單位核算收支,上年納入主管部門核算收支;二是本年比上年增加了一個一次性項目501.7萬元,減少1個一次性項目121.27萬元,三是區城鄉建委調劑存量指標增加了老舊小區改造項目315.6萬元以及按財政統一安排存量指標補繳職業年金37.12萬元。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收入情況。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499.06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1,161.17萬元,增長86.8%。主要原因:一是市政、照明設施日常維護費800萬元納入本年決算收入,上年納入主管部門決算收入;二是本年比上年增加了一個一次性項目501.7萬元,減少1個一次性項目121.27萬元。較年初預算數增加1,278.68萬元,增長104.8%。主要原因:一是市政、照明設施日常維護費800萬元未納入本年年初決算,納入主管部門年初算;二是調整預算增加了一個一次性項目501.7萬元。此外,年初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388.88萬元。
2.支出情況。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887.94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1,501.73萬元,增長108.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一是市政、照明設施日常維護費800萬元納入本單位核算,上年在主管部門核算;二是本年比上年增加了一個一次性項目501.7萬元,減少1個一次性項目121.27萬元;三是區城鄉建委調劑存量指標增加了老舊小區改造項目315.6萬元以及按財政統一安排存量指標補繳職業年金37.12萬元。較年初預算數增加1,278.68萬元,增長79.5%。主要原因:一是市政、照明設施日常維護費800萬元未納入本年年初決算,納入主管部門年初算;二是調整預算增加了一個一次性項目501.7萬元。
3.結轉結余情況。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0.00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36.12萬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當年預算執行部分財政統一收回,上年結轉結余的36.12萬元主要用在職人員獎勵性績效部分未發放,在本年完成支付。
4.比較情況。本部門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幾個方面:
(1)社會保障與就業支出105.87萬元,占3.7%,較年初預算數減少1.79萬元,下降1.7%,主要原因是有少數職工崗位調整后工資有所變支以及個別人員調出。
(2)衛生健康支出24.93萬元,占0.9%,較年初預算數減少0.79萬元,下降3.1%,主要原因是有少數職工崗位調整后工資有所變支以及個別人員調出。
(3)城鄉社區支出2,413.97萬元,占83.6%,較年初預算數增加1,276.20萬元,增長112.16%,主要原因一是市政、照明設施日常維護費800萬元納入本單位核算,上年在主管部門核算;二是調整預算增加了一個一次性項目501.7萬元。
(4)商業服務業等支出2.76萬元,占0.1%,較年初預算數增加2.76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是與其他單位間調劑指標。
(5)住房保障支出340.41萬元,占11.8%,較年初預算數增加2.30萬元,增長0.7%,主要原因是部分職工變動工資調整后住房公積金補繳。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財政撥款基本支出623.37萬元。其中:人員經費484.63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26.34萬元,下降5.2%,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綜合目標考核獎勵未補發。人員經費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社保繳費、住房公積金、退休人員個人和家庭補助。公用經費138.74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51.25萬元,增長58.6%,主要原因是差旅費上年在項目支出中列支,本年在基本支出中列支。公用經費用途主要包括辦公費、差旅費,郵電費、水費、工會經費、培訓費、公車運行費等。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1年度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支。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1年度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三、“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支出總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三公”經費支出共計14.63萬元,較年初預算數減少22.87萬元,下降61%,主要原因是公務車運行維護彌補駕駛員日常運轉經費 ,在辦公費或勞務費中列支。較上年支出數增加0.25萬元,增長1.7%,主要原因是公務車輛運行維護費少量增加。
(二)“三公”經費分項支出情況。
2021年度單位未發生因公出國(境)費用支出,與上年一致。
2021年度單位未發生公務車購置費支出,與上年一致。
公務車運行維護費14.63萬元,主要用于車輛燃油費、保險費、過路停車費、維修費等。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減少22.87萬元,下降61%,主要原因是公務車運行維護彌補駕駛員日常運轉經費 ,在辦公費或勞務費中列支。較上年支出數增加0.25萬元,增長1.7%,主要原因是車輛使用年限長,維修費增加,但變化不大。
本單位2021年度未發生公務接待費支出,與上年一致。
(三)“三公”經費實物量情況。
2021年度本部門因公出國(境)共計0個團組,0人;公務用車購置0輛,公務車保有量為5輛;國內公務接待0批次0人,其中:國內外事接待0批次,0人;國(境)外公務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門人均接待費0.00元,車均購置費0.00萬元,車均維護費2.93萬元。
四、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會議費和培訓費情況說明。
本年度會議費支出0.29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0.29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是會議用茶葉、飲用水等支出。本年度培訓費支出2.19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1.99萬元,增長995%,主要原因是遠程教育學習、培訓等支出。
(二)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說明。
按照部門決算列報口徑,我單位不在機關運行經費統計范圍之內。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5輛,其中,副部(省)級及以上領導用車0輛、主要領導干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1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4輛,離退休干部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價50萬元(含)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含)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四)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21年度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40.53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116.03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24.5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38.33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98.4%,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67.15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47.8%。主要用于采購路燈維護材料和橋梁安全檢測服務。
五、預算績效管理情況說明
(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所對9個項目開展了績效自評,其中,以填報自評表形式開展自評9項,涉及資金1429萬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報告的方式開展績效評價0項,涉及資金0萬元。
(二)績效自評結果。
1.績效目標自評表。
2021年度區級預算單位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 | |||||||
填表單位(蓋章):重慶市綦江區市政管理所 | |||||||
項目名稱 | ??照明設施維護專項經費 | 自評總分 | 100 | ||||
業務主管部門 | 綦江區城市管理局 | 聯系人 | 任曉科 85885845 | ||||
項目資金(萬元) | 全年預算數(A) | 全年執行數(B) | 執行率%(B/A) | 執行率得分(分) | |||
年度資金總額: | 260萬元 | 260萬元 | 100% | 100% | |||
其中:中央補助 | / | ||||||
?????市級補助 | / | ||||||
?????區級資金 | 260萬元 | 260萬元 | 100% | / | |||
?????其他資金 | / | ||||||
年度總體目標 | 年初設定目標 | 全年目標實際完成情況 | |||||
城區照明設施完好率須達到98%,功能性照明亮燈率98.5%,城區景觀燈飾完好率須達到92%,更好的方便市民夜晚出行。 | 城區照明設施完好率須達到98%,功能性照明亮燈率98.5%,城區景觀燈飾完好率須達到92%,更好的方便市民夜晚出行。 | ||||||
績效指標 | 指標名稱 | 計量單位 | 指標權重 | 指標值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系數(%) | 指標得分 |
設施服務覆蓋面積 | 平方米 | 10 | 189.11萬 | 189.11萬 | 100% | 10 | |
設施服務覆蓋人口 | 人 | 10 | 37萬 | 37萬 | 100% | 10 | |
故障排除及時率 | % | 20 | ≥96% | ≥96% | 100% | 20 | |
道路照明設施亮燈率 | % | 10 | ≥98.5% | ≥98.5% | 100% | 10 | |
道路照明設施完好率 | % | 10 | ≥98% | ≥98% | 100% | 10 | |
景觀照明設施完好率 | % | 10 | ≥92% | ≥92% | 100% | 10 | |
保障市民安全出行 | % | 10 | ≥96% | 96% | 100% | 10 | |
維修及時性 | 小時 | 10 | <=48小時 | <=48小時 | 100% | 10 | |
群眾滿意度 | % | 10 | 滿意 | 滿意 | 100% | 10 | |
未完成績效目標或偏離較多的原因、改進措施及其他說明 |
2.績效自評報告或案例(無)
3.關于績效自評結果的說明(無)
(三)重點績效評價結果。(無)
六、專業名詞解釋
以下為常見專業名詞解釋目錄,僅供參考,部門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解釋和增減。比如可將類級功能科目和經濟科目細化解釋到項級。若有刪減注意調整段落序號。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現金流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現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納入財政預算或財政專戶管理的投資收益、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贈收入,現金盤盈收入、存貨盤盈收入、收回已核銷的應收及預付款項、無法償付的應付及預收款項等。各單位從本級財政部門以外的同級單位取得的經費、從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經費,以及行政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反映在本項內。
(五)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指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非財政撥款結余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
(七)結余分配:指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所得稅、提取專用基金、轉入非財政撥款結余等當年結余的分配情況。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結轉下年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其中:人員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的“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除“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四)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十五)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十六)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十七)其他資本性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非各級發展與改革部門集中安排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儲備、土地和無形資產,以及構建基礎設施、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更新改造所發生的支出。
七、決算公開聯系方式及信息反饋渠道
本單位決算公開信息反饋和聯系方式: 023-61286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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