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綦江區機關后勤服務中心2023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1.研究擬訂機關后勤相關政策、辦法并組織實施,指導并推動機關后勤的改革和發展。
2.負責集中管理辦公區域的安全保衛、衛生保潔、維修維護等物業管理和會務管理。
3負責周轉房、區機關食堂等后勤管理。
4.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單位構成
機構設置:根據《中共重慶市綦江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調整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事項的通知》(綦委編〔2019〕78號)文件,重慶市綦江區機關后勤服務中心為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所屬正科級財政全額撥款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事業編制16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三)機構改革相關情況。
無。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3年年初預算數1512.2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512.26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收入較2022年減少65.40萬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預算經費撥款減少65.40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3年年初預算數1512.2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預算1402.04萬元,教育支出預算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預算84.25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預算13.74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預算12.22萬元。支出預算較2022年減少65.40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預算減少0.32萬元,項目支出預算減少65.08萬元。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504.46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504.46萬元,比2023年減少73.20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27.87萬元,比2022年減少8.12萬元,主要原因是職工工資待遇等變動,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離休人員離休費、退休人員補助以及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1176.59萬元,比2022年減少65.08萬元,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壓減項目經費支出,項目支出主要用于集中管理辦公區維修維護、水電、物業、辦公用房、衛生保潔服務、安全保衛服務、會議會務、周轉房管理等重點工作。
本部門2023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3年“三公”經費32萬元,比2022年增加25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與上年持平;公務接待費0萬元,比2022年減少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7萬元,比2022年增加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費25萬元,比2022年增加25萬元,主要原因是原有公務車車況差,無法滿足日常工作需要。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0萬元,比上年減少36.41萬元,主要用于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水電費、物管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二)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25萬元,包括政府采購貨物預算25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25萬元,包括政府采購貨物預算25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3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1176.59萬元。
(四)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至2022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公務車2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2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1輛,比2022年增加一輛,主要原因是原有公務車車況差,無法滿足日常工作需要,其中一般公務用車1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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