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與單位性質
根據《中共重慶市綦江區委關于重慶市綦江區機構設置方案的實施意見》(綦江委發〔2011〕1號)文件精神,教育系統各學校、衛生系統各醫院,原則上保留,僅作名稱變更。
按照《重慶市綦江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明確綦江區各學區和學校機構名稱的復函》(綦編辦〔2012〕21號)文件,將原綦江縣東溪鎮福林中心小學和綦江縣東溪鎮福林初級中學合并為重慶市綦江區福林學校。我單位屬重慶市綦江區教育委員會所屬的事業單位。內設機構3個,分別為總務處、政教處、安保處。下轄2所村小,2023年預算在職教師33人,退休教師16人,小學生151人,幼兒25人。
(二)職能職責
1、實施小學義務教育,促進基礎教育發展。
2、小學學歷教育(相關社會服務)。
(三)機構改革相關情況。
本單位不屬于機構改革范圍。
二、單位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3年年初預算數679.6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679.66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收入較2022年減少49.81萬元,主要是主要是教育支出減少經費撥款59.56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增加19.38萬元,住房保障支出減少6.58 萬元,衛生健康支出減少3.05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3年年初預算數679.66萬元,其中:教育支出預算503.07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預算109.27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預算33.57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預算33.75萬元。支出預算較2022年減少 49.81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預算減少45.72萬元,項目支出預算增加減少4.09 萬元。
三、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679.66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679.66萬元,比2022年減少 49.81萬元。其中:基本支出679.66萬元,比2022年減少45.72萬元,主要原因是教職工人數減少,人員類經費減少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0萬元,比2022年減少4.09萬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將遺屬生活補助調到了基本支出。
本部門2023年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3年“三公”經費預算0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與2022年一樣均為0萬元;公務接待費與2022年一樣均為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與2022年一樣均為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費與2022年一樣均為0萬元。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 我單位不在機關運行經費統計范圍之內。
2. 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 0 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 0 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 0 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 0 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 0 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 0 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 0 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 0 萬元。
3. 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3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 0萬元。
4. 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止2022年12月,重慶市綦江區福林學校共有車輛0 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 輛、執勤執法用車0 輛。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 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 輛、執勤執法用車0 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部門預算公開聯系人:任毅 ??聯系方式: 023-48755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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