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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按照綦委編發﹝2019﹞28號文件要求,重慶市綦江區人民調解中心主要服務范圍:
1.協助指導各類人民調解組織開展工作。
2.協調區級調解組織、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組織開展工作。
3.負責對接法律咨詢、法律援助中的調解案件。
4.負責綜合運用法律、政策、經濟等手段和教育、協商、疏導等辦法,調解處理跨部門或跨區域的重大矛盾糾紛、全區各類調解組織移送的且雙方當事人自愿再次申請調解的疑難復雜糾紛。
5.完成區司法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機構設置
根據《關于印發重慶市綦江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綦江委發﹝2019﹞4號)文件精神,經區委編委研究,區司法局設區人民調解中心、區法律援助中心、區矯正幫教管理服務中心、綦江公證處等4個事業單位。重慶市綦江區人民調解中心屬于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正科級,財政全額撥款,事業編制6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三)單位構成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納入本部門2020年度決算編制的二級預算單位主要是重慶市綦江區人民調解中心。
二、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1.總體情況。2020年度收入總計59.97萬元,支出總計59.97萬元。區人民調解中心是2019年10月新設立的部門,2019年未納入部門決算,故無上年數比較。
2.收入情況。2020年度收入合計59.97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59.97萬元,占100%。區人民調解中心是2019年10月新設立的部門,2019年未納入部門決算,故無上年數比較。??
3.支出情況。2020年度支出合計59.9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 47.41萬元,占79.1%;項目支出12.56萬元,占20.9%。區人民調解中心是2019年10月新設立的部門,2019年未納入部門決算,故無上年數比較。
4.結轉結余情況。2020年度年末結轉和結余0.00萬元,區人民調解中心是2019年10月新設立的部門,2019年未納入部門決算,故無上年數比較。
(二)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0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59.97萬元。區人民調解中心是2019年10月新設立的部門,2019年未納入部門決算,故無上年數比較。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收入情況。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59.97萬元,較年初預算數 增加15.47萬元,增長34.8%。區人民調解中心是2019年10月新設立的部門,2019年未納入部門決算,故無上年數比較。
2.支出情況。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59.97萬元,較年初預算數 增加15.47萬元,增長34.8%。區人民調解中心是2019年10月新設立的部門,2019年未納入部門決算,故無上年數比較。
3.結轉結余情況。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0.00萬元。區人民調解中心是2019年10月新設立的部門,2019年未納入部門決算,故無上年數比較。
4.比較情況。本部門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幾個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51.50萬元,占85.9%,較年初預算數增加13.66萬元,增長36.1%,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
(2)社會保障與就業支出4.30萬元,占7.2%,較年初預算數增加0.96萬元,增長29.1%,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
(3)衛生健康支出2.02萬元,占3.4%,較年初預算數增加0.38萬元,增長23.2%,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2.15萬元,占3.6%,較年初預算數增加0.48萬元,增長28.7%,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財政撥款基本支出47.41萬元。其中:人員經費46.78萬元,人員經費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等。公用經費0.63萬元,公用經費用途主要包括辦公費、工會經費等。區人民調解中心是2019年10月新設立的部門,2019年未納入部門決算,故無上年數比較。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0年度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支。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0年度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三、“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0年度未發生“三公”經費支出。
四、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一)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說明
按照部門決算列報口徑,我單位不在機關運行經費統計范圍之內。
本年度會議費支出0.09萬元,本年度培訓費支出 0.00萬元,區人民調解中心是2019年10月新設立的部門,2019年未納入部門決算,故無上年數比較。
(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0輛。單價50萬元(含)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含)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三)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20年度我單位未發生政府采購事項,無相關經費支出。
五、預算績效管理情況說明
(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單位以填報目標自評表形式對1個項目開展了績效自評,涉及資金12.5萬元。按照績效評價的結果,該項目執行進度達到了100%。
(二)績效目標自評結果
運轉性辦公經費項目績效目標自評綜述:根據年初設定的績效目標,項目全年預算數為12.5萬元,執行數為12.5萬元,完成預算的100%。主要產出和效果:保證單位工作正常開展,按時完成上級和本級布置的各項工作任務。
績效目標自評具體情況見下表:
2020年度部門(單位)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 ||||||||
填表單位(蓋章):重慶市綦江區人民調解中心 | ||||||||
項目名稱 | 運轉性辦公經費 | 自評總分 | 100 | |||||
業務主管 部門 | 重慶市綦江區人民調解中心 | 聯系人 | 48225356 | |||||
項目資金(萬元) | 全年預算數(A) | 全年執行數(B) | 執行率%(B/A) | 執行率得分(分) | ||||
年度資金總額: | 12.5 | 12.5 | 100 | 10 | ||||
其中:中央補助 | / | |||||||
???? 市級補助 | / | |||||||
???? 區級資金 | 12.5 | 12.5 | 100 | / | ||||
???? 其他資金 | / | |||||||
年度總體 目標 | 年初設定目標 | 全年目標實際完成情況 | ||||||
保證單位工作正常開展,按時完成上級和本級布置的各項工作任務?????? | 保證單位工作正常開展,按時完成上級和本級布置的各項工作任務 | |||||||
績效指標 | 指標名稱 | 計量單位 | 指標權重 | 指標值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系數(%) | 指標得分 | |
支出控制在預算內 | ≤ | 30 | 100% | 100% | 100% | 30 | ||
維護社會穩定 | 無 | 30 | 好 | 100% | 100% | 30 | ||
服務對象滿意度 | ≥ | 30 | 95% | 96% | 100% | 30 | ||
未完成績效目標或偏離較多的原因、改進措施及其他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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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專業名詞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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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
(三)結余分配:指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所得稅、提取專用基金、轉入非財政撥款結余等當年結余的分配情況。
(四)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結轉下年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
(五)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其中:人員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的“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除“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七)“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八)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九)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十)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十一)其他資本性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非各級發展與改革部門集中安排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儲備、土地和無形資產,以及構建基礎設施、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更新改造所發生的支出。
七、決算公開聯系方式及信息反饋渠道
本單位決算公開信息反饋和聯系方式:023-48225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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