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綦江區人大常委會2019年部門預算和“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
重慶市綦江區人大常委會
2019年部門預算和“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1、討論、決定本行政區域內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項;
2、監督本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的工作;
3、撤銷本級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
4、撤銷下一級人民代表大會的不適當的決議;
5、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決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任免;
6、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補選和罷免上一級人民代表大會的個別代表。
(二)單位構成
根據綦編〔2012〕157號、綦編〔2014〕28號、綦發〔2014〕27號和綦編〔2016〕42號文件精神,重慶市綦江區人大常委會屬行政(事業)機構。本單位設綜合辦事機構1個,即綦江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室,下設4科1中心:秘書科、老干科、督查科、行政科以及預算審查中心,其中預算審查中心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專門委員會3個,即:重慶市綦江區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法制委員會、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委員會;工作委員會4個,即:綦江區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綦江區人大常委會農村工作委員會、綦江區人大常委會教育文化衛生工作委員會、綦江區人大常委會人事代表工作委員會。另按規定設置綦江區人大常委會信訪辦公室。
二、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116.13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116.13萬元,比2018年減少23.53萬元。其中:基本支出864.68萬元,比2018年減少377.78萬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845.94萬元,比2018年減少51.26萬元,主要原因是嚴格執行八項規定,厲行節約等,主要用于人代會、常委會會議、專委會會議等專門會議的支出,開展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宣傳、對一府兩院工作進行監督,區鎮兩級人大代表開展活動、視察、培訓以及人大代表建議意見辦理等重點工作。
區人大常委會2019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19年“三公”經費預算32.5萬元,比2018年減少15萬。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與2018年一致,主要原因是沒有因公出國;公務接待費0萬元,比2018年減少15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2.50萬元,比2018年減少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比2018年減少0萬元。主要原因是嚴格執行了中央八項規定,嚴格執行了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的規定。
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256.45萬元,比上年增加4.31萬元,主要原因為部門公用經費標準統一提高。主要用于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水電費、物管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2、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5.2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5.2萬元。
3、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19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845.94萬元。
4、國有資產占用情況。2018年資產總額904.74萬元,其中:流動資產613.72萬元,固定資產291.02萬元(其中:辦公用房700平方米,價值70.03萬元,車輛5輛,價值89.27元,其他固定資產131.72萬元)。
?
五、專有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部門預算公開聯系人:文豪 ?聯系方式:023-81713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