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綦江區民政局
2019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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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貫徹執行國家和市、區關于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訂全區民政工作規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提出全區民政事業改革和發展規劃,并組織監督實施;負責對全區社團、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的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工作;貫徹落實社會救助政策;統籌全區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貫徹城鄉基層群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承擔基層政權建設的相關工作,指導村(居)民委員會建設和城鄉社區建設工作;擬訂全區行政區劃總體規劃;負責鎮(街道)行政區劃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和行政區域界線管理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負責鎮(街道)行政區劃名稱變更的報批工作;負責地名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婚姻管理法規政策;負責婚姻登記管理相關工作;負責推進婚俗改革;貫徹落實殯葬管理政策,推進殯葬改革;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全區養老服務工作,擬訂全區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并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貫徹落實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貫徹落實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承擔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和困境兒童救助工作;貫徹落實慈善事業相關政策,推進慈善事業發展;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指導、管理全區福利彩票站點建設;指導、監督本區福利資金的管理使用。貫徹落實社會工作、志愿服務政策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愿者隊伍建設;負責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和區民政局主管的社會組織黨建工作;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綦江區民政局機關屬行政一級預算單位,在財務工作中執行的是行政單位會計制度。全局共內設7個職能科室、6個直屬事業單位。
(三)單位構成。從預算單位構成看,納入本部門2019年度決算編制的二級預算單位主要包括綦江區民政局(本級)、綦江區救助管理站、綦江區最低生活保障事務中心、綦江區殯儀館、綦江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綦江區殯葬管理所、綦江區社會福利院。??
(四)機構改革情況。本部門涉及本次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對此專門說明如下:一是機構改革情況。我局《“三定”規定》總體參照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重慶市民政局部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渝委辦發〔2019〕39號)文件的主體框架,按照優化協同高效的原則,區民政局設置辦公室、規劃財務科、政策法規與群眾工作科(行政審批科)、社會救助科、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科、社會事務科、養老服務科(慈善捐贈辦公室)等7個內設機構。目前已將優撫、安置、防災救災、醫療救助、老齡工作等職能職責劃轉至新部門。二是財政財務調整情況。2019年度機構改革全面完成,根據本部門2019年末財政財務管理實際情況,2019年度決算反映改革后有關情況。2019年我們已經將對應預算指標、財務會計、資產等進行了劃轉、調整。目前,已經完成預算指標的整體劃轉、財務賬務的交接、資產移交。
二、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1.總體情況。2019年度收入總計12,415.68萬元,支出總計12,415.68萬元。收支較上年決算數減少10,020.53萬元、下降44.66%,主要原因是一是2019年度年初結轉和結余較2018年年初結轉結余減少1599.39萬元;二是財政撥款收入減少8421.14萬元。由于機構改革,部分職能職責劃轉,我單位原優撫、安置、救災、醫療救助、老齡工作等項目資金劃轉到其他單位,重慶市綦江區軍隊離休退休干部服務管理中心和重慶市綦江區光榮院于2018年12月底劃入重慶市綦江區退役軍人事務局,2019年決算數據不包括此兩個單位的數據,故財政撥款收入較2018年有較大減少;由于人員劃轉,職工人數減少,人員經費以及單位相應的辦公費、會議費、差旅費、項目建設等費用也相應減少。
2.收入情況。2019年度收入合計8,340.95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8,421.13萬元,下降50.24%,主要原因是:與上年相比,由于機構改革,部分職能職責劃轉,區級財政預算安排資金和市局項目資金有所減少。其中:財政撥款收入8,340.95萬元,占100.00%,年初結轉和結余4,074.74萬元。
3.支出情況。2019年度支出合計5,631.87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10,342.47萬元,下降64.74%,主要原因是由于機構改革,部分職能職責劃轉,減少專項支出和基本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298.74萬元,占23.06%;項目支出4,333.13萬元,占76.94%。
4.結轉結余情況。2019年度年末結轉和結余6,783.82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321.95萬元,增長4.98%,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部分階段性項目本年未完成,經費結轉下年使用。
(二)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9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12,415.68萬元。與2018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減少10,020.53萬元,下降44.66%。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后,部分職能職責劃轉,財政撥款減少。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收入情況。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7,509.25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8,341.63萬元,下降52.63%。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后,部分職能職責劃轉,財政撥款減少。較年初預算數減少7,369.67萬元,下降49.53%。主要原因是年末減少區級專項資金收入。此外,年初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1,378.54萬元。
2.支出情況。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4,486.20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11,192.14萬元,下降71.39%。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后,部分職能職責劃轉,專項支出減少。較年初預算數減少10,392.72萬元,下降69.85%。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后,職能職責減少,相應減少區級專項資金支出。
3.結轉結余情況。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4,401.59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635.92萬元,增長16.89%,主要原因是部分項目工程尚未完成,款項尚未支付完成。
4.比較情況。本部門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幾個方面:
(1)社會保障與就業支出4,270.53萬元,占95.19%,較年初預算數減少9,703.64萬元,下降69.44%,主要原因是.由于機構改革,部分職能職責劃轉,我單位原優撫、安置、老齡工作等項目資金劃轉到其他單位,對應預算指標也已劃轉。
(2)衛生健康支出49.76萬元,占1.11%,較年初預算數減少490.36萬元,下降90.79%,主要原因是由于機構改革,部分職能職責劃轉,我單位原醫療救助、優撫醫療等職能劃轉至醫保局、退役局,對應預算指標也已劃轉。
(3)農林水支出105.00萬元,占2.34%,較年初預算數增加100.00萬元,增長2,00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扶貧節日慰問經費100萬元。
(4)住房保障支出60.90萬元,占1.36%,較年初預算數減少6.58萬元,下降9.75%,主要原因是減人減資,住房公積金繳存金額減少。
(5)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0.00萬元,占0.00%,較年初預算數減少192.16萬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后,防災減災職能劃轉至應急管理局,對應指標劃也已劃轉。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298.74萬元。其中:人員經費1,074.03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179.88萬元,下降14.35%,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人員劃轉,減人減支。人員經費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等。公用經費224.71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74.75萬元,下降24.96%,主要原因一是機構改革,人員劃轉,相應公用經費減少;二是我單位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日常辦公厲行節約。公用經費用途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等。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決算情況說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年初結轉結余2,696.20萬元,年末結轉結余2,382.23萬元。本年收入831.70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79.50萬元,下降8.72%,主要原因是彩票公益金及對應專項收入安排減少。本年支出1,145.67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849.67萬元,增長287.05%,主要原因是彩票公益金及對應專項支出安排增加。
三、“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支出總體情況說明
2019年度“三公”經費支出共計32.39萬元,較年初預算數減少26.91萬元,下降45.38%,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后,職能職責劃轉,部分人員劃出,相應“三公”經費也對應劃轉至相關單位。較上年支出數減少18.40萬元,下降36.23%,主要原因一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按照只減不增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全年實際支出較預算和決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嚴格 落實公車使用規定,公車運行維護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強化公務接待支出管理,嚴格遵守公務接待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嚴格控制陪餐人數,對應由接待對象承擔的 費用一律由接待對象自行支付,公務接待費大幅下降。四是進一步規范因公出國(境)活動,今年未安排人員出國出訪。
(二)“三公”經費分項支出情況
2019年度本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0.00萬元。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增加0.00萬元,增長0.00%,與年初持平;較上年支出數增加0.00萬元,增長0.00%。本單位2019年度未發生因公出國(境)費用。
公務車購置費1.87萬元,主要用于購買救助管理特種專用車輛(此車輛總購置費為26.87萬,其中25萬元為市級專項資金-政府性基金,1.87萬元為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現三公經費支出表中僅能統計到一般公共預算支出中的1.87萬元)。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減少25.13萬元,下降93.07%,主要原因是車輛購置費25萬元為市級政府性專項基金,未包含在內。較上年支出數減少12.51萬元,下降87.00%,主要原因是2018年車輛購置費為14.38萬元,2019年車輛購置費實際為26.87萬元,“三公”經費中僅統計了1.87萬元。
公務車運行維護費15.82萬元,主要用于市內因公出行、救助低保工作檢查、財政業務檢查等工作所需車輛的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等。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減少0.68萬元,下降4.12%,主要原因是嚴格公務用車管理制度,厲行節約,嚴格管控支出。較上年支出數減少1.54萬元,下降8.87%,主要原因是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加強公務用車管理,厲行節約,嚴格管控支出。
公務接待費14.70萬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資、接待市內各級領導來賓來訪、調研我局各項業務工作,接受相關部門檢查指導工作發生的接待支出等費用支出。2019年共計接待182批次,接待人數1250人次,上年接待272批次,接待人數2050人次。較年初預算數減少1.10萬元,下降6.96%,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減少支出。較上年支出數減少4.35萬元,下降22.83%,主要原因是強化公務接待支出管理,嚴格遵守公務接待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嚴格控制陪餐人數,對應由接待對象承擔的費用一律由接待對象自行支付,公務接待費大幅下降
(三)“三公”經費實物量情況
2019年度本部門因公出國(境)共計0個團組,0人;公務用車購置1輛,公務車保有量為8輛;國內公務接待182批次1,250人,其中:國內外事接待 0批次,0人;國(境)外公務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門人均接待費117.60元,車均購置費1.87萬元,車均維護費1.98萬元。
四、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一)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說明。2019年度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77.17萬元,機關運行經費主要用于開支辦公費、公務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會議費、培訓費等。機關運行經費較上年決算數減少52.78萬元,下降22.95%,主要原因是我單位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厲行節約。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會議費支出14.49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9.82萬元,下降40.39%,主要原因是民政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要求,按照只減不增的要求從嚴控制會議費用。本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培訓費支出39.36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134.34萬元,下降77.34%,主要原因是2018年退役士兵管理教育支出131萬元,2019年機構改革后,職能職責劃轉至退役軍人事務局,無此項支出。
(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8輛,其中,應急保障用車3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5輛。
(三)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2019年度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7.3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7.3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7.3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7.3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00%。主要用于采購辦公設備。
五、預算績效管理情況說明
(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本部門對24個項目開展了績效自評,其中,以填報目標自評表形式開展自評24項,涉及資金2782.4萬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開展績效自評0項,從評價情況來看,總體上預算執行情況良好,群眾滿意度較高。
(二)績效自評結果
購買社會服務專項經費項目績效目標自評綜述:根據年初設定的績效目標,項目總體完成情況較好。項目全年預算數為260萬元,執行數為232.5萬元(其中:2019年12月工資及年終考核部分在2020年年初兌現),完成預算的89%。主要產出和效果:一是2019年以來購買服務人員共計53人。
二是綦江區購買社會救助服務項目承擔著全區5個街道、16個鎮、302村、79個社區的社會救助事務性和服務性等工作任務,主要包括經辦城鄉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等服務時的入戶調查、家庭信息核查比對、家庭收支調查、業務培訓、政策宣傳、績效評價,敬老院老年人的關愛撫慰等為主工作。發現的問題及原因, 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國家對社會救助工作的重視,社會救助工作越來越繁重,對業務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只有加大對社會救助購買服務的投入方能保證工作的正常運轉。全區各街鎮民政工作人員還是呈現出事多人少現象,加上購買社會救助服務人員工資待遇不高,留不住人,人員變動加大,人員隊伍極不穩定。購買服務只是暫時緩解了社會救助人員緊缺問題,一旦購買服務終止,全區社會救助現有工作人員難以完成各項社會救助業務工作。下一步改進措施,隨著政府職能轉變,困難群眾社會救助需求的增加,社會救助工作也與全區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息息相關,區民政局希望區財政局對此項目給予高度支持和重視,讓此項目能繼續實施下去,必要時增加購買人員的數量并提高服務人員工資待遇,保證救助隊伍的持續和穩定。
項目名稱 | 購買社會服務專項經費 | 自評總分 | 99 | ||||
業務主管部門 | 綦江區民政局 | 聯系人 | 黎明:13608354369 | ||||
項目資金(萬元) | 全年預算數(A) | 全年執行數(B) | 執行率%(B/A) | 執行率得分(分) | |||
年度資金總額: | 260 | 232.5 | 89 | 9 | |||
其中:中央補助 | 260 | 232.5 | 89 | / | |||
??市級補助 | / | ||||||
??區級資金 | / | ||||||
??其他資金 | / | ||||||
年度總體目標 | 年初設定目標 | 全年目標實際完成情況 | |||||
為加強社會救助工作,共計招聘社會救助購買服務人員53人,從2019年2月正式上崗,同時跟勞務公司合同約定,人員工資及管理費每人每年約4.6萬元,次月發放工資。 | 社會救助購買服務人員53人,從2019年2月正式上崗,同時跟勞務公司合同約定,人員工資及管理費每人每年約4.6萬元,次月發放工資。后期,因購買服務人員個人考調等原因辭職離崗,人數有所波動。 | ||||||
績效指標 | 指標名稱 | 計量單位 | 指標權重 | 指標值 | 得分系數(%) | 指標得分 | |
購買人數 | 人 | 20 | =53 | =53 | 100 | 20 | |
薪酬及管理費標準 | 元/年 | 20 | ≧45,000 | ≧45,000 | 100 | 20 | |
資金及時發放率 | % | 20 | ≧90 | =100 | 100 | 20 | |
用人單位滿意度 | % | 10 | ≧90 | ≧95 | 100 | 10 | |
社會公眾滿意度 | % | 10 | ≧90 | ≧98 | 100 | 10 | |
社會救助政策完善程度 | % | 10 | ≧90 | ≧95 | 100 | 10 | |
未完成績效目標或偏離較多的原因、改進措施及其他說明 | 社會救助購買服務人員53人,是從2019年2月正式上崗,同時跟勞務公司合同約定,人員工資及管理費區民政局從2019年3月開始支付,以此類推,2019年社會救助購買服務經費實際只支付了9個月;購買服務人員2019年年終考核部分在2020年2月兌現。另外,在用人過程中,因購買服務人員個人考調等原因辭職離崗,重新補充人員需要時間,所以經費使用有結余,結轉下來2020年繼續使用。 |
2.績效自評報告或案例(無)
(三)重點績效評價結果(無)
六、專業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現金流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現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 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納入財政預算或財政專戶管理的投資收益、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贈收入,現金盤盈收入、 存貨盤盈收入、收回已核銷的應收及預付款項、無法償付的應付及預收款項等。各單位從本級財政部門以外的同級單位取得的經費、從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經費, 以及行政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反映在本項內。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
(七)結余分配:指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所得稅、提取專用基金、轉入事業基金等當年結余的分配情況。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結轉下年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其中:人員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的“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除“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 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 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 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 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四)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十五)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十六)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十七)其他資本性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非各級發展與改革部門集中安排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儲備、土地和無形資產,以及構建基礎設施、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更新改造所發生的支出。
七、決算公開聯系方式及信息反饋渠道
本單位決算公開信息反饋和聯系方式:023-48669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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