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推動媒體融合發展,鞏固拓展宣傳文化陣地,夯實黨的意識形態工作根基,建設主流輿論陣地、綜合服務平臺、社區信息樞紐,更好的引導群眾、服務群眾。
1.貫徹落實黨的新聞宣傳方針政策;宣傳黨的理論、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宣傳市委市政府的重大決策部署。
2.圍繞區委區政府中心工作,把握新聞宣傳工作基調,堅持團結鼓勁、正面宣傳為主,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輿論導向、價值取向,落實全區新聞報道計劃,開展新聞宣傳,為全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3.堅持移動優先發展戰略,以“大美綦江”客戶端為龍頭,受區委、區政府委托,托管運維區內政務網站、政務公號、電商平臺,形成新型傳播矩陣。管好用好綦江電視臺、綦江手機臺、綦江人民廣播電臺(城市之聲:FM98.4)、“綦江區廣播電視臺”微信公眾號、“綦江區廣播電視臺”抖音號;《綦江日報》、重慶綦江網、綦江論壇、重慶綦江手機報、“綦江微發布”微信公眾號、“綦江微生活”微信公眾號、“綦江日報社”微博、“綦江微發布”微博、“勒是綦江”抖音號等媒體平臺,綜合運用各類媒體以及戶外廣告牌、LED屏等戶外宣傳陣地等多形態終端,形成載體多樣、手段先進、渠道豐富、內容鮮活、覆蓋廣泛的現代傳播體系,不斷壯大主流輿論陣地,打造“云上綦江”。
4.建設自主可控的技術支撐平臺,提升綜合服務能力,打造“指尖上的政務服務中心”。
5.積極開展對外宣傳和城市形象推廣,做好上級媒體的通聯工作,采訪服務保障工作。
6.深入推進“媒體+”傳媒創意產業發展和“大數據”信息技術產業發展,充分利用媒體平臺和各類傳播資源,有效服務群眾。
7.深度開展輿情監測、民意收集、數據分析等工作,服務公共決策。
8.做好全區新聞宣傳陣地和全媒體人才隊伍建設。
9.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單位構成
根據上述職責,重慶市綦江區融媒體中心設15個內設機構。
綜合部(黨群工作部)、總編室、新聞采訪部、外宣部、通聯部、欄目專題部、移動傳媒部、視頻編輯部、播音主持部、文圖編輯部、技術保障部、人力資源部(安全質量監管部)、財務部、運維部、大數據部。
(三)本輪機構改革相關情況。
本單位不屬于本輪機構改革的涉改單位。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1年年初預算數2526.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2526.3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收入較2020年增加85.91萬元,主要是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經費撥款增加77.49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1年年初預算數2526.3萬元,其中: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預算2282.3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預算131.23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預算56.73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預算56.04萬元。支出預算較2020年增加85.91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預算增加280.2萬元,項目支出預算減少194.29?萬元。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526.3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526.3萬元,比2020年增加85.91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507.1萬元,比2020年增加280.2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績效工資提高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1019.2萬元,比2020年減少194.29萬元,主要原因是手機報專項經費較上年減少107萬元,中央廚房系統采購專項經費減少100萬元等,主要用于保障新媒體運行,媒體融合發展等重點工作。
重慶市綦江區融媒體中心2021年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1年“三公”經費預算16.5萬元,比2020年減少9.56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與上年持平;公務接待費6萬元,比2020年增加0.46萬元,主要原因是在編人員增加;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0.5萬元,比2020年減少10萬元,主要原因是項目經費中未預算相關費用;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與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 我單位不在機關運行經費統計范圍之內。
2. 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6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6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6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60萬元。
3. 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1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1019.2萬元。
4. 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止2020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3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3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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