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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按照《關于印發重慶市綦江區財政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綦江委辦發﹝2019﹞42號)文件,重慶市綦江區財政局主要職能職責有:
1、貫徹執行財稅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
2、起草全區財政、稅收、國有資產、財務、會計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制定有關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擬訂和執行財政分配政策和分級財政管理體制,擬訂全區財政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指導全區財政工作。
3、分析預測宏觀經濟形勢,參與擬訂全區宏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經濟調節的建議,擬訂推進統籌城鄉改革和發展的財稅政策。擬訂區與鎮(街道)、政府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參與研究擬訂全區地方金融和融資政策。
4、管理全區財政收支,承擔區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職責。負責編制區級年度預決算草案,組織執行區級年度預算。受區政府委托,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區區級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調整預算、決算及其他重大財政事項。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復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完善轉移支付制度;負責財政性資金的綜合平衡。
5、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執行彩票管理政策,制定具體管理辦法,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6、組織執行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并制定具體管理辦法,指導和監督區級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
7、組織執行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按規定管理區級國有資產,并制定具體管理制度;負責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管理;負責公共資源的統計、分析。
8、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區級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執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并按規定制定具體管理制度,收取區級國有資本收益;集中統一履行地方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對相關金融機構依法依規履行國有金融資本管理職責。組織實施企業會計制度,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具體制度,按規定管理資產評估工作。
9、負責辦理和監督區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區級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負責財政投資評審管理工作;參與擬訂區級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務管理工作;負責農業綜合開發、國債轉貸等財政資金管理;承辦區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10、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區級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衛生健康支出,組織執行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會計制度,編制區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11、擬訂和執行政府債務管理的制度和政策,負責統一管理政府債務,防范財政風險;歸口管理全區政府外債,負責全區利用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贈款的全過程監督管理;代表區政府開展財稅領域的國際、國內交流與合作。
12、負責管理全區會計工作,組織實施會計法律法規,監督和規范會計行為,按規定制定并組織實施具體財務管理制度。
13、監督檢查財稅法律、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查處違反財經法紀的行為。
14、組織實施政府采購制度,制定具體管理辦法,監督管理政府采購活動。
15、負責財政宣傳教育和財政信息工作,研究制定并執行財政政策和財政教育規劃。
16、完成區委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單位構成
按照《關于印發重慶市綦江區財政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綦江委辦發﹝2019﹞42號)和重慶市綦江區財政局單位構成如下:本單位屬行政機構,內設科室16個,下設事業單位6個,其中參公事業單位3個,分別是重慶市綦江區財政預算績效管理中心、重慶市綦江區國庫集中支付中心、重慶市綦江區稅費征收管理中心;全額撥款事業單位3個,分別是重慶市綦江區財政投資評審中心、重慶市綦江區財政內部審計中心、重慶市綦江區會計函授學校。
(三)本輪機構改革相關情況。
根據市委、市政府關于印發《重慶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將采購國資科中的采購職能與會計監督科合并為會計監督與政府采購科,將采購國資科中的國有資產管理職能與產業發展科合并為產業發展與國有資產管理科。增加下屬事業單位重慶市綦江區財政內部審計中心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1年年初預算數4165.9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4165.91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1年年初預算數4165.9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預算3639.55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預算315.1萬元,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預算110.63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預算100.63 萬元。支出預算較2020年增加490.54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預算增加689.41萬元,項目支出預算減少37.78萬元。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4165.91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4165.91萬元,比2020年增加490.5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459.69萬元,比2020年增加689.41萬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下屬事業單位重慶市綦江區財政內部審計中心1個和部門預算口徑調整等,主要用于保障機關和下屬單位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離休人員離休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1706.22萬元,比2020年減少37.78萬元,主要原因是項目資金的壓縮和部門預算口徑調整等,主要用于工程項目的預算評審和結算審計、績效管理評價、軟件運行維護等重點工作。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1年“三公”經費預算71.3萬元,比2020年增加52.8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50萬元,比2020年增加50萬元,主要原因是全區統籌人員出國考察的費用,預安排在財政局;公務接待費7.3萬元,比2020年減少0.3 萬元,主要原因是按往年測算壓減費用;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4萬元,比2020年或增加3.5萬元,主要原因是下屬事業單位重慶市綦江區財政內部審計中心增加車輛1臺;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 機關運行經費。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1816.28萬元,比上年增加72.78萬元,主要原因為部門預算口徑調整。主要用于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水電費、物管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2. 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16.5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6.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16.5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6.5萬元。
3. 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1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1706.22萬元。
4. 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止2020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4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4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4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4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部門預算公開聯系人:陳梅 ????????聯系電話:023-48660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