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按照綦編〔2012〕266號文件,重慶市綦江區殘疾人聯合會的主要職責有:
1.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等各項法律法規,維護殘疾人的合法權益;團結、教育殘疾人遵守法律,履行應盡的義務。
2.密切聯系殘疾人,了解殘疾人需求,為殘疾人服務,鼓勵殘疾人自尊、自信、自強、自立,為社會主義建設貢獻力量。
3.宣傳促進殘疾人事業發展,動員社會尊重、理解、關心、幫助殘疾人。
4.開展殘疾人康復、教育、扶貧、勞動就業、維權、文體藝術、社會保障和殘疾預防等工作,為殘疾人爭取各種優惠政策,促進殘疾人“平等、參與、共享”。
5.推動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法定比例的各用人單位,依法征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6.調查掌握殘疾人狀況,向政府提出決策建議,協助政府研究、制定、實施殘疾人事業的法規、政策、計劃,對有關業務區域進行指導管理。
7.根據國家制定的殘疾評定標準核發本區域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
8.管理和指導各類殘疾人專門協會。
9.承擔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按照綦編〔2013〕30號文件,重慶市綦江區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所的主要職責有:
1.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推進殘疾人勞動就業工作,依法對未達到安置比例的部分征收殘疾人勞動就業保障金。對就業困難的殘疾人群體實施就業和再就業扶持。承擔殘疾人失業登記、就業與失業統計、職業技能鑒定工作,建立健全殘疾人就業服務網絡。組織開展殘疾人職業指導、職業介紹和職業技能培訓和其他成人教育。依法維護殘疾人勞動就業權益,核查用工單位安置殘疾人就業的真實情況和是否有歧視殘疾人的行為。
2.組織制定和實施全區殘疾人康復工作計劃,建設完善殘疾人康復網絡,指導各街鎮康復業務工作,全面督查各街鎮、各康復機構康復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組織開展全區殘疾人康復需求調查;保障殘疾人享有的康復權利。實施殘疾人康復項目管理。指導協調相關單位開展殘疾人康復業務工作;整合利用社區資源,建立示范性社區康復站,開展規范化社區康復服務,實現康復進社區、服務到家庭,為殘疾人提供基本康復服務。
3.組織開展殘疾人輔助器具需求調查摸底工作;開展殘疾人輔助器具管理、展示、供應、代購、轉介工作;實施貧困殘疾人輔助器具適配救助工作。
4.負責區內公眾殘疾預防宣傳工作,降低致殘風險;對殘疾人及殘疾人親友開展康復知識講座,普及康復知識。
5.承擔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單位構成。
按照綦江委發〔2011〕1號文件,設立重慶市綦江區殘疾人聯合會,為人民團體機構。按照綦編〔2012〕266號文件,本單位內設機構1個,為辦公室。按照綦編〔2013〕30號文件,設置事業單位1個,為重慶市綦江區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所。
綦江區殘疾人聯合會有參公事業編制人數9人(含機關工勤編制1人),重慶市綦江區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所事業編制9人(含事業工勤編制1人);實有在職公務員8人,行政工勤1人,事業管理8人,事業工勤1人。
(三)本輪機構改革相關情況。
機構改革未涉及重慶市綦江區殘疾人聯合會。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2020年收入數2,022.12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 1,579.00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上年結轉結余443.12萬元。收入較去年減少761.88萬元,主要是康復中心建設工程款減少483.7萬元,殘疾人危房改造經費減少260萬元。
(二)支出:2020年支出數2,022.12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0萬元,教育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1,901.69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預算18.83萬元,住房保障18.09萬元,其他支出83.51萬元。支出較去年減少761.88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預算增加5.9萬元,項目支出減少767.78萬元。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579.00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938.61萬元,比2019年減少265.00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57.55萬元,比2019年增加7.55萬元,主要原因是勞動就業服務所人員調資等,主要用于保障殘疾人聯合會和勞動就業服務所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退休人員生活補助,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1221.45萬元,比2019年減少272.55萬元,主要原因是殘疾人危房改造經費減少260萬元等,主要用于殘疾兒童康復救助、殘疾人危房改造、康復中心建設工程款、嚴重精神病人救助、殘疾人無障礙實施改造等重點工作。
2020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0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0萬元,比2019年減少0萬元,主要原因是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安排支出。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0年“三公”經費預算7萬元,比2019年減少0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比2019年減少0萬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安排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0萬元,比2019年減少0萬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安排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7萬元,比2019年減少0萬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增加減少車輛;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比2019年減少0萬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72.09萬元,比上年增加34.01萬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駕駛員勞務費和按人員計算運轉經費。主要用于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水電費、物管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駕駛員勞務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事業單位不在機關運行經費統計范圍之內。
2、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14.54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4.54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14.54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4.54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3、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0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1569.01萬元。
4、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止2019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2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2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
六、績效目標管理
我單位在2019年績效目標管理的基礎上,持續推進項目績效管理,2020年將殘疾兒童康復等21個項目納入重點績效管理,涉及資金1221.45萬元,所涉及項目均向財政填報了績效目標申報表。
七、專業性名詞解釋
以下為常見專業名詞解釋,部門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解釋和增減。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部門預算公開聯系人:尹健 聯系方式:023-61270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