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綦江區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2019年部門預算和“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重慶市綦江區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2019年部門預算和“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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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按照綦編〔2012〕42號文件,民宗委主要職能職責有:
1、負責對全區民族、宗教情況進行調查研究,制定全區關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具體政策,并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組織、指導開展民族、宗教理論研究,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民族、宗教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
3、會同有關部門指導、監督民族工作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貫徹《城市民族工作條例》和《重慶市散居少數民族權益保障條例》,協調民族關系,辦理全區有關保障少數民族各項權利的事宜,增進民族團結。承辦綦江區中國公民重新確定民族成份的審批。
4、參與制定民族雜散居地區經濟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民族雜散居地區改革開放、經濟發展的特殊政策和措施,配合承辦民族雜散居地區扶貧事宜。
5、參與研究制定發展少數民族和民族雜散居地區教育、文化、科技、衛生、體育等事業的規劃。指導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工作和民族古籍整理工作。
6、聯系少數民族干部,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干部的培養、教育和使用等工作;開展民族雜散居地區干部隊伍建設的調查研究;負責培訓全區民族宗教工作干部;聯系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并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對他們的政治安排。
7、依法加強對宗教事務的管理,貫徹國務院《宗教事務條例》和《重慶市宗教事務條例》,檢查、督促國家和地方的宗教法規政策的執行,維護宗教界合法權益和正常的宗教活動;對全區宗教情況進行調查研究,掌握動態和發展趨勢,及時向區委、區政府提出政策性建議。
8、幫助宗教團體在憲法和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按照各教的特點開展工作;搞好區級各愛國團體建設,辦理各宗教團體需由政府機關協助或協調辦理的各項事務;幫助宗教團體搞好自養事業、培訓宗教教職人員。
9、配合有關部門制止和打擊各種非法、違法宗教活動,制定預案,配合有關部門及時處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突發事件,維護政治安定和社會穩定。
10、開展少數民族聚居地區、民族雜散居地區的對外宣傳和文化交流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妥善處理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宜,抵制境外宗教敵對勢力的滲透活動;承辦有關民族、宗教參觀考察團(組)的組織與接待工作。
11、指導全區各街鎮、各部門做好民族宗教工作。
12、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單位構成。
按照《重慶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重慶市綦江區黨政機構設置方案的通知》(渝編〔2011〕33號)和《中共重慶市綦江區委關于重慶市綦江區機構設置方案的實施意見》綦江委發〔2011〕1號)文件精神設立本部門,為區政府組成部門,內設機構2個,分別是民族科、宗教科。
(三)機構改革情況
根據《中共重慶市綦江區委 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重慶市綦江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綦江委發〔2019〕4號)文件精神,將區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相關職責劃入區委統一戰線工作部,對外加掛區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牌子,不在保留單設的區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
二、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10.40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10.40萬元,比2018年增加29.8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28.79萬元,比2018年增加30.59萬元,主要原因是在職人員工資津貼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81.6萬元,比2018年減少0.73萬元,主要原因是壓縮三公經費開支,部門運轉經費進一步壓縮,厲行節約等,主要用于民族宗教事務管理、非法宗教治理、民族地區經濟文化發展、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培訓學習交流、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節日慰問、民族宗教團體的培訓、學習、管理和運行。
2018年收入結轉26.98萬元,為市級寺觀教堂維修經費,因工程未完成未支付。
重慶市綦江區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2019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 ?2019年“三公”經費預算9.5萬元,比2018年減少0.5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與2018年持平;公務接待費2萬元,比2018年減少0.5萬元,主要原因是壓縮三公經費開支,規范公務接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7.5萬元,與2018年持平;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與2018年持平。
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27.89萬元,比2018年預算增加6.32萬元,增長22.66%。主要原因為部門公用經費標準統一提高,主要用于辦公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公務用車費用、交通補貼、勞務費及培訓費。
2、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3、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19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0萬元。
4、國有資產占用情況。區民宗委有行政單位辦公用房5間,為區政府統一調配,價值13.84萬元;有公務用車1臺,價值14.98萬元。
五、專有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部門預算公開聯系人:陳興????? 聯系方式:? (陳興,電話:023-4867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