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1.負責構建全方位、多層次、寬領域地繼續教育網絡,有效開展學校干部和教師的繼續教育;
2.負責按計劃對本區的校(園)長進行崗位任職培訓、提高培訓和研修培訓;負責對教育系統后備干部的培訓工作;
3.負責按規劃做好教師崗位培訓、新教師培訓、骨干教師培訓等各類培訓工作;履行繼續教育管理職責,建立并管理教師繼續教育業務檔案,協助教育行政部門核發繼續教育證書,嚴格實施繼續教育學分登記制度;
4.協助電大工作站開展中等職業教育,加強對在職教師和干部進行學歷補償培訓和學歷提高培訓;
5.負責統籌、規劃、協調、組織、指導全區中小學開展校本研修、校本培訓工作;
6.負責為區教委提供教師教育、教學管理、教育教學評價等教育改革和發展的研究提供政策咨詢與建議。
7.在區教師進修學校現有職責基礎上,增加“負責統籌指導全區社區教育工作”職責。
(二)單位構成
根據《重慶市綦江區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調整重慶市綦江區教育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方案的通知》(綦編〔2012〕287號)文件精神設立重慶市綦江區教師進修學校,為區教委所屬直屬事業單位。
根據《中共重慶市綦江區委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重慶市綦江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綦江委發〔2019〕4號)和《中共重慶市綦江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調整區教委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事項的通知》(綦委編〔2019〕81號)文件精神,本單位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級別為副處級,經費形式為財政全額撥款,根據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綦江區建設重慶市社區教育實驗(示范)區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綦江府辦〔2020〕5號)文件精神,為推進實驗(示范)區建設,依托區教師進修學校組建區社區教育學院,牽頭負責全區社區教育工作。經區委編委2020年度第1次全體會議審議;調整后區教師進修學校現有內設機構5個,分別是辦公室、教師培訓處、干部培訓處、社會教育處(社區教育處)、信息技術處。
(三)機構改革相關情況。
本單位不屬于機構改革范圍。
二、單位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3年年初預算數1312.4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011.38?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 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301.08?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收入較2022年增加287.86萬元,主要是教育支出增加經費撥款286.88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增加3.29萬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0.8萬元,衛生健康支出減少3.12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3年年初預算數 1312.4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預算1011.38?萬元,教育支出預算1089.27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預算 138.70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預算41.58 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預算42.91 萬元。支出預算較2022年減少13.22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預算增加16.78萬元,項目支出預算增加271.08萬元。
三、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 1011.38?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011.38?萬元,比2022年減少 13.2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 877.69 萬元,增加16.78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增加,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項目支出 110 ?萬元,比2022年減少 30 萬元,主要原因是項目支出預算社區教育專項經費減少30萬元。
2023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 0?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0?萬元,本部門2023年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3年“三公”經費預算3.5?萬元,與2022年一樣均為3.5?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 萬元,公務接待 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3.5萬元,與2022年一樣均為3.5?萬元,公務用車購置費 0萬元,與2022年一樣均為0 萬元。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我單位不在機關運行經費統計范圍之內。
2. 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 ?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 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 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0 ?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 ?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 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 ?0萬元。
3. 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3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 110萬元。
4. 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止2022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 1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 1輛、執勤執法用車0 輛。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 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 輛、執勤執法用車0 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部門預算公開聯系人: 葉佳琳 聯系方式: 13983473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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