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按照《中共重慶市綦江區委辦公室、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重慶市綦江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綦江委辦發〔2019〕48號)文件,《中共重慶市綦江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深化國防動員體制改革調整有關機構編制事項的通知》(綦委編〔2022〕27號)文件,重慶市綦江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單位主要職能職責有:
1.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牽頭組織統一規劃體系建設。負責區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全區發展規劃的統籌銜接。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提出發展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發展速度等目標和政策建議,統籌產業、區域、土地、人口、環境等政策。受區政府委托向區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報告。
2.提出加快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的總體目標、重大任務以及相關政策。組織開展重大戰略規劃、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評估督導,提出相關調整建議。
3.統籌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主要目標,監測預測預警宏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趨勢,提出宏觀調控政策建議。綜合協調宏觀經濟政策,牽頭研究宏觀經濟應對措施。研究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并及時提出宏觀政策建議,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貫徹執行有關價格和收費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擬訂并組織實施有關價格政策,貫徹執行《重慶市定價目錄》,制定少數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務價格和重要收費標準并組織實施。?
4.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提出相關改革建議。牽頭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協調推進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推動完善現代市場體系建設,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牽頭推進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研究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并提出政策建議。組織擬訂并協調實施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及有關專項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重要專項改革之間的銜接。
5.負責投資綜合管理,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調控目標和政策。會同財政安排財政性建設資金,按規定權限審批、核準、審核重大項目。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擬訂并推動落實鼓勵民間投資政策措施。銜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項目的專項規劃。負責匯總編制政府投資規劃及資金平衡計劃。負責統籌、調度和督促重大項目,研究提出年度重點項目名單及資金平衡計劃。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
6.負責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貫徹落實國家、市級有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組織擬訂我區公共資源交易有關管理辦法。統籌指導協調全區公共資源交易活動,推動全區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建設。依法辦理區級審批、核準的依法必須招標項目的招標方案審批、核準事項。
7.推進落實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新型城鎮化戰略和重大政策,組織擬訂相關區域規劃和政策。統籌推進實施全區重大區域發展戰略。統籌協調區域合作和對口支援工作。組織編制并推動實施新型城鎮化規劃。
8.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協調一二三產業發展重大問題并統籌銜接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指導相關部門擬訂產業政策。協調推進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發展,組織擬訂并推動實施服務業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
9.推動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統籌推進全區戰略性新興產業、高技術產業和數字經濟發展,會同相關部門擬訂推進創新創業的規劃和政策,提出創新發展和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的政策,推進創新能力建設。會同相關部門規劃布局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組織擬訂并推動實施高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政策,協調產業升級、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10.承擔糧食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工作,提出糧食流通發展的政策建議。負責糧食流通的行業管理和區級儲備糧油管理。承擔糧食監測、應急調控、軍糧供應管理和監督檢查等工作。承擔糧食安全行政首長責任制考核具體工作。
11.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提出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牽頭開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12.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和改革,協調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綜合研究經濟社會與資源、生態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戰略問題。組織擬訂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戰略、規劃、計劃、政策,并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生態環境保護有關規劃。
13.協調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14.承擔國防動員綜合協調、政策法規、規劃計劃、動員準備、網信數據、訓練演練、督導落實和人民防空建設管理、組織實施等職能,以及組織指導協調軍事設施保護職能。
15.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單位構成
根據綦江委辦發〔2019〕48號文件、綦委編〔2022〕27號,機構改革后重慶市綦江區發展和改革委員內設辦公室(黨群科)、綜合規劃科、體制改革科、投資管理科(行政審批科)、重大項目管理科、產業發展科(糧油管理科)、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科、價格管理科、合作示范科、國防動員科等10個職能科室。
重慶市綦江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下屬六個事業單位:根據綦委編〔2019〕93號文件,重慶市綦江區價格認證中心,正科級參公事業單位;重慶市綦江區產業發展中心,副處級事業單位;重慶市綦江區政府投資項目評審中心,正科級事業單位;重慶市綦江區糧油質量檢測站,正科級事業單位。根據綦委編〔2020〕24號文件,重慶市綦江區公共資源綜合交易中心,正處級事業單位。根據綦委編〔2022〕27號,重慶市綦江區人防指揮通信中心,正科級事業單位。
(三)機構改革相關情況
根據《中共重慶市綦江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深化國防動員體制改革調整有關機構編制事項的通知》(綦委編〔2022〕27號),將區住房城鄉建委掛牌設立的區人民防空辦公室調整為區發展改革委掛牌設立區國動辦,在區發展改革委設置內設機構國防動員科,將區住房城鄉建委所屬事業單位區人防指揮通信中心劃轉至區發展改革委。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4年年初預算數3624.0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3624.01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0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00萬元,事業收入?0.0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00萬元,其他收入0.00萬元。收入較2023年減少584.83萬元,主要是減少文化旅游體育中央資金項目。
(二)支出預算:2024年年初預算數3624.0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預算2159.69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預算345.92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預算80.39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預算87.22萬元,糧油物資儲備支出950.8萬元。支出預算較2023年減少584.83萬元,主要是減少文化旅游體育項目支出。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3624.01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624.01萬元,比2023年減少584.83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803.96萬元,比2023年增加110.46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離休人員離休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1820.05萬元,比2023年減少695.29萬元,主要減少文化旅游體育項目支出634.00萬元。
重慶市綦江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24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27.5萬元,比2023年增加1.80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00萬元,與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出國出境公務活動;公務接待費10.00萬元,比2023年增加1.80萬元,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劃轉一個下屬事業單位,增加了人防公務接待活動;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7.50萬元,與2023年持平,公務用車購置費?0.00萬元,與2023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171.63萬元,比上年增加45.27萬元,主要原因是勞務費增加。主要用于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水電費、物管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勞務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2.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2024年政府采購預算總額130.0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0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130.0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130.0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0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130.00萬元。
3.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4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1820.05萬元。
4.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至2023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5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5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2024年未安排購置公務車輛費用。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部門預算公開聯系人:陳兵,聯系電話:023-48668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