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按照《關于印發重慶市綦江區司法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綦江委辦發﹝2019﹞24號)文件要求,重慶市綦江區司法局的主要職責是:
1.承擔全面依法治區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區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督察工作。
2.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區政府各部門規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措施的備案審查工作,承辦規范性文件的執行性解釋工作;組織清理規范性文件;承辦市政府規章草案征求意見的反饋工作。
3.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指導、監督全區依法行政工作。承擔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負責綜合協調行政執法,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承辦區政府管轄的行政復議、國家賠償案件,承辦區政府有關行政訴訟案件和區政府裁決案件的審查。承擔重慶市綦江區司法局的國家賠償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全區政府法律顧問工作的指導和協調,承擔區政府法律顧問有關工作。辦區政府涉外、涉港澳臺有關法律事務。
4.承擔統籌規劃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負責擬定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指導調解工作和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負責司法所建設。
5.指導、管理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幫教安置工作。
6.負責擬定全區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并指導實施,統籌和布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律師、法律援助、司法鑒定、公證、仲裁和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組織和事務工作。
7.負責本系統財務、物資裝備和基本建設管理工作。
8.負責本系統信息化建設和應急處突指揮工作。
9.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
根據《關于印發重慶市綦江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綦江委發﹝2019﹞4號)文件精神,設立重慶市綦江區司法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按照《關于印發重慶市綦江區司法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綦江委辦發﹝2019﹞24號)、《關于印發重慶市綦江區司法局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方案的通知》(綦委編發﹝2019﹞28號)文件精神:中共重慶市綦江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區委依法治區辦)設在重慶市綦江區司法局。本單位屬行政機構,內設科室10個:辦公室、法治調研科、規范性文件管理科、社區矯正管理科、行政復議應訴科、行政執法協調監督科、普法與依法治理科、人民參與和促進法制科、公共法律服務管理科、政治處。重慶市綦江區司法局派駐各鎮(街道)司法所按1鎮(街道)1所設置,另設置綦江工業園區司法所,共設置22個基層司法所。
(三)單位構成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納入本部門2020年度決算編制的二級預算單位主要包括重慶市綦江區司法局(本級)。
二、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1.總體情況。2020年度收入總計2,965.85萬元,支出總計2,965.85萬元。收支較上年決算數增加173.55萬元、 增長 6.2%,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和項目經費增加。
2.收入情況。2020年度收入合計2,460.94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118.90萬元,增長5.1%,主要原因是上級政法轉移資金和人員經費增加引起追加預算。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460.94萬元,占100%。此外,年初結轉和結余504.91萬元。
3.支出情況。2020年度支出合計2,540.47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192.06萬元,增長8.2%,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和項目經費增加。其中:基本支出 1,764.79萬元,占69.5%;項目支出775.67萬元,占30.5%。
4.結轉結余情況。2020年度年末結轉和結余425.39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18.50萬元,下降4.2%,主要原因是部分項目已完工結算支付。
(二)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0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2,965.85萬元。與2019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增加173.55萬 元,增長6.2%。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和項目經費增加。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收入情況。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460.94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118.90萬元,增長5.1%。較年初預算數 增加463.54萬元,增長23.2%。主要原因是上級政法轉移資金和人員經費增加引起追加預算。此外,年初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504.91萬元。
2.支出情況。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540.47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194.14萬元,增長8.3%。較年初預算數 增加99.18萬 元,增長4.1%。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和項目經費增加。
3.結轉結余情況。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425.39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18.50萬元,下降4.2%,主要原因是部分項目已完工結算支付。
4.比較情況。本部門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幾個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2,130.29萬元,占83.9%,較年初預算數增加74.80萬 元,增長3.6%,主要原因是項目經費增加。
(2)社會保障與就業支出249.67萬元,占9.8%,較年初預算數增加27.76萬 元,增長12.5%,主要原因是補繳以前年度職業年金,以及最新工資政策的調整,使以此為基數核算的職工五險支出和職業年金支出隨之增長。
(3)衛生健康支出80.70萬元,占3.2%,較年初預算數減少1.49萬 元,下降1.8%,主要原因是人員減少。
(4)住房保障支出79.81萬元,占3.1%,較年初預算數減少1.89萬 元,下降2.3%,主要原因是人員減少。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764.79萬元。其中:人員經費1,588.87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84.77萬 元,增長5.6%,主要原因是補發2018年綜合目標考核、補繳以前年度職業年金、在職人員增資及養老保險職業年金等引起支出增加。人員經費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生活補助等。公用經費175.93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88.80萬元,增長101.9%,主要原因是2019年賬務調整引起差異較大。公用經費用途主要包括辦公費、公務接待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郵電費、公車運行維護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其他交通費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決算情況說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年初結轉結余0.00萬元,年末結轉結余0.00萬元。本年收入0.00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0.00萬元。本年支出0.00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2.08萬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項目尾款結清支付。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0年度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三、“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支出總體情況說明
2020年度“三公”經費支出共計7.03萬元,較年初預算數減少18.49萬元,下降72.5%, 較上年支出數減少6.42萬 元,下降47.7%,主要原因:一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按照只減不增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全年實際支出較預算和決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嚴格落實公車使用規定,公車運行維護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強化公務接待支出管理,嚴格遵守公務接待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嚴格控制陪餐人數,對應由接待對象承擔的費用一律由接待對象自行支付,公務接待費大幅下降。
(二)“三公”經費分項支出情況
2020年度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0.00萬元,本年度未發生因公出國(境)支出,與上年持平。
2020年度度部門公務車購置費0.00萬元,本年度未發生公務車購置費支出,與上年持平。
公務車運行維護費6.68萬元,主要用于應急保障、執法執勤等工作所需車輛的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等。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減少15.32萬元,下降69.6%;較上年支出數減少6.53萬元,下降49.4%,主要原因是本部門厲行節約。
公務接待費0.35萬元,主要用于接受相關部門檢查指導工作發生的接待支出。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減少4.67萬元,下降93%,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要求,按照只減不增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較上年支出數增加0.11萬元,增長45.8%,主要原因是接受相關部門指導工作次數增加。
(三)“三公”經費實物量情況
2020年度本部門因公出國(境)共計0個團組,0人;公務用車購置0輛,公務車保有量為5輛;國內公務接待5批次45人。2020年本部門人均接待費77.11元,車均購置費0.00萬元,車均維護費1.34萬元。
四、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一)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說明
2020年度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75.93萬元, 機關運行經費較上年決算數增加88.80萬元,增長101.9%,主要原因是2019年賬務調整引起差異較大。機關運行經費主要用于開支辦公費、公務接待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郵電費、公車運行維護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其他交通費用。
本年度會議費支出2.50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7.10萬元,下降74%,主要原因是厲行節行,嚴控開支。本年度培訓費支出 7.41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1.24萬元,下降14.3%,主要原因是實體培訓轉為線上培訓。
(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5輛,其中應急保障用車1輛、執法執勤用車4輛。單價50萬元(含)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含)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三)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20年度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29.17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29.17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29.17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 29.17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主要用于采購辦公設備購置。
??五、預算績效管理情況說明
??(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單位以填報目標自評表形式對10個項目開展了績效自評,涉及資金862萬元。按照績效評價的結果,我單位5個項目執行進度都達到了100%,有5個項目未達到100%,主要原因個別項目是連續性項目,存在預算執行率未完成等。
??(二)績效目標自評結果
法律援助辦案補貼配套經費項目績效目標自評綜述:根據年初設定的績效目標,項目全年預算數為54萬元,執行數為54萬元,完成預算的100%。主要產出和效果:不斷創新服務形式,積極履行法律援助義務,承辦了大量的法律援助案件,依法有效地維護了未成年人、老年人、婦女、殘疾人、農民工等社會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嚴格按照法律援助補貼辦法,規范使用法律援助經費,全年受理援助698件,辦結援助778件,為受援人挽回經濟損失455.89萬元,解答援助咨詢467件。
績效目標自評具體情況見下表:
?? 2020年度部門(單位)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 ||||||||||||||
填表單位(蓋章):重慶市綦江區司法局 | ||||||||||||||
項目名稱 | 法律援助辦案補貼配套經費 | 自評總分 | 100 | |||||||||||
業務主管部門 | 重慶市綦江區司法局 | 聯系人 | 袁正碧(023-48225356) | |||||||||||
項目資金(萬元) | 全年預算數(A) | 全年執行數(B) | 執行率%(B/A) | 執行率得分(分) | ||||||||||
年度資金總額: | 54 | 54 | 100% | 10 | ||||||||||
其中:中央補助 | / | |||||||||||||
??市級補助 | / | |||||||||||||
??區級資金 | 54 | 54 | 100% | / | ||||||||||
??其他資金 | / | |||||||||||||
年度總??體目標 | 年初設定目標 | 全年目標實際完成情況 | ||||||||||||
加大對困難群眾法律援助力度,應援盡援,應援優援;加強保障,嚴格管理、規范使用法律援助經費。?????? | 不斷創新服務形式,積極履行法律援助義務,承辦了大量的法律援助案件,依法有效地維護了未成年人、老年人、婦女、殘疾人、農民工等社會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嚴格按照法律援助補貼辦法,規范使用法律援助經費。全年受理援助698件,辦結援助778件,為受援人挽回經濟損失455.89萬元,解答援助咨詢467件。 | |||||||||||||
績效指標 | 指標名稱 | 計量 單位 | 指標 權重 | 指標值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系數(%) | 指標得分 | |||||||
辦結案件數量 | 件 | 20 | 700 | 778 | 100% | 20 | ||||||||
案件辦結率 | % | 20 | 90% | 99% | 100% | 20 | ||||||||
補貼兌付時限 | 月,年 | 10 | ≥ | 完成 | 100% | 10 | ||||||||
支出控制在預算內 | % | 10 | 100% | 100% | 100% | 10 | ||||||||
補貼標準控制在規定內 | % | 10 | 100% | 100% | 100% | 10 | ||||||||
受益群眾滿意度 | % | 10 | 90% | 99% | 99% | 10 | ||||||||
資金執行力 | % | 10 | 90% | 100% | 100% | 10 | ||||||||
未完成績效目標或偏離較多的原因、改進措施及其他說明 | ||||||||||||||
??六、專業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指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非財政撥款結余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三)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
(四)結余分配:指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所得稅、提取專用基金、轉入非財政撥款結余等當年結余的分配情況。
(五)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結轉下年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
(六)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其中:人員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的“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除“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外的其他支出。
(七)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八)“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九)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 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十一)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十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十三)其他資本性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非各級發展與改革部門集中安排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儲備、土地和無形資產,以及構建基礎設施、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更新改造所發生的支出。
七、決算公開聯系方式及信息反饋渠道
本單位決算公開信息反饋和聯系方式:023-4822535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