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與單位性質
根據《重慶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重慶市綦江區黨政機構設置方案的通知》(渝編〔2011〕33號)和《中共重慶市綦江區委關于重慶市綦江區機構設置方案的實施意見》(綦江委發〔2011〕1號)文件精神,設立本部門,為區政府組成部門。按照“重慶市綦江區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調整重慶市綦江區林業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綦編〔2012〕251號)文件要求,本單位屬行政機構,內設機構6個,分別是辦公室、造林綠化科(掛區綠化委員會辦公室、區退耕還林辦公室、產業和改革發展科牌子)、林政資源科(掛政務服務科、區天然林保護工程辦公室、區野生動植物保護辦公室牌子)政工法制科、計劃財務科、綦江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所屬事業單位5個,分別是綦江區木材檢查站,綦江區林業科技推廣站,綦江區森林病蟲害檢疫監測站、綦江區南部林場和綦江區北部林場。設置綦江區森林公安局(掛重慶市綦江區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隊牌子),實行林業和公安部門雙重領導的管理體制,黨政工作以林業主管部門為主,公安業務工作以公安部門管理為主,其機構性質為行政。
(二)單位主要職責
根據“重慶市綦江區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調整重慶市綦江區林業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綦編〔2012〕251號)文件規定的本單位職責:
1.負責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監督管理;貫徹執行林業及生態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制定全區林業及其產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組織指導農村林業改革和發展;承擔林業生態文明建設的有關工作。
2.指導、協調森林資源消長和合理利用規劃的實施;研究提出全區林業發展的經濟調節意見;負責林業工程建設項目的管理;負責林業行業內部審計統計工作。
3.組織協調開展植樹造林綠化工作;組織指導全區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組織指導全民義務植樹;負責天然林資源保護工作;負責退耕還林、荒山植樹等營造林工程的規劃、建設工作;牽頭組織實施森林建設工程;承擔區綠化委員會和區森林工程建設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4.負責全區森林資源保護發展監督管理;負責全區森林資源調查、規劃、動態監測;依法編制、審核森林采伐限額并監督執行,負責林木種苗管理工作,監督管理林(竹)木的憑證采伐、運輸和經營加工,負責林地、林權管理和征用林地、占用林地的審核(批);負責森林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
5.五)(負責全區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負責全區森林和陸生野生動植物的保護、利用及其專用標識、疫源疫病監測;負責野生動物、珍稀樹種、珍稀野生植物及其產品和瀕危物種的管理。負責指導管理林產品、林副產品及林化產品的開發利用、依法采集、加工和流通。
6.負責推進林業改革;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工作;負責國有森林資源流轉工作;承辦指導林權糾紛的調處工作;負責國有林場的建設和管理;指導鎮街林業工作。
7.負責制定全區森林防火工作規劃并組織實施,具體落實森林防火指揮部相關工作;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區森林防火工作;負責全區森林病蟲害防治;負責全區森林植物檢疫工作。
8.負責林業系統干部職工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全局黨的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組織人事管理及群團工作;指導全區森林公安工作和管理森林公安隊伍;負責林業專業人才培訓培養工作。
9.負責并指導全區林業行政執法工作,指導、協調、督促對破壞森林資源和野生動植物資源案件的查處。
10.組織指導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科普宣傳、對外合作與交流。組織開展林業科技成果和技術的推廣轉化工作。
11.監督、指導全區林業產業建設發展工作;組織開展林業特色產業基地建設以及林業技術、技能培訓、信息咨詢、市場協調等工作。
12.依法履行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政策規定應由區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履行的其他職責。
13.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安排
2016年,本單位全年收入預算安排2869.25萬元,其中,公共財政預算撥款收入2805.85萬元,政府性基金安排收入63.4萬元。
(二)支出預算安排
2016年本單位全年支出預算安排2869.25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638.07萬元,林業項目支出1231.18萬元(其中政府基金支出63.5萬元)。項目主要(1)名、古樹保護10萬元;(2)用于森林防火185萬元(其中防火應急隊55萬元);(3)森林病蟲害防治和枯死樹除治286.83萬元;(4)森林保險配套18萬元;(5)天然林保護區級配套資金143萬元。(6)其他常年性項目588.35萬元。
三、“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
1. 因公出國(境)費用:全年預算0萬元;
2. 公務接待費:全年預算41萬元,根據《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規定》和“關于綦江各部門綦江財發〔2014〕1號和2號文件規定,主要用于出具公函的公務交流、會議伙食等。
3.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全年預算32元,主要用于公務車輛燃油、維修、停車、洗車、路橋、保險等費用3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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