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依法治教; 開展提升基礎學歷教育教學服務。
(二)單位構成
根據《重慶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重慶市綦江區黨政機構設置方案的通知》(渝編〔2011〕33號)和《中共重慶市綦江區委關于重慶市綦江區機構設置方案的實施意見》(綦江委發〔2011〕1號)文件精神,設立重慶市綦江區逢春學校。
按照《重慶市綦江區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調整重慶市綦江區教育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綦編〔2012〕227號)文件,本單位屬行政機構,1個,重慶市綦江區逢春學校。
(三)機構改革相關情況。
本單位不屬于機構改革范圍。
二、單位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3年年初預算數461.1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446.11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4.82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上年結轉19.84萬元。收入較2022年增加13.53?萬元,主要是經費撥款增加8.71?萬元,事業收入增加4.82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3年年初預算數461.10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預算456.28萬元,教育支出預算330.79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預算79.84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預算22.63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預算23.01萬元。支出預算較2022年增加13.53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預算增加8.71萬元,項目支出預算增加4.82?萬元。
三、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461.10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456.28萬元,比2022年增加13.53萬元。其中:基本支出456.28萬元,比2022年增加8.71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類經費超額績效調標及社保費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離休人員離休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4.82萬元,比2022年增加4.82萬元。
本部門2023年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3年“三公”經費預算0萬元,與2022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我單位不在機關運行經費統計范圍之內。
2. 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 0 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 0 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 0 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 0 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 0 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 0 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 0 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 0 萬元。
3. 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3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 萬元。
4. 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止2022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 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 輛、執勤執法用車0 輛。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 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 輛、執勤執法用車0 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部門預算公開聯系人:蔣中文 ??????聯系方式:?023-48806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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