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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綦江區職工服務(幫扶)中心2024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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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1.研究制定工會服務職工群眾的項目規劃,指導街鎮、園區、部門職工服務中心及基層服務站點建設。
2.負責困難職工幫扶工作,指導和組織實施春送崗位、夏送清涼、秋送助學、冬送溫暖“四季幫扶”等關愛活動,辦理直接面向廣大職工的服務事項。
3.負責指導全區職工互助保障工作。依照法律和中國工會章程,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監督檢查職工勞動保護、安全衛生等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執行情況。
4.組織對涉及職工權益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參與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以及勞動關系矛盾糾紛的處置和職工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
5.動員和組織廣大職工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基層社區網絡化管理、平安創建,協調化解矛盾
糾紛和利益沖突。負責職工來信來訪工作。
(二)單位構成
重慶市綦江區職工服務(幫扶)中心為區總工會所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4年年初預算數137.64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37.64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收入較2023年增加3.57萬元,主要是經費撥款增加3.57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4年年初預算數137.64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預算104.28萬元,教育支出預算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預算21.8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預算5.83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預算5.73萬元。支出預算較2023年減少0.1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預算減少0.1萬元。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37.64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37.64萬元,比2023年減少0.1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37.64萬元,比2023年減少0.1萬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離休人員離休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0萬元,與上年持平。
2024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0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0萬元,本部門2024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3.9萬元,與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與上年持平;公務接待費0.4萬元,與上年持平;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5萬元,與上年持平;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與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 我單位不在機關運行經費統計范圍之內。
2. 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3. 績效目標設置情況。本單位無項目經費支出。
4. 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至2023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1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1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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