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與單位性質
根據《重慶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重慶市綦江區黨政機構設置方案的通知》(渝編〔2011〕33號)和《中共重慶市綦江區委關于重慶市綦江區機構設置方案的實施意見》(綦江委發〔2011〕1號)文件精神,設立重慶市綦江區永新小學。
按照《重慶市綦江區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調整重慶市綦江區教育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綦編〔2012〕227號)文件,本單位為重慶市綦江區教育委員會下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內設辦公室、安保處、教導處、德育處、總務處。
(二)單位主要職能職責
(1)遵守法律、法規;
(2)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執行國家教育教學標準,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3)維護受教育者、教師及其他職工的合法權益;
(4)以適當方式為受教育者及其監護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學業成績及其他有關情況提供便利;
(5)遵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費用并公開收費項目;
(6)依法接受監督;
(三)機構改革相關情況。
根據綦委編辦【2022】75號關于明確綦江區小規模學校建制調整的要求,將重慶市綦江區紫荊學校、重慶市綦江區升平學校、重慶市綦江區新建學校、重慶市綦江區羅家小學撤并到重慶市綦江區永新小學管理。
二、單位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3年年初預算數4018.77萬元(含上年結轉8.14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4010.63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收入較2022年增加2,032.54萬元,主要是教育支出增加1,453.01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增加443.82萬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78.35萬元,衛生健康支出增加57.35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3年年初預算數4018.77萬元(含上年結轉8.14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預算4010.63萬元,教育支出預算2,720.63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預算941.42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預算180.89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預算167.68萬元。支出預算較2022年增加2,024.39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預算增加1,880.01萬元,項目支出預算增加144.38萬元。
三、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4,010.63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702.57萬元,比2022年增加2,024.3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860.50萬元,比2022年增加1,880.01萬元,主要原因是紫荊、新建、羅家、升平校點并入人員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離休人員離休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150.12萬元,比2022年增加144.38 萬元,主要原因是紫荊、新建、羅家、升平校點并入人員增加等,主要用于幼兒園綜合樓及食堂建設、教學點圍墻等排危等重點工作。
本部門2023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3年“三公”經費預算0萬元。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 我單位不在機關運行經費統計范圍之內。
2. 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3. 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3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5.87萬元。
4. 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止2022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部門預算公開聯系人:周開亞 ???聯系方式:023-4846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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