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組織實施全區水產發展規劃;提供漁業技術推廣和技術服務。主要包括水產新品種、新技術引進、示范、推廣,漁業技術培訓,漁業統計,漁業信息服務,水產技術推廣體系建設指導。負責水產品、漁用飼料、漁用藥物質量監督檢驗測試,在資質范圍內參與漁業資源養護和漁業水質監測。負責水生動物疫病預防與控制:主要包括水生動物疫病的監測、檢測、預警、預報、實驗室診斷、流行病學調查、疫情報告,負責擬定重大水生動物疫病防控技術方案并指導實施,承擔重大水生動物疫病防控物資儲備和保險的具體事務性工作。負責指導水產養殖場尾水治理。
(二)機構設置
重慶市綦江區水產站屬于農業農村委下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獨立預決算),無內設機構,無下屬預算單位。
二、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總體情況。2023年度收入總計159.76萬元,支出總計159.76萬元。收支較上年決算數減少27.9萬元、下降17.8%,主要原因是本年項目支出及公務接待費支出減少。2023年基本支出89.62萬元,比上年增加11.65萬元,增加14.9%,項目支出70.14萬元,較上年減少39.56萬元,減少36.0%,結轉結余0萬元。
(二)收入情況。2023年度收入合計159.76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27.9萬元、下降17.8%,主要原因是本年項目支出及公務接待費支出減少。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59.76萬元,占100.0%;年初結轉和結余0萬元。
(三)支出情況。2023年支出總計159.76萬元。收支較上年決算數減少27.9萬元、下降17.8%,主要原因是本年項目支出及公務接待費支出減少。其中基本支出89.62萬元,比上年增加11.65萬元,增加14.9%,項目支出70.14萬元,較上年減少39.56萬元,減少36.0%,結轉結余0萬元。基本支出中,人員經費76.68萬元,占85.6%,公用經費12.93萬元,占14.4%。基本支出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8.25萬元,占9.2%,衛生健康支出4.25萬元,占4.7%,事業運行73萬元,占81.5%,住房保障支出4.12萬元,占4.6%。
(四)結轉結余情況。2023年度年末結轉和結余0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0萬元,主要原因是沒有經費結轉。
三、“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支出情況
2023年公務接待費為0.59萬元,比2022年1.53萬元,減少61.6%。主要用于一是接待市農委、市水產技術推廣總站等上級部門到我單位進行工作檢查指導開支;二是其他區縣或西南大學教授到我單位進行相關業務調研、技術指導等開支。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減少0.61萬元,減少了50.8%。主要原因是落實過緊日子要求,減少了公務接待活動頻次及人次。
本單位2023年度未發生因公出國(境)費用支出。
本單位2023年度未發生公務車購置費支出。
本單位2023年度未發生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
(二)“三公”經費實物量情況
2023年度本部門因公出國(境)共計0個團組,0人;公務用車購置0輛,公務車保有量為0輛;國內公務接待9批次64人,其中:國內外事接待0批次,0人;國(境)外公務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門人均接待費92.19元,車均購置費0萬元,車均維護費0萬元。
四、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一)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說明
按照部門決算列報口徑,我單位不在機關運行經費統計范圍之內。
(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0輛。其中:副部(省)級及以上領導用車0輛,主要領導干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離退休干部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價50萬元(含)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含)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三)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23年度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 ??
五、預算績效管理情況說明
(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單位對11個項目開展了績效自評,其中,以填報績效自評表形式開展自評11項,涉及資金448.63196萬元。
(二)績效自評結果
1.績效目標自評表
(1)公開范圍。所有預算單位應公開部門整體績效自評表。有重點專項的部門應公開所有重點專項一級項目,并選擇至少1個重點專項二級項目公開績效自評表;無重點專項的部門應選擇至少1個一般性項目一級項目和1個一般性項目二級項目績效自評表進行公開。
(2)公開內容。
詳見附件。
2.績效自評報告或案例(如有)
?本單位無績效自評報告或案例。
3.關于績效自評結果的說明
全年各項績效目標任務已完成。
(三)重點績效評價結果(如有)
本單位未開展重點績效評價。
六、專業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現金流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現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納入財政預算或財政專戶管理的投資收益、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贈收入,現金盤盈收入、存貨盤盈收入、收回已核銷的應收及預付款項、無法償付的應付及預收款項等。各單位從本級財政部門以外的同級單位取得的經費、從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經費,以及行政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反映在本項內。
(五)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指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非財政撥款結余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
(七)結余分配:指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解交所得稅、提取專用基金、轉入非財政撥款結余等當年結余的分配情況。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結轉下年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其中:人員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的“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除“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四)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解交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十五)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十六)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十七)其他資本性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非各級發展與改革部門集中安排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儲備、土地和無形資產,以及構建基礎設施、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更新改造所發生的支出。
七、決算公開聯系方式
本單位決算公開信息反饋和聯系方式:
余子喬???023-8588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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