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綦江區農業農村委員會(本級)2022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1.區委農業農村工委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區委的決議、決定。對全區農業農村工作和區級農村工作系統實施領導,保證黨在農村各項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負責區委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2)負責區級農村工作系統黨組織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把制度建設貫穿其中。批準區級農村工作系統基層黨組織的設立。配合區委組織部抓好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
(3)貫徹黨的干部路線、方針和政策。協助區委及區委組織部加強全區農村工作隊伍建設、管理區級農村工作系統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
(4)負責指導全區農村工作系統黨的宣傳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區級農村工作系統干部、黨員及職工的思想政治教育。
(5)負責全區農業農村工作政策研究、向區委提出鄉村振興、農村改革和發展的政策建議。
(6)負責區級農村工作系統知識分子、統戰、民族和宗教工作。
(7)負責本單位和直屬單位干部人事管理。指導區級農村工作系統做好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8)負責機關、直屬單位黨建工作。
(9)完成區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2.區農業農村委(掛重慶市綦江區鄉村振興局牌子)主要職責
(1)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三農”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負責區級農業綜合執法,具體執法交由執法支隊承擔,并以部門的名義統一執法。參與涉農的財稅、價格、收儲、金融保險等政策制定。
(2)統籌推進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
(3)擬訂全區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相關工作,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承擔區“三變”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4)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閑農業和鄉鎮企業發展工作。負責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后一體化,培育、保護農業品牌。負責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5)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負責漁政、漁港監督管理。
(6)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指導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7)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
(8)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9)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組織、監督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并組織撲滅。承擔區防治動物重大疫病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
(10)負責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編制中央、市級和區級財政專項投資安排的農業投資建設規劃。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11)指導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
(12)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全區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13)承擔農業對外合作工作。承辦政府間農業涉外事務,承擔農業援外相關工作。
(14)負責所屬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按照權限管理所屬單位干部人事、機構編制工作。承擔農業農村招商引資工作。
(15)負責全區扶貧開發管理工作,承擔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16)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單位構成
重慶市綦江區農業農村委員會內設機構十二科一室,即辦公室、黨群科、人事財務科、科教與法規科、規劃發展科、扶貧綜合科、扶貧開發科、生態能源與安全科、改革與農村合作經濟指導科、農作物管理科、畜牧水產科、農業綜合建設科,共十二科一室。
(三)機構改革相關情況。
??????無。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2年年初預算數3083.09萬元,其中上年結轉41.78萬元,本年預算3041.3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3083.09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收入較2021年減少22192.78萬元,主要是政府會計制度改革,財政收回以前年度資金,財政欠撥款不再入賬,因此導致上年結轉減少23964.03萬元,本年經費撥款比去年增加1771.25萬元,其中基本支出撥款增加10.24萬元,主要是人員工資調整增加,項目支出撥款增加1761.01萬元,主要是增加綦江區2022年區級銜接資金1890萬元,該資金主要用于鄉村振興和鞏固脫貧攻堅成果。
(二)支出預算:2022年年初預算數3083.09萬元,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預算198.53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預算49.88萬元,農林水支出預算2797.62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預算37.06萬元。支出預算較2021年減少22192.78萬元,主要是政府會計制度改革,財政收回以前年度資金,財政欠撥款不再入賬,因此導致上年結轉減少23964.03萬元,本年基本支出預算增加10.24萬元,主要是人員工資調整增加,項目支出預算增加1761.01萬元,主要是增加綦江區2022年區級銜接資金1890萬元,該資金主要用于鄉村振興和鞏固脫貧攻堅成果。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2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3083.09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083.09萬元,比2021年減少22192.7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964.37萬元,比2021年增加4.07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調整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2118.72萬元,比2021年減少22196.85萬元,主要原因是政府會計制度改革,財政收回以前年度資金,財政欠撥款不再入賬,因此導致上年結轉減少23964.03萬元,主要用于鄉村振興銜接資金1912.27萬元(其中本年預算1890萬元),農業產業發展60萬元,行業安全監管經費20萬元,國際國內農產品交易會20萬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務104.78萬元,其他1.67萬元。
2022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0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0萬元,與2021年持平。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2年“三公”經費預算25.5萬元,比2021年減少8.5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與2021年一致;公務接待費6.5萬元,比2021年減少3.5萬元,主要原因是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嚴格控制接待次數和人數,嚴格按照接待標準執行;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9萬元,比2021年減少5萬元,主要原因是嚴格執行公務用車規定,盡量減少公務用車次數,一般事務可通過電話或網上辦理,不必親臨現場,從而減少公務車輛的使用次數;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與2021年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2022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149.25萬元,比上年減少44.19萬元,主要原因為減少差旅費定額包干預算52.85萬元,從而減少機關運行經費。主要用于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水電費、物管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2. 政府采購情況。本單位本年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萬元。
3. 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2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2012.27萬元。
4. 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至2021年12月,本單位共有車輛4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4輛。2022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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