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1.正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規。
2.實施小學義務教育,促進基礎教育發展。
3.承擔小學學歷教育及相關社會服務。
4.承擔為學生減免學雜費、課本費,為貧困學生提供政策性扶助。
5.承擔依法治校、維護校園公共安全、校園食品安全,公共衛生等工作。
6.完成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單位構成
本單位是屬于綦江區教委主管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本單位內設3個機構處室,分別為政教處、安保處、總務處。從預算單位構成看,本單位屬于二級預算單位,無下級預算單位,主管部門為重慶市綦江區教育委員會。
(三)機構改革相關情況。
本單位不屬于機構改革范圍。
二、單位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4年年初預算數1,623.0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621.05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2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收入較2023年減少90.98萬元,主要是因為學生人數和教師人數減少,公用經費和人員經費減少以及項目支出減少。
(二)支出預算:2024年年初預算數1,623.0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預算0萬元,教育支出預算1,089.22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預算382.04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預算77.19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預算72.6萬元,其他支出2萬元。支出預算較2023年減少90.98萬元,主要是因為學生人數和教師人數減少,公用經費和人員經費減少。
三、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621.05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621.05萬元,比2023年減少85.95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609.03萬元,比2023年減少96.18萬元,主要原因是學生人數和教師人數減少,公用經費和人員經費減少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12.02萬元,比2023年增加10.22萬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將遺屬補助經費納入項目支出。
2024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2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2萬元,比2023年減少2萬元,主要原因是鄉村少年宮項目減少,主要用于鄉村少年宮建設項目等。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0萬元,與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與上年持平;公務接待費0萬元,與上年持平;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與上年持平;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與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我單位不在機關運行經費統計范圍之內。
2.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3.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4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12.02萬元。
4.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止2023年12月,本單位共有車輛0輛。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未安排車輛購置。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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