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1.堅持黨的領導、堅決貫徹黨的意志和主張、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工會發展道路,切實增強工會工作的政治性和工會組織的先進性群眾性,匯聚全區廣大職工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強大合力。
2.加強對廣大職工的政治引領和思想指導。切實承擔引導廣大職工聽黨話、跟黨走的政治任務,把職工最廣大最緊密地團結在黨的周圍,引導廣大職工弘揚勞動精神、勞模精神,增強主人翁責任感。
3.依法依章程獨立自主開展工作。按照區委和市總工會的要求,貫徹執行區總工會工會代表大會確定的方針任務和作出的決議,組織和指導各級工會認真履行工會工作職能。
4.團結動員廣大職工干事創業。組織動員廣大職工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積極主動參與黨委、政府各項中心工作,把工人階級主力軍作用轉化為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強大力量。
5.突出代表維護職工權益的職責。以普通勞動者為主要工作對象,以企業、行業、鄉鎮(街道)、園區等為主陣地,充分履行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基本職責。組織對涉及職工利益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參與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以及勞動關系矛盾糾紛的協調處置和職工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
6.拓展工會組織覆蓋。適應人口流動、新興群體發展等新情況,加強產業工會建設以及對非公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的組織覆蓋,加強工會組織建設,強化基層基礎。
7.拓展工會工作覆蓋。積極探索開展網上職工工作,建設符合廣大職工需求的網上職工之家。打造工會工作服務品牌,做實做強“四季幫扶”、“職工之家”建設、技能提升、法律援助和職工文化等品牌、創新會員發展、聯系職工、開展活動的方式,健全完善工會工作效果評價制度,聯系和引導職工服務類社會組織。
8.積極參與社會管理。動員和組織廣大職工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基層社區網格化管理、平安創建,協調化解矛盾糾紛和利益沖突,發揮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作用。按照法定程序承擔區政府轉移的社會管理服務職能,做好全國、重慶市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的推薦評選和管理服務工作。
9.發揮民主參與和社會監督作用。依照黨的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代表和組織職工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管理,參與企事業和機關的民主管理。推動基層單位建立平等協商、集體合同制度和監督保證機制。
10.研究指導工會自身改革和建設。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干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工會經費的收、管、用和工會財產的管理。依法加強工會經費的審查監督,對下級工會及其有關單位的經費收支和資產管理進行審查。
(二)機構設置
1.綜合部
負責文電、會務、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安全保密、信息統計、社會綜合治安等工作。承擔區工會代表大會、全委會、常委會等重要會議,負責區政府與區總工會聯席會議制度有關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干部人事、機構編制和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工會理論政策研究,負責廣大職工開展理想信念教育,負責工會經費的收管用和工會財產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各級工會經濟責任履行情況的審計。
2.基層工作部
負責制定工會基層組織建設規劃和制度。指導和推進新階層的入會工作,加強對非公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的覆蓋。指導和推進基層工會建設職工之家工作,負責區級模范職工之家的評選和全國模范職工之家的推薦及日常管理服務;負責協同推進黨工共建有關工作。組織和代表職工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管理,參與企事業和機關的民主管理。負責依法推動基層單位建立和完善職工代表大會、廠務公開制度,平等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等工作。指導和推動企業和行業建立勞動關系三方協調機制。負責全區女職工工作指導協調。
3.服務發展部
負責推動實施社會主義勞動競賽、職工群眾性經濟技術創新活動,指導和推動職工技術協作等。參與全區經濟建設、經濟改革有關規劃和政策措施的研究制定。負責全國、重慶市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五一”勞動獎狀(章)、工人先鋒號的推薦評選和管理服務具體工作。組織開展全區性職工文化體育活動和重大活動的組織協調。
4.事業單位
重慶市綦江區職工服務(幫扶)中心(增掛區職工權益維護中心),為區總工會所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職能職責為:
(1)研究制定工會服務職工群眾的項目規劃,指導街鎮、園區、部門職工服務中心及基層服務站點建設。
(2)負責困難職工幫扶工作,指導和組織實施春送崗位、夏送清涼、秋送助學、冬送溫暖“四季幫扶”等關愛活動,辦理直接面向廣大職工的服務事項。
(3)負責指導全區職工互助保障工作。依照法律和中國工會章程,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監督檢查職工勞動保護、安全衛生等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執行情況。
(4)組織對涉及職工權益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參與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以及勞動關系矛盾糾紛的處置和職工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
(5)動員和組織廣大職工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基層社區網絡化管理、平安創建,協調化解矛盾糾紛和利益沖突。負責職工來信來訪工作。
(三)單位構成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納入本部門2023年度決算編制的二級預算單位主要包括重慶市綦江區總工會(本級),重慶市綦江區職工服務(幫扶)中心。
二、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1.總體情況。2023年度收入總計448.32萬元,支出總計448.32萬元。收支較上年決算數減少101.60萬元,下降18.48%,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
2.收入情況。2023年度收入合計448.32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101.60萬元,下降18.48%,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其中:財政撥款收入448.32萬元,占100.00%。
3.支出情況。2023年度支出合計448.32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101.60萬元,下降18.48%,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其中:基本支出441.50萬元,占98.48%;項目支出6.82萬元,占1.52%。
4.結轉結余情況。2023年度年末結轉和結余0.00萬元,較上年決算數無增減,主要原因是當年全部實現支出,無結余。
(二)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3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448.32萬元。與2022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減少101.60萬元,下降18.48%。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收入情況。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448.32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101.60萬元,下降18.48%。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較年初預算數減少78.84萬元,下降14.96%。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此外,年初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0.00萬元。
2.支出情況。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448.32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101.60萬元,下降18.48%。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較年初預算數減少78.84萬元,下降14.96%。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
3.結轉結余情況。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0.00萬元,較上年決算數無增減,主要原因是當年全部實現支出,無結余。
4.比較情況。本部門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幾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95.73萬元,占65.96%,較年初預算數減少61.38萬元,下降17.19%,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
(2)社會保障與就業支出110.73萬元,占24.70%,較年初預算數增加6.57萬元,增長6.31%,主要原因是正常調資。
(3)衛生健康支出17.24萬元,占3.85%,較年初預算數減少4.10萬元,下降19.21%,主要原因是本年退休4人,醫保繳費減少。
(4)住房保障支出24.62萬元,占5.49%,較年初預算數減少3.93萬元,下降13.77%,主要原因是本年退休4人,住房公積金繳費減少。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財政撥款基本支出441.50萬元。其中:人員經費397.34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94.40萬元,下降19.20%,主要原因是本年退休4人,人員經費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績效工資、社會保險繳費、住房公積金、生活補助、醫療費補助。公用經費44.16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14.02萬元,下降24.10%,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公用經費用途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工會經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其他交通費用、公務接待費等。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3年度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支。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3年度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三、“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支出總體情況說明
2023年度“三公”經費支出共計3.60萬元,較年初預算數減少0.70萬元,下降16.28%,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較上年支出數增加2.68萬元,增長291.30%,主要原因是相關部門檢查指導工作的次數增加。
(二)“三公”經費分項支出情況
2023年度本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0.00萬元,費用支出0萬元,較年初預算數相比,增長0%。較上年支出數相比,增長0%。
公務用車購置費0.00萬元,費用支出0萬元,較年初預算數相比,增長0%。較上年支出數相比,增長0%。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12萬元,主要用于公務用車運行維護等,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減少0.38萬元,下降10.86%,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較上年支出數增加2.57萬元,增長467.27%,主要原因是疫情后正常開展工作,增加了接待任務。
公務接待費0.48萬元,主要用于接待相關部門檢查指導工作發生的接待支出費用,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減少0.32萬元,下降40.00%,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較上年支出數增加0.12萬元,增長33.33%,主要原因是相關部門檢查指導工作的次數增加。
(三)“三公”經費實物量情況
2023年度本部門因公出國(境)共計0個團組,0人;公務用車購置0輛,公務車保有量為1輛;國內公務接待8批次49人,其中:國內外事接待0批次,0人;國(境)外公務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門人均接待費97.90元,車均購置費0萬元,車均維護費3.12萬元。
四、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一)財政撥款會議費和培訓費情況說明
本年度會議費支出0.00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0.03萬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本年度培訓費支出0.00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0.01萬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
(二)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說明
2023年度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35.29萬元,機關運行經費主要用于開支辦公費、印刷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工會經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其他交通費用、公務接待費等,機關運行經費較上年支出數減少19.58萬元,下降35.68%,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機關運行經費較年初預算數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78.05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1輛,其中,副部(省)級及以上領導用車0輛、主要負責人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1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離退休干部用車0輛。單價100萬元(含)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四)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23年度我單位未發生政府采購事項,無相關經費支出。
五、預算績效管理情況說明
(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會對部門整體和2個項目開展了績效自評,其中,以填報績效自評表形式開展自評2項,涉及資金6.82萬元。
(二)績效自評結果
1.績效目標自評表
(1)公開范圍:整體績效自評表、部分項目績效表。
(2)公開內容
詳見附件。
2.績效自評報告或案例
我部門對基層黨組織工作經費開展了績效評價,涉及財政撥款項目資金1.07萬元,評價得分90分,評價等次為良;對2023年運轉性項目開展了績效評價,涉及財政撥款項目資金5.75萬元,評價得分90分,評價等次為良。
3.關于績效自評結果的說明
無
(三)重點績效評價結果
無
六、專業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現金流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現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納入財政預算或財政專戶管理的投資收益、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贈收入,現金盤盈收入、存貨盤盈收入、收回已核銷的應收及預付款項、無法償付的應付及預收款項等。各單位從本級財政部門以外的同級單位取得的經費、從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經費,以及行政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反映在本項內。
(五)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指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非財政撥款結余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
(七)結余分配:指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所得稅、提取專用基金、轉入非財政撥款結余等當年結余的分配情況。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結轉下年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其中:人員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的“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除“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四)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十五)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十六)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十七)其他資本性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非各級發展與改革部門集中安排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儲備、土地和無形資產,以及構建基礎設施、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更新改造所發生的支出。
七、決算公開聯系方式及信息反饋渠道
本單位決算公開信息反饋和聯系方式:
綜合部?? 023-85883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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