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依法治教。負責本校的教育教學改革、校本課程教材建設及教育科研工作。
2.實施義務教育,在區政府和區教委的組織和指導下,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實施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3.負責本校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管理、監督本校的財務、基本建設及學生資助工作。
4.在區教委指導下,對學生實施思想政治、德育、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國防教育等工作。
5.負責本學校干部和教師隊伍建設;組織實施學校干部、教師的崗位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負責本校教職工考核、職稱評審和獎懲工作。
6.負責本校的學籍管理工作。
7.在區教委組織和指導下負責各類相關教育考試工作。
8.負責本校的語言文字管理工作。
9.負責本校校園安全保衛工作,綜合協調處理本校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
(二)單位構成
本單位為重慶市綦江區教育委員會下屬二級預算單位。本單位無下級預算單位。
(三)機構改革相關情況。
本單位不屬于機構改革范圍。
二、單位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3年年初預算數3590.0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3586.08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4萬元。收入較2022年增加321.02萬元,主要是人員經費撥款增加135.50萬元,項目補助經費撥款增加96.50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的經費撥款93.05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3年年初預算數3590.08萬元,其中:教育支出預算2747.42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預算490.85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預算172.20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預算175.61萬元,其他支出預算4.00萬元。支出預算較2022年增加325.02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預算增加228.52萬元,項目支出預算增加96.50萬元。
三、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3586.08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586.08萬元,比2022年增加321.0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493.58萬元,比2022年增加228.52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正常增資,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離休人員離休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92.50萬元,主要原因是對改善校園環境,優化辦學條件,確保校園安全的經費補助,主要用于改造升級用電控制設備智能重合閘,對借用食堂、宿舍、校舍窗戶及用水管道的維修改造。
2023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4.00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4.00萬元,比2022年增加4.00萬元,主要原因是區青少年活動中心對永新中學鄉村少年宮活動補助,主要用于永新中學鄉村少年宮建設。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3年“三公”經費預算0萬元。與上年相同。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我單位不在機關運行經費統計范圍之內。
2. 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3. 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3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92.50萬元。
4. 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止2022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部門預算公開聯系人:張小波???聯系方式: 023-4846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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