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綦江區公共資源綜合交易中心
2020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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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按照綦編〔2014〕8號文件,區公共資源綜合交易中心主要職能職責有:
(1)負責為招投標各方進場交易提供場所和服務,為監督部門進場監管提供必要的條件。
(2)負責場內交易日常管理工作。接受交易登記、發布交易信息、在監管辦監督下協助行業主管部門進行專家抽取、見證交易過程、管理場內秩序、保存交易檔案、統計交易數據。
(3)負責交易系統、設施設備等固定資產的投入、管理和運行。
(4)負責協助有關職能部門處理招投標投訴舉報和評標專家的考核管理。
(5)負責協助建立企業誠信體系。
(6)完成區監管委及監管辦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單位構成。
按照綦編〔2012〕276號文件設立本部門,為區政府辦公室下屬單位。按照綦編〔2014〕8號文件, 本單位屬正處級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內設5個職能科(室、部),分別是辦公室、財務科、方案制作科、信息科、交易部。
(三)本輪機構改革相關情況。(注:僅涉改部門需要撰寫說明)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0年收入預算數853.8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853.88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 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 0萬元,事業收入0 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 0萬元,上年結轉結余23.39萬元,其他收入 0萬元。收入較去年增加 68.18萬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員經費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等及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
(二)支出預算:2020年支出預算數853.8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745.89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 57.72萬元,衛生健康支出24.98 萬元,住房保障25.29 萬元。支出較去年增加68.18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 58.36萬元,項目支出增加9.82 萬元。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0年年初一般公共預算收入830.49 萬元,一般公共預算支出830.49萬元,比2019年增加74.79 萬元。其中:基本支出496.87萬元,比2019年增加61.87萬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員經費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 333.62??萬元,比2019年增加12.92萬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監控系統升級改造項目。
本部門2020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 “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0年“三公”經費預算 10.2 萬元,比2019年減少8.5 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 0 萬元,比2020年減少 0 萬元;公務接待費 3.2 萬元,比2019年減少8.5萬元,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嚴格按標準、按預算管控;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7 萬元,比2019年減少 0 萬元;公務用車購置費??0 萬元,比2019年減少0??萬元。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我單位不在機關運行經費統計范圍之內。
2、政府采購情況。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41??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41 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 0 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 41 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41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 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 萬元。
3、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0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 269.6萬元。
4、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單位共有車輛2輛,其中機要通信用車2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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