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本單位是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本校具有法人資格,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學校面向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區域范圍進行招生,招生對象為轄區內健康適齡兒童,主要職責是實施小學義務教育,促進基礎教育發展,小學義務教育,教育人,培養人,使其個性全面發展。
(二)單位構成
根據《中共重慶市綦江區委關于重慶市綦江區機構設置方案的實施意見》(綦江委發〔2011〕1號)文件精神,教育系統各學校、衛生系統各醫院,原則上保留,僅作名稱變更。
按照《重慶市綦江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明確綦江區各學區和學校機構名稱的復函》(綦編辦〔2012〕21號)文件,將原重慶市綦江縣東溪書院街小學更名為重慶市綦江區東溪書院街小學。我單位屬重慶市綦江區教育委員會所屬的事業單位。2024年預算在職教師62人,退休教師53人,小學生1,009人,幼兒280人。
(三)機構改革相關情況。
本單位不屬于機構改革范圍。
二、單位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4年年初預算數1,408.77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408.77萬元。收入較2023年減少4.86萬元,主要是經費撥款減少4.86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4年年初預算數1,408.77萬元,其中:教育支出預算1,010.11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預算268.91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預算65.88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預算63.88萬元。支出預算較2023年減少10.56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預算減少10.56萬元。
三、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408.77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408.77萬元,比2023年減少4.8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398.41萬元,比2023年減少12.73萬元,主要原因是學生減少,生均公用經費減少;退休教師死亡4人,退休待遇減少,導致相關經費減少;項目支出10.63萬元,比2023年增加8.13萬元,主要用于用于擴大學前教育獎補資金(上級)安排安吉游戲項目等重點工作。
本單位2024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0萬元,與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與上年持平;公務接待費0萬元,與上年持平;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與上年持平;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與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我單位不在機關運行經費統計范圍之內。
2.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3.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4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10.63萬元。
4.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止2023年12月,單位共有車輛0輛。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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