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綦江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6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與單位性質
根據《重慶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重慶市綦江區黨政機構設置方案的通知》(渝編〔2011〕33號)、《中共重慶市綦江區委關于重慶市綦江區機構設置方案的實施意見》(綦江委發〔2011〕1號)文件精神,設立重慶市綦江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按照《重慶市綦江區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區發改委機構編制事項調整的通知》綦編〔2015〕1號文件,本單位屬行政機構,內設12個職能科室和一個派出機構(重慶市綦江區物價檢查所)。下屬事業單位5個(其中參公單位1個),分別是重慶市綦江區重點項目建設管理辦公室、重慶市綦江區價格認證中心、重慶市綦江區政府投資評審中心、重慶市綦江區投資信息服務中心、重慶市綦江區移民安置辦公室(二)單位主要職責
按照《重慶市綦江區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區發改委機構編制事項調整的通知》綦編〔2015〕1號文件,重慶市綦江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單位主要職能職責有:
1、研究提出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提出發展總量、結構調整、發展速度等目標和政策建議;組織編制、協調實施主體功能區規劃,并進行監測評估;綜合協調城鄉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環境保護規劃及各專項規劃與區域規劃;受區政府委托向區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報告。
2、負責國民經濟的預測、監測和發展趨勢分析判斷,綜合運用投資、財稅、信貸、價格等經濟手段,建立健全經濟調節機制,保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目標的實現;負責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
3、統籌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研究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并提出政策建議;組織擬訂并協調實施經濟體制改革中長期規劃和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
4、調控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規模結構,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負責擬訂全區社會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銜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負責編制政府投資規劃及資金平衡計劃,協同編制重大項目融資規劃;研究提出年度重點建設項目及資金平衡計劃;按規定權限審批、核準、備案建設項目,提出預算內財政性建設資金計劃;指導協調和綜合監督全區招標投標工作;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察。指導工程咨詢業發展。
5、負責西部大開發的規劃編制與政策銜接等工作,承擔區西部開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參與國防動員工作,具體承擔國民經濟動員工作。
6、貫徹執行能源發展的重大戰略和政策措施,貫徹執行能源節約、新能源開發的有關政策,協調組織實施能源體制改革;組織擬訂并協調實施能源發展中長期規劃;著力解決能源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按規定權限核準、審核能源投資項目;指導協調農村能源發展工作;促進區域能源戰略合作。
7、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并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并協調實施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解決服務業發展的重大問題。
8、貫徹執行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編制重要商品總量、重要生產資料平衡和政府儲備計劃并監督實施;組織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和計劃,協調解決現代物流業發展的重大問題;監測和分析國內外市場狀況,研究提出擴大城鄉居民消費和促進對外貿易的措施建議。
9、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參與擬訂科學技術、教育、文化、體育、衛生、民政等發展政策;研究擬訂人口發展戰略、規劃及人口政策;負責全區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綜合性研究;研究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和政策;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綜合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
10、負責全區區域經濟合作與經濟協作的有關工作,組織擬訂區域協作的戰略、規劃和政策,負責地區經濟協作的統籌協調。
11、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綜合研究經濟社會與資源、生態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戰略問題以及氣候變化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組織擬訂發展循環經濟、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應對氣候變化的戰略、規劃、計劃、政策,并協調實施;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
12、負責組織編制全區資源型城市轉型發展規劃、布局;研究制定轉型和可持續發展政策;組織開展轉型重大項目和接續替代產業項目的策劃包裝;組織開展轉型重大項目和接續替代產業項目前期工作;協調轉型發展中的生產要素配置;協調推進重大轉型項目實施;組織實施轉型大型高層活動。
13、負責統籌協調全區招商引資工作,指導區級各部門、鎮(街)開展招商引資工作;制定全區招商引資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招商引資政策和實施辦法;負責統籌全區性招商引資宣傳、推介工作;負責全區招商引資動態項目庫的建立與管理,協調推進招商引資項目策劃、包裝等前期工作;協調來區客商的考察工作及重大招商項目的跟蹤反饋;根據區委、區政府安排,組織重大招商引資項目的洽談、簽約;策劃組織重大招商引資活動;負責全區招商任務分解、督辦、考核和通報。
14、貫徹和執行國家的價格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區價格中長期規劃;分析、監測市場運行情況,監控物價總水平,指導價格調控工作;負責全區價格、收費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對價格認證機構的監督管理;負責對涉案物品的價格認證工作;負責對涉稅價格的認證工作;指導價格咨詢、服務等價格事務工作。
15、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安排
2016年,本單位全年收入預算安排2561.41萬元,其中,公共財政預算撥款收入2561.41萬元。
2015年結轉164.35萬元。
(二)支出預算安排
2016年本單位全年支出預算安排2561.41萬元,其中,公共財政撥款支出2561.41萬元。具體如下: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
一般公共服務—發展與改革事務—行政運行支出311.33萬元,主要用于工資、津補貼、保險、職工培訓等;
一般公共服務—發展與改革事務—一般行政管理事務支出785.56萬元,主要用于政府投資項目的評審稽察、行業安全監管、招投標監管、中小城市改革試點、全區指揮部工作經費安排等項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務—發展與改革事務—物價管理支出57萬元,主要用于物價管理、價格檢查、價格認證等項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務—發展與改革事務—其他發展與改革事務支出398萬元,主要用于綦江境內國家級輸油管道建設、車改、移民安置、重點項目推進等項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務—商貿事務—招商引資510萬元,主要用于招商宣傳、區外區內招商接洽、渝洽會、招商企業落地服務等項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務—商貿事務—事業運行支出195.25萬元,主要用于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津補貼、保險、職工培訓等基本支出;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
社會保障和就業—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支出119.86萬元,主要用于離退休工資支出;
3.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支出
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醫療保障—行政單位醫療支出19.76萬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職醫療保險及行政離退休基本醫療保險;
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醫療保障—事業單位醫療支出15.78萬元,主要用于事業在職醫療保險及醫療補助;
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醫療保障—公務員醫療補助9.48萬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職及離退休醫療補助;
4.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積金支出39.39萬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積金扣繳。
5、2015年結轉支出
一般公共服務—發展與改革事務—行政運行支出17.81萬元,主要用于津補貼。
一般公共服務—發展與改革事務—事業運行支出36.3萬元,主要用于事業人員年終獎勵性績效。
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醫療保障—行政單位醫療支出5.62萬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職醫療保險。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積金支出14.62萬元,主要用于2015年未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其他支出90萬,主要是2015年中央安排西部開發重點項目工作經費。
三、“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1、因公出國(境)費用:未作預算安排,如遇上級工作安排需要,產生的出國(境)費用,在公用經費中調節使用。
2. 公務接待費:全年預算66.5萬元,根據中共重慶市綦江區委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綦江區貫徹實施〈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的辦法》的通知(綦江委發〔2014〕2號)文件要求,主要用于出具公函的公務交流以及招商引資過程中的商貿洽談活動等。
3、公車運行維護費:全年預算52萬。
綦江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