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負責依法指導和開展勤工儉學工作,興辦校辦產業工作;負責全區教育系統所有經營性國有資產營運的管理、指導和服務工作;按照《政府采購法》的規定,在區政府采購中心指導下,協助做好教育系統納入政府采購目錄的物資采購工作;培育和發展教育市場,為學校和師生提供安全規范的服務,規范學校教育教學用品和后勤服務等物資進貨渠道,防止不安全食品,偽劣商品,盜版書刊進入校園,指導中小學開展社會實踐教育和勞動技術教育的指導和研究,推進素質教育發展。
(二)單位構成
本單位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進行獨立核算,無下級預算單位。按照《重慶市綦江區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調整重慶市綦江區教育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綦編〔2019〕287號)文件,重慶市綦江區教育管理服務中心隸屬于重慶市綦江區教育委員會下屬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負責依法指導和開展勤工儉學工作,培育和發展教育市場,為學校和師生提供安全規范的服務,推進素質教育發展。核定重慶市綦江區教育服務管理中心事業編制5人。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三)機構改革相關情況。
本單位不屬于機構改革范圍。
二、單位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4年年初預算數237.0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237.08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收入較2023年減少43.86萬元,主要是財政撥款減少43.8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減少18.86萬元,項目支出減少25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4年年初預算數237.08萬元,其中:教育支出預算206.75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預算20.37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預算4.99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預算4.97萬元。支出預算較2023年減少43.86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預算減少18.86萬元,項目支出預算減少25萬元。
三、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37.08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37.08萬元,比2023年減少43.8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26.58萬元,比2023年減少18.86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變動原因,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離休人員離休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單位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110.5萬元,比2023年減少25萬元,主要原因是貧困生作業本經費減少。
本單位2024年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3.5萬元,與2023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與2023年持平;公務接待費0萬元,與2023年持平;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5萬元,與2023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我單位不在機關運行經費統計范圍之內。
2.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65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6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65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65萬元。
3.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4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110.5萬元。
4.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止2023年12月,本單位共有車輛1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1輛。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未安排購置車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單位預算公開聯系人:石德梅???????????????聯系方式:023-48644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