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綦江區應急管理局(匯總)
2020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根據綦江委辦發〔2019〕36號文件精神,重慶市綦江區應急管理局主要職責是:
1.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級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2.組織編制全區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監督實施相關規程和地方標準。
3.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全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4.在市級應急管理部門的指導下,牽頭建立全區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5.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區應對重大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并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6.統一協調指揮全區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臺對接;銜接駐綦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7.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消防、森林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區委區政府對區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業務建設、隊伍建設的指導和管理的協調組織,指導鎮街、園城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8.負責消防工作,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9.指導協調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10.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救災款物并監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全區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區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鎮街、園城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承擔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日常工作。
12.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依法組織并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13.負責煤礦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和政策的落實、執法監督、事故調查處理、應急救援管理、統計分析、宣傳教育培訓等綜合性工作,承擔職責范圍內煤礦安全生產監管執法職責。
14.依法組織開展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15.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跨區域救援工作。
16.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提出區級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決策,按市級救災物資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區級有關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臺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負責區級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
17.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探討、推廣應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18.完成區委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9.職能轉變。區應急管理局應加強、優化、統籌全區應急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全區應急能力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應急管理體制。一是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后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提高全區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風險。二是堅持以人為本,把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確保受災群眾基本生活,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提升公眾知識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三是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機構設置
區應急管理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1.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機要、檔案、保密、信訪、政務公開、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有關直屬單位預決算、財務、裝備和資產管理工作。統籌各類專項資金的安排和使用。
2.黨群政工科。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干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思想政治建設、干部隊伍建設、黨群、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3.應急指揮科。承擔應急值守、政務值班等工作,擬訂全區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發布預警和災情信息,銜接駐綦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參與跨區域應急救援。組織編制全區應急體系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統籌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編制全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并負責各類應急預案銜接協調,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承擔區應對重大災害指揮部的現場協調保障工作,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組織指導應急管理社會動員工作。配合上級有關機構開展應急管理系統干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指導專業應急救援隊伍教育訓練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設工作,組織開展應急平臺建設與維護工作,規劃信息傳輸渠道,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擬訂有關科技規劃、計劃并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4.災害防治協調科。負責地方性消防法規和技術標準的監督實施,指導城鎮、農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規劃編制并推進落實,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組織協調水旱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指導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工作。組織協調地震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地質災害防治相關工作,組織較大以上地質災害應急救援。
5.減災救災科。建立重大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機制,承擔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負責應急管理統計分析工作。推動應急重點工程和避難設施建設。組織編制全區綜合防災減災規劃并組織實施。承擔區減災委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擔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擬訂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劃,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和管理重要應急物資的調撥,承擔應急物資的管理和維護,救災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群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群眾生活救助。
6.安全生產綜合協調科。依法依規指導協調和監督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全區性安全生產檢查以及專項督查、專項整治等工作,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組織編制全區安全生產規劃并組織實施。承擔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7.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科。負責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情況,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組織指導危險化學品登記,負責和指導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
8.非煤礦山安全監管科。負責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石油(煉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安全生產基礎工作,組織實施相關行業安全生產規程、標準,指導監督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情況。
9.工貿安全監管科。負責統籌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安全生產基礎工作,指導監督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綜合監督管理相關行業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等情況,依法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情況。
10.煤礦安全基礎科。負責煤礦安全監管行政性事務。負責煤礦安全生產遠程信息監控系統管理;負責煤礦安全監管執法檢查和安全生產信息的統計報送;開展煤礦安全監督檢查。
11.煤礦安全監管科。負責貫徹落實煤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規章、規程;指導煤礦瓦斯防治與利用工作;協調解決煤礦瓦斯防治與利用有關問題;編制并組織實施煤礦監管執法計劃;開展煤礦安全監督檢查;依職權開展煤礦建設項目安全監督檢查;指導開展煤礦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參與煤礦事故應急救援和煤礦事故調查。
12.宣傳法規科。承擔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新聞宣傳、輿情應對、文化建設等工作,開展公眾知識技能普及工作。指導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培訓工作,依法依規組織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相關考核工作。承擔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擔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和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執法綜合性工作,指導執法計劃編制、執法隊伍建設和執法規范化建設工作。承擔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導、規范本系統行政審批工作。依法牽頭承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三)單位構成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納入本部門2020年度決算編制的二級預算單位主要包括行政單位重慶市綦江區應急管理局(本級);參公單位重慶市綦江區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支隊;事業單位3個,重慶市綦江區應急救援中心、重慶市綦江區應急管理宣傳教育中心、重慶市綦江區應急調度中心(2020新增決算編制單位)。
二、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1.總體情況。2020年度收入總計6066.69萬元,支出總計6066.69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1975.81萬元,較上年增長48.3%。增長的主要原因是上級下達自然災害補助資金。本部分的收入總計包括收入合計、年初結轉和結余,支出總計包括本年支出合計、年末結轉和結余。
2.收入情況。2020年度收入合計5692.47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2007.13萬元,增長54.5%,主要原因是上級下達自然災害補助資金。其中:財政撥款收入5,692.47萬元,占100%。此外,年初結轉和結余374.21萬元。
3.支出情況。2020年度支出合計3473.74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273.99萬元,下降7.3%。主要原因是上級補助的資金結轉到下年使用。其中:基本支出 1,686.74萬元,占48.6%,項目支出1,786.99萬元,占51.4%。
4.結轉結余情況。2020年度年末結轉和結余2592.95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2249.80萬元,增長655.6%,主要原因是上級下達自然災害補助資金結轉到下年使用。
(二)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0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6,066.69萬元。與2019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增加1,975.81萬元,增長48.3%。主要原因是上級下達自然災害補助資金。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收入情況。本部門2020年度財政撥款收入5692.47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2007.13萬元,增長54.5%。主要原因是上級下達自然災害補助資金。較年初預算數增加2,721.26萬元,增長91.6%。主要原因是上級下達自然災害補助資金。此外,年初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374.21萬元。
2.支出情況。2020年度支出合計3473.74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273.99萬元,下降7.3%。主要原因是上級補助的資金結轉到下年使用。較年初預算數增加159.38萬元,增長4.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上級下達的自然災害補助資金。
3.結轉結余情況。2020年度年末結轉和結余2592.95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2249.80萬元,增長655.6%,主要原因是上級下達自然災害補助資金結轉到下年使用。
4.比較情況。本部門2020年度財政撥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幾個方面:
(1)社會保障與就業支出189.87萬元,占5.5%,較年初預算數增加15.44萬元,增長8.9%,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資。
(2)衛生健康支出73.92萬元,占2.1%,較年初預算數增加1.34萬元,增長1.8%,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資。
(3)城鄉社區支出10萬元,占0.3%。
(4)住房保障支出74.65萬元,占2.1%,較年初預算數增加4.85萬元,增長6.9%,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資。
(5)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3,125.30萬元,占90%,較年初預算數增加137.75萬元,增長4.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救災資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686.74萬元,其中:人員經費1489.88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305.48萬元,增長25.8%,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資。人員經費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公用經費196.86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57.60萬元,下降22.6%,主要原因是預算調整公用經費。公用經費用途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電費、公車運行費、差旅費等。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0年度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支。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20年度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三、“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支出總體情況說明
2020年度本部門“三公”經費支出共計118.65萬元,較年初預算數增加31.65萬元,增長36.4%,主要原因是下屬單位更換公務車。較上年支出數增加55.29萬元,增長87.3%,主要原因是下屬單位更換公務車。
(二)“三公”經費分項支出情況
2020年度本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0.00萬元,主要是我單位進一步規范因公出國(境)活動,今年未安排單位人員出國出訪。
公務車購置費63.31萬元,主要用于機關及下屬單位更換公務車,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增加63.31萬元,主要原因是區本級年初未預算該項經費,是上級安排資金采購。較上年支出數增加63.31萬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未有該項支出。
公務車運行維護費48.22萬元,主要用于機要文件交換、市內因公出行、安全生產執法檢查、應急救援和救災搶險等工作所需車輛的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等。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減少23.78萬元,下降33%,主要原因是嚴格遵守公車管理規定,減少費用支出。費用支出較上年支出數減少11.14萬元,減少18.8%。
公務接待費7.12萬元,主要用于接待國內其他應急系統到我單位學習調研工作,接受上級和相關部門到我局檢查指導工作發生的接待支出。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減少7.88萬元,下降52.5%。費用支出較上年增加3.12萬元,增長78%,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后,增加了下屬事業單位及職能職責。今后我局將繼續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要求,強化公務接待支出管理,嚴格遵守公務接待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嚴格控制陪餐人數,對應由接待對象承擔的費用一律由接待對象自行支付。
(三)“三公”經費實物量情況
2020年度本部門因公出國(境)共計0個團組,0人;公務用車購置2輛(下屬單位購買),公務車保有量為12輛;國內公務接待93批次951人次,其中:國內外事接待0批次,0人;國(境)外公務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門人均接待費74.85元,車均購置費31.66萬元,車均運行維護費4.02萬元。
四、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一)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說明
2020年度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67.01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9.13萬元,下降5.2%。機關運行經費主要用于辦公費、公務車運行維護費、信息網絡購置更新等。
本年度會議費支出6.02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0.78萬元,下降11.5%,主要原因是本單位嚴格執行相關規定,厲行節約,減少會議費開支。本年度培訓費支出5.62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6.83萬元,下降54.9%,主要原因是本單位嚴格執行相關規定,厲行節約,減少培訓費開支。
(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12輛,其中,副部(省)級及以上領導用車0輛、主要領導干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12輛、離退休干部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價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2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三)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20年度我單位未發生政府采購事項,無相關經費支出。
五、預算績效管理情況說明
(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局對16個項目開展了績效自評,均以填報目標自評表形式開展自評,涉及資金1190萬元。從評價情況來看,總體成果較好,我局嚴格按照年初預算要求,從嚴控制支出,確保支出控制在預算范圍內,全面完成了我局各項目標任務。
(二)績效目標自評結果
2020年度部門(單位)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 |||||||
填表單位(蓋章): | |||||||
項目名稱 | 應急救援建設工作經費 | 自評總分 | 95 | ||||
業務主管部門 | 綦江區應急管理局 | 聯系人 | 023-61271212 | ||||
項目資金(萬元) | 全年預算數(A) | 全年執行數(B) | 執行率%(B/A) | 執行率得分(分) | |||
年度資金總額: | 30 | 30 | 100 | 10 | |||
其中:中央補助 | / | ||||||
市級補助 | / | ||||||
區級資金 | 30 | 30 | 100 | / | |||
其他資金 | / | ||||||
年度總體目標 | 年初設定目標 | 全年目標實際完成情況 | |||||
1.優化“一案三制”建設,開展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完成企業備案。2.舉辦全區自然災害和安全生產綜合應急演練。3.強化應急救援能力,組織指揮隊伍積極參與生產安全事故救援和自然災害救援,杜絕次生、衍生事件發生。4.夯實應急基礎,對全區重大危險源單位開展安全專項檢查。5.開展應急救援宣傳培訓、購置應急救援裝備、展應急預案編制工作。 | 一是全面完成了優化“一案三制”建設,開展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完成企業備案。二是舉辦了全區自然災害和安全生產綜合應急演練。三是強化應急救援能力,組織指揮隊伍積極參與生產安全事故救援和自然災害救援,杜絕次生、衍生事件發生。四是夯實應急基礎,對全區重大危險源單位開展安全專項檢查。五是開展應急救援宣傳培訓、購置應急救援裝備、展應急預案編制工作。 | ||||||
績效指標 | 指標名稱 | 計量單位 | 指標權重 | 指標值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系數(%) | 指標得分 |
開展全區綜合應急救援演練 | 次 | 20 | ≥2 | 2 | 100 | 20 | |
開展應急救援宣傳培訓工作 | 萬元 | 20 | ≥5 | 20 | 100 | 20 | |
購置應急救援裝備 | 萬元 | 20 | ≥10 | 16 | 80 | 16 | |
應急救援預案編制 | 萬元 | 10 | ≥8 | 10 | 100 | 10 | |
社會滿意度 | % | 10 | ≥90 | 90 | 90 | 9 | |
開展企業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 | 個 | 10 | ≥50 | 10 | 100 | 10 | |
未完成績效目標或偏離較多的原因、改進措施及其他說明 |
六、專業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納入財政預算或財政專戶管理的投資收益、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贈收入,現金盤盈收入、存貨盤盈收入、收回已核銷的應收及預付款項、無法償付的應付及預收款項等。各單位從本級財政部門以外的同級單位取得的經費、從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經費,以及行政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填列在本項內。
(五)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不包括事業單位凈資產項下的事業基金和專用基金。
(六)結余分配:指單位當年結余的分配情況。根據《關于事業單位提取專用基金比例問題的通知》(財教[2012]32號)規定,事業單位職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單位年度非財政撥款結余的40%以內確定,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七)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結轉下年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不包括事業單位凈資產項下的事業基金和專用基金。
(八)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其中:人員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的“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除“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一)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二)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十三)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十四)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十五)其他資本性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非各級發展與改革部門集中安排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儲備、土地和無形資產,以及構建基礎設施、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更新改造所發生的支出。
七、決算公開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23-6127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