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按照《中共重慶市綦江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調整重慶市綦江區公共資源綜合交易中心機構編制事項的通知》(綦委編〔2020〕24號)文件,重慶市綦江區公共資源綜合交易中心主要承擔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監督管理事務性工作:
1.承擔交易公告發布、交易結果公示等信息公開工作。
2.負責招標公告、投標邀請書、資格預審文件和招標文件符合性檢查并提出指導性修改意見。
3.負責評標專家庫的運行維護、監督評標專家的抽取。協助主管部門對評標專家、招標代理機構及其從業人員進行考核管理、培訓、服務。
4.受招標人委托,承擔投標保證金代收代退工作。
5.承擔公共資源交易現場監督的事務性工作。
6.負責組織實施政府集中采購項目,承擔政府采購招標文件編制工作。
7.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單位構成
根據綦委編〔2020〕24號文件,重慶市綦江區公共資源綜合交易中心設置信息科、審查科、交易科、政府采購科4個職能科室。事業編制14名。
二、單位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4年年初預算數308.2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308.25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0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00萬元,事業收入?0.0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00萬元,其他收入0.00萬元。收入較2023年減少87.25萬元,主要是人員經費減少。
(二)支出預算:2024年年初預算數308.2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預算242.09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預算40.78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預算12.47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預算12.91萬元。支出預算較2023年減少87.25萬元,主要是人員經費減少。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308.25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08.25萬元,比2023年減少87.25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08.25萬元,比2023年減少74.25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減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離休人員離休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0.00萬元,比2023年減少13.00萬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未安排項目支出預算。
重慶市綦江區公共資源綜合交易中心2024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3.50萬元,與2023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00萬元,與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出國出境公務活動;公務接待費0.00萬元,與2023年持平;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50萬元,與2023年持平。公務用車購置費?0.00萬元,與2023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我單位不在機關運行經費統計范圍之內。
2.?政府采購情況。2024年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0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0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0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0.0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0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00萬元。
3.?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4年未安排區級項目支出預算。
4.?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至2023年12月,所屬各預算
單位共有車輛1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1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2024年未安排購置公務車輛費用。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部門預算公開聯系人:陳兵,聯系電話:023-48668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