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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1.受區土地征收行政主管部門委托,依法定程序組織實施農村集體土地征收補償安置具體事務工作(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除外);嚴格貫徹執行國家、市、區集體土地征收法律法規、政策,配合做好宣傳、解釋和培訓;
?2.受區房屋征收部門委托,承擔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的具體事務工作。嚴格貫徹執行國家、市、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法律法規、政策,配合宣傳、解釋和培訓。
(二)單位構成。
根據《中共重慶市綦江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調整土地房屋征收中心隸屬關系的通知》(綦委編〔2019〕7號)要求,重慶市綦江區土地房屋征收中心隸屬關系由原重慶市綦江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調整為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所屬事業單位,由二級預算單位調整為一級預算單位。因本單位三定方案還未批復,本單位暫設綜合科、征收一科、征收二科、督察科、財務科5個科室,實有人員16人。
(三)本輪機構改革相關情況。
根據《中共重慶市綦江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調整土地房屋征收中心隸屬關系的通知》(綦委編〔2019〕7號)要求,重慶市綦江區土地房屋征收中心隸屬關系由原重慶市綦江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調整為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所屬事業單位,由二級預算單位調整為一級預算單位。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2020年收入數624.4?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504.4?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120 萬元,上年結轉結余0萬元。
(二)支出:2020年支出數624.4?萬元,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32.25?萬元,衛生健康支出14.9?萬元,城鄉社區支出321.6萬元,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240.41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5.24?萬元。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0年年初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504.4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504.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02.8萬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退休人員離休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201.6萬元,主要用于信訪維穩、土地征收業務培訓等土地征收房屋拆遷工作。
2020年年初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120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120 萬元,主要用于安置房物業管理工作。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0年“三公”經費預算?1?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公務接待費 1 萬元,主要原因是接待市級和其他區縣相關部門指導檢查征地拆遷工作;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本單位今年新成立,去年無“三公”經費數據。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我單位不在機關運行經費統計范圍之內。
2、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 0 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 ?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 ?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 0 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 0 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 0 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 0 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 0 萬元。
3、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0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140萬元, 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120萬元。
4、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至2019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 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 輛、執勤執法用車0 輛。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 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 輛、執勤執法用車0 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部門預算公開聯系人:張維 ?聯系方式:023-85890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