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綦江區東部新城管理委員會2020年部門預算和“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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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綦江區東部新城管理委員會2020年部門預算和“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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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按照重慶市綦江區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調整重慶市綦江區東部新城管理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精神(綦編〔2012〕258號),本單位主要職責有:
1、宣傳貫徹黨和國家有關對外開放與新城建設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
2、負責編制新城范圍內的分區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等法定規劃以及各類專項規劃,按程序報批。負責新城內開發建設項目、市政建設項目規劃建筑設計方案的審查。
3、負責新城內土地整治方案的擬定并組織實施,協助新城內土地出讓工作,負責新城內國有資產管理。
4、負責協助新城內拆遷、安置、補償方案的擬定并組織實施。
5、受有關行政部門委托,負責新城內土地出讓綜合價金、綜合配套費、人防費、綠化費等各種費用的征收。
6、負責新城開發建設的資金籌集和有效管理使用。
7、負責牽頭搞好新城內的基礎設施建設。
8、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重慶市綦江區東部新城管理委員會設置8個職能科室:
1、辦公室
綜合協調處理管委會機關黨務和行政工作,協助管委會領導處理管委會機關日常事務;負責管委會機關干部職工的培訓教育管理。負責管委會機關(含綦江區東部新城開發建設有限公司)組織、人事、紀檢、監察、群團、信訪、計劃生育、檔案管理、目標考核等工作。負責黨工委和管委會機關綜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編印工作;負責管委會機關各種會議的會務管理工作;負責管委會機關印章,文件的管理和保密工作。負責管委會機關政策研究和法規管理工作;負責新城開發建設的宣傳工作。負責管委會機關后勤事務工作。完成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2、財務部
貫徹執行《會計法》、《預算法》、《政府采購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等國家財務、會計法律法規,組織實施財務、會計核算。建立健全管委會機關各項財務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經紀律的執行。負責新城內國有資產管理,協助有關部門對新城內土地出讓綜合價金、綜合配套費、人防費、綠化費等各種費用的征繳。負責綦江區東部新城開發建設有限公司財務管理及開發建設資金的籌集和有效管理使用。主動接受財政、稅務、銀行和審計部門的檢查監督,及時提供全面、真實、準確的會計資料。完成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3、規劃部
配合相關部門貫徹執行國家現行有關規劃、建設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組織編制和實施新城內的分區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和各類專項規劃,并負責初審和報批工作。負責新城建設項目設計方案的審查和報批工作,并根據管委會的工作安排負責相關建設項目的建設管理。負責新城內地形圖測繪及管理工作。協助相關部門出讓新城內的土地。負責規劃檔案資料收集,歸檔存查工作。完成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4、建管部
貫徹執行建設工程國家現行有關法律、法規,負責新城內建設項目的審批工作。負責新城內建設項目前期準備工作及施工現場管理。負責新城內建設項目的工程質量管理工作。負責新城內建設項目檔案資料的收集歸檔、工程備案工作。完成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5、征地拆遷部
負責新城內拆遷、安置、補償方案的擬定并組織實施;負責處理新城內拆遷安置工作遺留問題;負責整理保存新城內拆遷安置補償檔案資料;負責新城內的相關規劃、建設綜合執法工作。完成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6、市政園林管理部
宣傳貫徹國家、市、區有關市政、公用、市容衛生和園林綠化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擬定新城相關管理規定并組織實施。負責新城道路清潔衛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廁所、垃圾站的管理。負責新城臨時施工占用、開挖市政道路的審查,按程序報批。負責新城道路、管網、排水溝、橋梁涵洞、路燈、廣告等市政設施管理。負責新城公園綠化、道路綠化、防護綠地等各類綠地的建設、養護、管理。完成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7、群工部
負責接待來訪群眾,處理來信來訪事務,辦理上級機關交辦的信訪事宜。及時報告重要信訪情況,定期統計、分析來信來訪反映的問題,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負責新城內各種矛盾糾紛的排查、接待、處置。完成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8、安監部
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上級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指示。負責對新城建筑、消防、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監督、指導、協調新城內各施工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組織起草新城安全生產規劃;擬定新城安全生產工作計劃、目標任務、工作措施、考核辦法;研究、協調和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有關問題。負責發布新城區安全生產信息、綜合管理新城內安全生產傷亡事故調查統計;負責綜合管理各類安全生產臺帳、資料、記錄和數據統計,及時為新城領導和上級安全生產主管部門提供綜合信息和決策依據;組織指揮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完成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0年收入預算數520.42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487.42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0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00萬元,事業收入0.0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00萬元,上年結轉結余33.00萬元,其他收入0.00萬元。收入較去年增加233.50萬元,主要是人員經費撥款增加233.50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0年支出預算數520.42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預算382.38萬元,教育支出預算0.0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預算45.16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預算22.88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預算22.04萬元,其他支出預算47.96萬元。支出預算較去年減少786.27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335.77萬元,項目支出減少1000萬元,運轉性辦公經費減少122.04萬元。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0年年初一般公共預算收入487.42萬元,一般公共預算支出487.42萬元,比2019年增加233.50萬元。其中:基本支出439.46萬元,比2019年增加355.54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47.96萬元,比2019年減少122.04萬元,主要原因是運轉性辦公經費減少122.04。
2020年本單位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0年“三公”經費預算0.00萬元,與2019年一致,主要原因是本單位無因公出國出境計劃安排,無公務用車,公務接待總體用于重慶市綦江區城投公司招商引資等工作,因此,接待費用由下屬城投公司列支,東部新城管委會未作預算。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預算0.00萬元。2020年我委無因公出國出境計劃安排,因此,未預算出國(境)費用;
(2)公務接待費預算0.00萬元,與2019年一致。主要原因是公務接待總體用于重慶市綦江區城投公司招商引資等工作,因此,接待費用由下屬城投公司列支,東部新城管委會未作預算。
(3)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預算0.00萬元,與2019年一致。2020年本單位公務車輛0臺,與上年一致,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00萬元,與上年一致;
(4)2020年未計劃更新或購置公務車輛,因此,未預算公務用車購置費。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本單位不在機關運行經費統計范圍之內。
2、政府采購情況。本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3.0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3.0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0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3.0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3.0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00萬元。
3、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0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159萬元。
4、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單位固定資產總額83.71萬元,其中,全部為辦公用空調、保險柜、電腦、桌椅等。本單位共有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 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
六、專有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部門預算公開聯系人:馬華雨 ???????????聯系方式:023-48678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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