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區最低生活保障事務中心2024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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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根據綦委編〔2019〕94號文件規定,綦江區最低生活保障事務中心主要職能職責:
承辦城鄉低保日常事務工作;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的收集、統計和分析;負責城鄉低保業務培訓工作;開展調查研究,及時解決和向上級反映城鄉低保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建議;受理低保工作來信來訪,核實、調查處理低保舉報;負責全區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查認定;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單位構成
根據綦江委辦發〔2019〕33號和綦委編〔2019〕94號文件精神,重慶市綦江區最低生活保障事務中心為財政全額撥款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宗旨是妥善解決城鄉貧困人口的生活困難。共設事業編制11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三)機構改革相關情況
無。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4年年初預算數230.0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230.01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收入較2023年增加17.54萬元,主要是人員經費撥款增加18.53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4年年初預算數230.0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預算0萬元,教育支出預算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預算201.67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預算12.53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預算15.81萬元。支出預算較2023年增加17.54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人員經費預算增加18.53萬元。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30.01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30.01萬元,比2023年增加17.5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30.01萬元,比2023年增加17.54萬元,主要原因是公務員(參公人員)工資結構調整,人員經費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離休人員離休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0萬元,與2023年持平。
綦江區最低生活保障事務中心2024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綦江區最低生活保障事務中心2024年無使用“三公”經費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 機關運行經費。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40.18萬元,比上年減少0.99萬元,主要原因為厲行節約,減少相關辦公經費支出。主要用于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水電費、物管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2. 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3. 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4年我單位無項目支出,故未設置項目績效。
4. 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止2023年12月,我單位無公務用車。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部門預算公開聯系人:陳誠?????????????????????聯系方式:023-48669908
附件4:綦江區2024部門預算公開附表(低保中心) -.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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