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綦江區(qū)殘疾人聯(lián)合會2022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按照綦編〔2012〕266號文件,重慶市綦江區(qū)殘疾人聯(lián)合會的主要職責有:
1.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等各項法律法規(guī),維護殘疾人的合法權益;團結、教育殘疾人遵守法律,履行應盡的義務。
2.密切聯(lián)系殘疾人,了解殘疾人需求,為殘疾人服務,鼓勵殘疾人自尊、自信、自強、自立,為社會主義建設貢獻力量。
3.宣傳促進殘疾人事業(yè)發(fā)展,動員社會尊重、理解、關心、幫助殘疾人。
4.開展殘疾人康復、教育、扶貧、勞動就業(yè)、維權、文體藝術、社會保障和殘疾預防等工作,為殘疾人爭取各種優(yōu)惠政策,促進殘疾人“平等、參與、共享”。
5.推動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yè),對安排殘疾人就業(yè)未達到法定比例的各用人單位,依法審核征收殘疾人就業(yè)保障金。
6.調查掌握殘疾人狀況,向政府提出決策建議,協(xié)助政府研究、制定、實施殘疾人事業(yè)的法規(guī)、政策、計劃,對有關業(yè)務區(qū)域進行指導管理。
7.根據(jù)國家制定的殘疾評定標準核發(fā)本區(qū)域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
8.管理和指導各類殘疾人專門協(xié)會。
9.承擔區(qū)委、區(qū)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按照綦編〔2013〕30號文件,重慶市綦江區(qū)殘疾人勞動就業(yè)服務所的主要職責有:
1.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推進殘疾人勞動就業(yè)工作,依法對未達到安置比例的部分征收殘疾人勞動就業(yè)保障金。對就業(yè)困難的殘疾人群體實施就業(yè)和再就業(yè)扶持。承擔殘疾人失業(yè)登記、就業(yè)與失業(yè)統(tǒng)計、職業(yè)技能鑒定工作,建立健全殘疾人就業(yè)服務網絡。組織開展殘疾人職業(yè)指導、職業(yè)介紹和職業(yè)技能培訓和其他成人教育。依法維護殘疾人勞動就業(yè)權益,核查用工單位安置殘疾人就業(yè)的真實情況和是否有歧視殘疾人的行為。
2.組織制定和實施全區(qū)殘疾人康復工作計劃,建設完善殘疾人康復網絡,指導各街鎮(zhèn)康復業(yè)務工作,全面督查各街鎮(zhèn)、各康復機構康復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組織開展全區(qū)殘疾人康復需求調查;保障殘疾人享有的康復權利。實施殘疾人康復項目管理。指導協(xié)調相關單位開展殘疾人康復業(yè)務工作;整合利用社區(qū)資源,建立示范性社區(qū)康復站,開展規(guī)范化社區(qū)康復服務,實現(xiàn)康復進社區(qū)、服務到家庭,為殘疾人提供基本康復服務。
3.組織開展殘疾人輔助器具需求調查摸底工作;開展殘疾人輔助器具管理、展示、供應、代購、轉介工作;實施貧困殘疾人輔助器具適配救助工作。
4.負責區(qū)內公眾殘疾預防宣傳工作,降低致殘風險;對殘疾人及殘疾人親友開展康復知識講座,普及康復知識。
5.承擔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單位構成。
按照綦江委發(fā)〔2011〕1號文件,設立重慶市綦江區(qū)殘疾人聯(lián)合會,為人民團體機構。按照綦編〔2012〕266號文件,本單位內設機構1個,為辦公室。按照綦編〔2013〕30號文件,設置事業(yè)單位1個,為重慶市綦江區(qū)殘疾人勞動就業(yè)服務所。
綦江區(qū)殘疾人聯(lián)合會有參公事業(yè)編制人數(shù)9人(含機關工勤編制1人),重慶市綦江區(qū)殘疾人勞動就業(yè)服務所事業(yè)編制9人(含事業(yè)工勤編制1人);實有在職公務員8人,行政工勤1人,事業(yè)管理8人,事業(yè)工勤1人。
(三)本輪機構改革相關情況。
機構改革未涉及重慶市綦江區(qū)殘疾人聯(lián)合會。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2年年初預算數(shù)1,447.74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447.74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事業(yè)收入0萬元,事業(yè)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上年結轉結余0萬元。收入較2021年減少69.75萬元,主要是2022年危房改造和上年結轉等減少預算69.75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2年年初預算數(shù)1,447.74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預算0萬元,教育支出預算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預算1409.03萬元,衛(wèi)生健康支出預算19.66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預算19.05萬元,其他支出0萬元。支出預算較2021年減少69.75萬元,主要是2022年危房改造和上年結轉等減少預算69.75萬元。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2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447.74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447.74萬元,比2021年減少13.5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430.64萬元,比2021年增加26.56萬元,主要原因是勞動就業(yè)服務所人員調資,主要用于保障殘疾人聯(lián)合會和勞動就業(yè)服務所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退休人員生活補助,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1017.10萬元,比2021年減少40.1萬元,主要原因殘疾人危房改造經費減少40.1萬元等,主要用于殘疾兒童康復救助、殘疾人危房改造、嚴重精神病人救助、殘疾人無障礙實施改造等重點工作。
重慶市綦江區(qū)殘疾人聯(lián)合會2022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2年“三公”經費預算7萬元,比2021年減少1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比2021年減少(或增加)0萬元;公務接待費0萬元,比2021年或減少1萬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減少兒童康復工作接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7萬元,比2021年減少(或增加)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比2021年減少(或增加)0萬元。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 機關運行經費。2022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42.13萬元,比上年減少2.94萬元,主要原因是支出結構調整。主要用于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水電費、物管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重慶市綦江區(qū)殘疾人勞動就業(yè)服務所不在機關運行經費統(tǒng)計范圍之內。
2. 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3. 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2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1,017.1萬元。
????具體申報情況見后表
1、殘疾兒童康復治療救助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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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農村貧困殘疾人危房改造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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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殘疾人無障礙設施改造經費
殘疾人無障礙設施改造經費績效目標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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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信息: |
510001-重慶市綦江區(qū)殘疾人聯(lián)合會(本級) |
預算項目: |
50011021T000000049401-殘疾人無障礙設施改造經費 |
職能職責與活動: |
07-殘疾人無障礙設施改造經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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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門: |
510-重慶市綦江區(qū)殘疾人聯(lián)合會 |
項目經辦人: |
尹健 |
項目總額: |
35.00 |
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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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執(zhí)行率權重: |
10 |
項目經辦人電話: |
023-61270579 |
其中: ??財政資金: |
35.00 |
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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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標: |
實施約120戶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項目,幫助貧困殘疾人家庭進行人性化和個性化的改造,消除減少殘疾人居家生活障礙,促進殘疾人生活共奔小康,營造良好的扶殘助殘氛圍和無障礙環(huán)境,改造殘疾人家庭滿意度達95%以上。 |
財政專戶管理資金: |
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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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資金: |
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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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投入資金: |
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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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貸款: |
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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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指標性質 |
歷史參考值 |
指標值 |
本年指標值 |
度量單位 |
權重(%) |
本年權重(%) |
指標方向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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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出指標 |
數(shù)量指標 |
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戶數(shù) |
≥ |
120 |
120 |
戶 |
20 |
20 |
正向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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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出指標 |
時效指標 |
2022年度內完成目標任務 |
= |
100 |
100 |
% |
20 |
20 |
正向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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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出指標 |
成本指標 |
無障礙改造安排戶均資金 |
= |
3100 |
3100 |
元 |
20 |
20 |
正向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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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標 |
社會效益指標 |
惠及人數(shù) |
≥ |
120 |
120 |
人 |
10 |
10 |
正向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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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意度指標 |
服務對象滿意度指標 |
改造殘疾人家庭的滿意度 |
≥ |
95 |
95 |
% |
10 |
10 |
正向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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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標 |
社會效益指標 |
殘疾人對無障礙實施認可度 |
≥ |
90 |
90 |
% |
10 |
10 |
正向指標 |
?
4. 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至2021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2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2輛、執(zhí)勤執(zhí)法用車0輛。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zhí)勤執(zhí)法用車0輛。
六、專業(yè)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yè)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yè)發(fā)展目標所發(fā)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guī)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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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預算公開聯(lián)系人:尹健 ??聯(lián)系方式: 座機電話:023-61270579,手機17353299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