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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綦江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2014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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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單位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與單位性質
根據《重慶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重慶市綦江區黨政機構設置方案的通知》(渝編﹝2011﹞33號)和《中共重慶市綦江區委關于重慶市綦江區機構設置方案的實施意見》(綦江委發﹝2011﹞1號)文件精神,設立重慶市綦江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按照《關于調整重慶市綦江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綦編〔2012〕234號)文件,本單位屬行政機構,內設科室7個。按照《關于調整重慶市綦江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方案的通知》(綦編〔2012〕320號)文件,下設10個事業單位、20個派駐鎮街的國土資源管理所。其中全額撥款事業單位8個,分別是重慶市綦江區地質環境監測站、重慶市綦江區物業管理所、重慶市綦江區國土資源和房屋執法監察大隊、重慶市綦江區土地整治中心、重慶市綦江區礦產資源管理所、重慶市綦江區土地房屋征收中心、重慶市綦江區房屋安全鑒定所、重慶市綦江區國家地質公園管理所;自收自支事業單位2個,分別是重慶市綦江區土地房屋權屬登記中心、重慶市綦江區土地房屋測繪隊。
(二)單位主要職責
按照《關于調整重慶市綦江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綦編〔2012〕234號)文件,重慶市綦江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主要職能職責有: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重慶市頒發的有關土地、地質環境、礦產資源、房屋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土地、地質環境、礦產資源、房屋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方面的規范性文件,并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區土地、房屋權屬確認和登記發證的統一管理。
(三)統一管理全區土地、礦產資源。編制并組織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利用計劃和基本農田保護規劃。負責占用基本農田的審查報批和土地用途管制工作。組織和指導土地開發復墾、耕地保護和土地開發整理工作。負責土地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管理,組織礦產資源的調查評價,編制并組織實施礦產資源保護和合理利用規劃、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遺跡保護規劃。
(四)統一管理全區建設用地的征用、劃撥和城市房屋拆遷工作。負責土地征用、劃撥的審查、報批和全區土地整治開發的管理工作。
(五)統一管理全區土地資產,加強土地供需調控和總量平衡,落實土地管理制度。負責土地使用權出讓、出租、轉讓等有償使用和管理,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的管理。負責企業改制中土地使用權的處置、外資企業用地管理。
(六)依法管理權限內礦產資源采礦權的審批登記發證,承擔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地質資料匯交管理。依法實施地質勘查行業管理,初審并上報審定地質勘查單位和探礦權、采礦權評估機構資格。
(七)組織監測、防治地質災害,保護地質遺跡。依法管理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勘查和評價工作,保護地質環境。認定具有重要價值的古生物化石產地、標準地質剖面等地質遺跡保護區。負責履行防震減災職能。
(八)負責房地產業的管理和調控,全區土地、房屋定級估價及地價評估確認,房地產轉讓、租賃、抵押、典當管理和房屋使用權轉讓等房地產市場管理以及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和人員的資質管理。
(九)負責全區住房解危解困、集資合作建房工作的規劃、住房保障的協調、監督,擬訂住房保障相關政策;報批物業管理企業資質,指導和監督物業管理工作。
(十)承辦全區土地出讓金和收益金的核收、征收、解繳,房改資金的歸集、管理。負責房管資金的核收、征收、管理和礦產資源補償費、探礦權、采礦權價款和使用費的征收和管理。
(十一)依照《重慶市測繪管理條例》的規定進行全區地籍、房產測繪的管理。編制并組織實施地籍、房籍測繪規劃,管理地籍、房籍測繪機構資質、測繪成果檔案。
(十二)組織開展對全區土地、地質礦產、房屋執法情況的執法監察,依法對各種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行政處罰,承辦權屬糾紛裁決。負責土地、礦產資源、房屋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
(十三)負責全區土地、地質礦產、房屋管理和房改的科技、信息、檔案、綜合統計及外事、宣傳及職工培訓的組織指導。
(十四)貫徹執行國務院和市級有關防震減災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承擔本級政府抗震救災工作領導機構的日常工作。
(十五)負責擬定本行政區域內防震減災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編制防震減災工作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配合有關部門制定村鎮建設抗震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適用于本地區的地震應急反應預案,建立震災預防工作體系和地震緊急救援工作體系,防范地震次生災害;參與制定地震災區重建規劃。
(十六)完成區委、區政府和重慶市國土房管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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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2014年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2014年我單位財政撥款(含政府性基金)收入34599.75萬元;支出34599.75萬元(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80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132.71萬元,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支出62.96萬元,城鄉社區支出30658.47萬元,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2884.85萬元,住房保障支出60.76萬元)。
(二)2014年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2014年我單位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0360.91萬元,包括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80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132.71萬元,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支出62.96萬元,城鄉社區支出16419.63萬元,住房保障支出60.76萬元。
(三)2014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情況說明:2014年我單位政府性基金收入14238.84萬元,支出14238.84萬元。
三、“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一)2014年“三公”經費總額情況說明:2014年三公經費年初預算170.4萬元(包括項目預算數),支出52.8萬元。比預算節約了117.6萬元。
(二)2014我單位沒有因公出國(境)費;國內公務接待32批次,278人,25.8萬元,主要接待市、區級部門等,與年初預算132.4萬元(包括項目預算數)相比,減少79.6萬元;公務用車支出27萬元,公務用車保有量是8輛,主要用于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比年初預算38萬元節約了11萬元。
減少開支的原因是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按照標準接待,為單位節約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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