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綦江區林業局2019年部門預算和“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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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單位基本情況
? (一)主要的職能、職責:
1.負責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監督管理。
2.指導、協調森林資源增長和合理利用規劃的實施。
3.組織協調開展植樹造林綠化工作;組織指導全區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
4.負責全區森林資源保護發展監督管理。
5.負責全區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
6.負責推進林業改革;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工作;負責國有森林資源流轉工作;承辦指導林權糾紛的調處工作;負責國有林場的建設和管理;指導鎮街林業工作。
7.負責制定全區森林防火工作規劃并組織實施。
8.負責林業系統干部職工隊伍建設工作。
9.負責并指導全區林業行政執法工作,指導、協調、督促對破壞森林資源和野生動植物資源案件的查處。
10.組織指導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科普宣傳、對外合作與交流。組織開展林業科技成果和技術的推廣轉化工作。
11.監督、指導全區林業產業建設發展工作;組織開展林業特色產業基地建設以及林業技術、技能培訓、信息咨詢、市場協調等工作。
?(二)機構設置
區林業局內設6個科室(辦公室、政工法制科、造林綠化科、林政資源科、計劃財務科、防火辦),5個二級單位:政法專項編制單位1個(綦江區森林公安局),所屬事業單位4個(綦江區森林病蟲防治檢疫站、綦江區林業科技推廣服務中心、綦江區國有林場、綦江區自然保護區管理所)。
(三)預算單位構成情況
? 2019年度納入本部預算匯編范圍的獨立核算單位6個,分別為行政單位2個(區林業局機關、區森林公安局),事業單位4個(區森林病蟲防治檢疫站、區林業科技推廣中心、區國有林場、區自然保護區管理所)。
二、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3862.34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862.34萬元,比2018年增加236.8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550.48萬元,比2018年增加463.24萬元,主要原因是行政運行、職工醫療、以及退休人員工資等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1311.86萬元,比2018年減少226.37萬元,主要原因是減少退耕還林、森林資源管理等支出。
2019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 ?2019年“三公”經費預算45.76萬元,比2018年減少22.16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 0萬元,與2018年相同,公務接待費13.76萬元,比2018年減少18.29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32萬元,比2018年減少3.87萬元;公務用車購置費 0萬元,與2018年相同。
四、 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部門運行經費(即公用經費)。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399.32萬元,比2018年增加45.79萬元。主要用于:辦公費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運行經費。
2、政府采購情況。2019年政府采購預算總額 152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7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135萬元。
3、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19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 1022萬元。主要有森林防火專項資金120萬元、森林病蟲防治和枯死松樹除治500萬元、天然林保護區級配套143萬元、森林管護購買服務83萬元等。
4、國有資產占用情況。國有資產1554萬元,其中房屋655萬元,車輛11臺,價值253萬元。無單價50萬元以上的設備。
五、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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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預算公開聯系人: 楊梅 ???聯系方式:? (電話:023-48671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