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實施小學義務教育,促進基礎教育發展。小學學歷教育(相關社會服務)。
(二)單位構成
根據《中共重慶市綦江區委關于重慶市綦江區機構設置方案的實施意見》(綦江委發〔2011〕1號)和《區委編委關于明確綦江區各學區和學校機構名稱的復函》(綦編辦〔2012〕21號)文件精神,將原綦江區陵園小學更名為重慶市綦江區陵園小學,為區教委下屬事業單位。
根據《中共重慶市綦江區委教育工作委員會重慶市綦江區教育委員會關于重新明確2023年中小學幼兒園內設機構數量和中層干部職數的通知》(綦教工委〔2023〕65號)文件規定,重慶市綦江區陵園小學內設機構為9個。分別為黨政辦、教育科研部、教師發展部、德育部、后勤部、安保部、智慧信息部、體衛藝部、宣傳部。本單位為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現有教職工207人,退休教師49人,學生3,519人。
(三)機構改革相關情況。
本單位不屬于機構改革范圍。
二、單位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4年年初預算數4,639.92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4,615.09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24.83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收入較2023年增加495.00萬元,主要是教育支出撥款增加491.02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撥款增加2.03萬元,衛生健康支出撥款增加0.36萬元,住房保障支出撥款增加1.59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4年年初預算數4,639.92萬元,其中:教育支出預算3,763.58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預算504.60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預算183.50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預算188.24萬元。支出預算較2023年增加495.00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預算減少6.12萬元,項目支出預算增加501.12萬元。
三、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4,615.09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4,615.09萬元,比2023年增加529.1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851.21萬元,比2023年減少6.12萬元,主要原因是2人調出區外人員經費減少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離休人員離休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763.88萬元,比2023年增加535.29萬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預算項目增加等,主要用于惠登校區校舍租賃等重點工作。
本單位2024年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0.2萬元,比2023年減少0.6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與2023年一致;公務接待費0.2萬元,比2023年減少0.6萬元,主要原因是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控制接待人次和費用;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與2023年一致;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與2023年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我單位不在機關運行經費統計范圍之內。
2.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3.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4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763.88萬元。
4.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止2023年12月,本單位共有車輛0輛。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部門預算公開聯系人:陳濤???????????????聯系方式:023-48659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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