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綦江區審計局
2023年度單位決算公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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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重慶市綦江區審計局為區政府組成部門,負責對法律法規規定屬于審計監督范圍的財政收支和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維護財政經濟秩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廉政建設;負責對國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觀調控部署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負責對本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本級決算(草案)編制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對下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決算以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對財政收支有關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負責對本級各部門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對組織和使用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負責對區屬國有和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資產、負債、損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國有企業有關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負責對區政府投資和以區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進行審計監督;根據干部管理權限,負責對黨政機關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履行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對領導干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負責對區級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受托對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糾正和按法定權限處理審計發現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或區人民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于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自然資源資產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的審計職責;重大項目稽察職責;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監督檢查職責;區國資管理部門國有企業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和國有企業監事會的職責;承擔上級審計機關和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
重慶市綦江區審計局內設辦公室(區委審計辦秘書科)、法規審理科、整改督查與內審管理科、重大政策執行審計科、財政審計科、企事業審計科、投資審計科、經濟責任審計科(重慶市綦江區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電子數據審計科等9個科室,并下設一個正科級參公管理事業單位——重慶市綦江區審計中心。
二、單位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1.?總體情況。2023年度收入總計1,519.3萬元,支出總計1,519.3萬元。收支較上年決算數增加81.42萬元,增長5.66%,主要原因是投資審計委托業務增加、在職人員增加以及有1名退休干部死亡,發放撫恤金。
2.?收入情況。2023年度收入合計1,519.3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81.42萬元,增長5.66%,主要原因是投資審計委托業務增加、在職人員增加以及有1名退休干部死亡,發放撫恤金。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385.08萬元,占91.17%;其他收入134.22萬元,占8.83%。此外,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和專用結余0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0萬元。
3.?支出情況。2023年度支出合計1,519.3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81.42萬元,增長5.66%,主要原因是投資審計委托業務增加、在職人員增加以及有1名退休干部死亡,發放撫恤金。其中:基本支出1,245.08萬元,占81.95%;項目支出274.22萬元,占18.05%。此外,結余分配0萬元。
4.?結轉結余情況。2023年度年末結轉和結余0萬元,較上年決算數無增減,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單位收支基本持平。
(二)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3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1,385.08萬元。與2022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增加43.65萬元,增長3.25%。主要原因是在職人員增加以及有1名退休干部死亡,發放撫恤金。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收入情況。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385.08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43.65萬元,增長3.25%。主要原因是在職人員增加以及有1名退休干部死亡,發放撫恤金。較年初預算數增加42.73萬元,增長3.18%。主要原因是有1名退休干部死亡,發放撫恤金以及在職人員增加,基本工資、規范性津補貼、年度考核獎等增加。此外,年初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0萬元。
2.?支出情況。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385.08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43.65萬元,增長3.25%。主要原因是在職人員增加以及有1名退休干部死亡,發放撫恤金。較年初預算數增加42.73萬元,增長3.18%。主要原因是有1名退休干部死亡,發放撫恤金以及在職人員增加,基本工資、規范性津補貼、年度考核獎等增加。
3.?結轉結余情況。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0萬元,較上年決算數無增減,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單位收支基本持平。
4.?比較情況。本單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幾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058.89萬元,占76.45%,較年初預算數增加17.19萬元,增長1.65%,主要原因是在職人員增加,基本工資、規范性津補貼、年度考核獎等增加。
(2)教育支出1.26萬元,占0.09%,較年初預算數無增減,主要原因是按年初預算進行開支。
(3)社會保障與就業支出201.21萬元,占14.53%,較年初預算數增加25.53萬元,增長14.53%,主要原因是有1名退休干部死亡,發放撫恤金。
(4)衛生健康支出45.53萬元,占3.29%,較年初預算數無增減,主要原因是按年初預算進行開支。
(5)住房保障支出78.19萬元,占5.64%,較年初預算數無增減,主要原因是按年初預算進行開支。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245.08萬元。其中:人員經費1,012.22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80.13萬元,增長8.60%,主要原因是有1名退休干部死亡,發放撫恤金以及在職人員增加,基本工資、規范性津補貼、年度考核獎等增加。人員經費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等。公用經費232.86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11.32萬元,增長5.11%,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辦公費、培訓費、工會經費增加。公用經費用途主要包括辦公經費、差旅費、郵電費、勞務費等。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決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3年度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支。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3年度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三、“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支出總體情況說明。
2023年度“三公”經費支出共計7.99萬元,較年初預算數減少0.31萬元,下降3.73%,主要原因是落實過“緊日子”要求,嚴格控制“三公”經費開支。較上年支出數減少1.61萬元,下降16.77%,主要原因是交叉審計項目減少,用車頻率減少,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減少。
(二)“三公”經費分項支出情況。
2023年度本單位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無增減,主要原因是2023年無出國(境)工作需要。較上年支出數無增減,主要原因是本年與上年均未發生因公出國(境)費用支出。
?公務車購置費0萬元,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無增減,主要原因是2023年無購置公務車輛計劃。較上年支出數無增減,主要原因是本年與上年均未發生公務車購置費支出。
公務車運行維護費7.99萬元,主要用于公務車日常運行及維護,如加油費、停車費、路橋費、修理費等。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減少0.01萬元,下降0.13%,主要原因是按年初預算進行開支。較上年支出數減少1.61萬元,下降16.77%,主要原因是交叉審計項目減少,用車頻率減少。
公務接待費0萬元,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減少0.3萬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未發生公務接待事項。較上年支出數無增減,主要原因是本年與上年均未發生公務接待費支出。
(三)“三公”經費實物量情況。
2023年度本單位因公出國(境)共計0個團組,0人;公務用車購置0輛,公務車保有量為2輛;國內公務接待0批次0人,其中:國內外事接待0批次,0人;國(境)外公務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單位人均接待費0元,車均購置費0萬元,車均維護費4萬元。
四、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一)財政撥款會議費和培訓費情況說明。
本年度會議費支出0.9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0.02萬元,下降2.17%,主要原因是2023年會議召開次數減少。本年度培訓費支出6.84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4.18萬元,增長157.14%,主要原因是2023年疫情結束,培訓次數增加。
(二)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說明。
2023年度本單位機關運行經費支出232.86萬元,機關運行經費主要用于開支辦公費63萬元、咨詢費1萬元、電費2.62萬元、郵電費24.9萬元、物業管理費3.84萬元、差旅費9.11萬元、維修(護)費0.3萬元、會議費0.9萬元、培訓費6.84萬元、勞務費21萬元、工會經費32.44萬元、福利費11.16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7.99萬元、其他交通費用39.34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8.42萬元。機關運行經費較上年支出數增加11.32萬元,增長5.11%,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辦公費、培訓費、工會經費增加。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單位共有車輛2輛,其中,副部(省)級及以上領導用車0輛、主要負責人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2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離退休干部用車0輛。單價100萬元(含)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四)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23年度我單位未發生政府采購事項,無相關經費支出。
五、預算績效管理情況說明
(一)單位自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單位對2個二級項目開展了績效自評,涉及財政撥款項目支出資金140萬元。
(二)單位績效評價情況。
我單位未組織開展績效評價。
(三)財政績效評價情況。
市財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對我單位開展績效評價。
六、專業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現金流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現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納入財政預算或財政專戶管理的投資收益、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贈收入,現金盤盈收入、存貨盤盈收入、收回已核銷的應收及預付款項、無法償付的應付及預收款項等。各單位從本級財政部門以外的同級單位取得的經費、從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經費,以及行政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反映在本項內。
(五)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指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非財政撥款結余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
(七)結余分配:指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所得稅、提取專用基金、轉入非財政撥款結余等當年結余的分配情況。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結轉下年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其中:人員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的“工資福利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除“工資福利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四)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十五)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十六)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十七)其他資本性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非各級發展與改革部門集中安排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儲備、土地和無形資產,以及構建基礎設施、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更新改造所發生的支出。
七、決算公開聯系方式及信息反饋渠道
本單位決算公開信息反饋和聯系方式:
雒宋豪 ?023-48678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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