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綦江區公共資源綜合交易中心
2016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與單位性質
按照綦編〔2012〕276號文件設立本部門,為區政府辦公室下屬單位。按照綦編[2014]8號文件,本單位屬正處級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內設5個職能科(室、部),分別是辦公室、財務科、方案制作科、信息科、交易部。
(二)單位主要職責
按照綦編[2014]8號文件,區公共資源綜合交易中心主要職能職責有:
(1)負責為招投標各方進場交易提供場所和服務,為監督部門進場監管提供必要的條件。
(2)負責場內交易日常管理工作。接受交易登記、發布交易信息、在監管辦監督下協助行業主管部門進行專家抽取、見證交易過程、管理場內秩序、保存交易檔案、統計交易數據。
(3)負責交易系統、設施設備等固定資產的投入、管理和運行。
(4)負責協助有關職能部門處理招投標投訴舉報和評標專家的考核管理。
(5)負責協助建立企業誠信體系。
(6)完成區監管委及監管辦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安排
2016年,本單位全年收入預算安排534.93萬元,其中,公共財政預算撥款收入534.93萬元(其中非稅收入安排300萬元,主要是通過本單位建設工程、土地交易服務費非稅收入執收職能取得)。
(二)支出預算安排
2016年本單位全年支出預算安排534.93萬元,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
一般公共服務—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行政運行支出68.05萬元,主要用于公務員工資、津補貼、保險等;.
一般公共服務—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一般行政管理事務支出1.22萬元,主要用于機關基層黨組工作經費;
一般公共服務—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事業運行120.93萬元,主要用于事業人員工資、事業津貼、績效、工會經費、一般公用經費等;
一般公共服務—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300萬元,其中:大廳運行保障費80萬元,主要用于臨工工資及辦公經費,添置辦公用具、家具等;詢價采購工作經費58萬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經費、外出詢價采購差旅費、相關會議費、接待費等;招投標工作經費60萬元,主要用于招標業務培訓費、會議費及監控系統設置、軟件購置等辦公經費;專家評審費43萬元,主要用于專家評審費及接送專家公車運行費等;維修費10萬元,主要用于辦公室、空調等專用設備維修維護費;水費2萬元;電費10萬元;物管費5萬元;郵電費10萬元;辦公費10萬元,主要用于彌補財政辦公經費預算不足部分;差旅費12萬元,主要用于外出交流學習、聯系相關工作等。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
社會保障和就業—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事業單位離退休13.41萬元,主要用于離退休工資支出;
3.醫療衛生支出
醫療衛生—醫療保障—行政單位醫療支出3.66萬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職醫療保險;
醫療衛生—醫療保障—事業單位醫療支出11.69萬元,主要用于事業在職醫療保險及醫療補助;
醫療衛生—醫療保障—公務員醫療補助0.8萬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職醫療補助;
4.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積金支出15.17萬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積金扣繳。
三、“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1. 因公出國(境)費用:全年預算0萬元。
2. 公務接待費:全年預算25萬元,主要用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與其他區縣交易中心業務往來、相關業務單位公務處理等出具公函的公務接待等。
3.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全年預算12萬元。其中公務車輛購置0萬元,用于購置符合規定規格內的車輛0臺;公務車輛燃油、維修、停車、洗車、路橋、保險等費用12萬元。
綦江區公共資源綜合交易中心
201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