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綦江區金融工作辦公室2020年部門預算和“三公經費”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1、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職能職責
(1)貫徹執行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及政策;擬訂全區經營性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
(2)根據區政府授權,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進行監管;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管理所監管企業的重大事項。
(3)負責研究提出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性調整的政策建議;研究提出國有經濟進退的領域和國有經濟重點領域的發展戰略。
(4)負責區屬國有企業的產權管理,指導區屬國有企業改革。
(5)負責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依法任免、考核;負責所監管企業經營業績考核;完善經營者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負責所監管企業人才隊伍建設。
(6)負責對所監管企業進行財務監督,參與擬訂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有關管理制度和辦法,組織所監管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編制和執行等工作。
2、金融工作辦公室職能職責
(1)貫徹執行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提出我區金融工作建議并組織實施。
(2)負責聯系服務銀行、保險、證券機構;協助上級部門對區域內擔保、小貸、典當、融資租賃、商業保理等地方金融機構進行日常管理。
(3)負責擬上市企業的培育和推薦工作,引導企業對接多層次資本市場,支持中小微企業拓展融資渠道。
(4)牽頭推進普惠金融工作,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實體經濟服務力度, 加強“三農”“小微”的支持力度,提高金融便利度和可獲得性。
(5)承辦重慶市綦江區打擊非法金融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事務。
(6)營造良好金融生態環境,配合金融監管機構規范和維護區域金融秩序,及時處置金融突發事件和重大事件。
(二)單位構成。重慶市綦江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下屬一個事業單位:重慶市綦江區金融工作辦公室,兩個單位組成。
(三)本輪機構改革相關情況。本單位在機構2019年改革,只是將下屬“重慶市綦江區金融工作辦公室”更名為“重慶市綦江區金融發展中心”。內設機構設置和編制人數沒有多大變化。但是在2020年部門預算編制時,改革沒有完成,在財政平臺的名稱是重慶市綦江區金融工作辦公室,因此本次預算公開仍然沿用“重慶市綦江區金融工作辦公室”的名稱。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2020年收入數5697.6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526.16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 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上年結轉收入4171.52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收入較去年增加115.5萬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增加115.5萬元。
(二)支出:2020年支出數5697.6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447.65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1.22萬元,衛生健康支出23.74萬元,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上年結轉三供一業中央專款)支出4078.59萬元,金融支出(上年結轉中小微企業融資擔保費補貼)72萬元,住房保障24.48萬元。支出較去年減少7971.66萬元,主要是項目支出歷年結轉減少8137.51萬元,基本支出增加152.85萬元。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0年年初一般公共預算收入1526.16萬元,一般公共預算支出1526.16萬元,比2019年增加23.65萬元。其中:基本支出470.40萬元,比2019年增加134.14萬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的年初預算是在2018年的考核結果沒有出來的時候編制的,很多增資因素都沒有預算進去,因此2019年度的年初預算數字較小,2020年的年初預算增資較大。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退休人員健康休養費補助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1046.74萬元,比2019年減少23.86萬元,主要原因是壓縮部分項目經費的額度,主要用于國有資產監管、國有企業安全營運、維護金融市場穩定發展、打擊非法金融活動等重點工作。
2020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0萬元,本單位2020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0年“三公”經費預算39萬元,比2019年減少7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比2020年減少(或增加)0萬元;公務接待費22萬元,比2019年減少6萬元,主要原因是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壓縮“三公經費”預算額度;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7萬元,比2019年減少1萬元,主要原因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壓縮“三公經費”預算額度;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比2019年減少(或增加)0萬元。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我單位盡管既有行政又有事業,但是歷年決算都是按事業單位報表,2020年的預算也是以事業單位為主體編制的,因此不在機關運行經費統計范圍之內。
2、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5.22萬元(當年預算3萬元、上年結轉2.22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5.22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5.22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3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3、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0年項目支出除運轉性辦公經費和公務員車改補貼以外的項目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974.22萬元。
4、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至2019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2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2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以下為常見專業名詞解釋,部門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解釋和增減。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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