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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綦江區殘疾人聯合會(本級)2024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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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按照綦編〔2012〕266號文件,重慶市綦江區殘疾人聯合會的主要職責有:
1.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等各項法律法規,維護殘疾人的合法權益;團結、教育殘疾人遵守法律,履行應盡的義務。
2.密切聯系殘疾人,了解殘疾人需求,為殘疾人服務,鼓勵殘疾人自尊、自信、自強、自立,為社會主義建設貢獻力量。
3.宣傳促進殘疾人事業發展,動員社會尊重、理解、關心、幫助殘疾人。
4.開展殘疾人康復、教育、扶貧、勞動就業、維權、文體藝術、社會保障和殘疾預防等工作,為殘疾人爭取各種優惠政策,促進殘疾人“平等、參與、共享”。
5.推動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法定比例的各用人單位,依法審核征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6.調查掌握殘疾人狀況,向政府提出決策建議,協助政府研究、制定、實施殘疾人事業的法規、政策、計劃,對有關業務區域進行指導管理。
7.根據國家制定的殘疾評定標準核發本區域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
8.管理和指導各類殘疾人專門協會。
9.承擔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單位構成。
按照綦江委發〔2011〕1號文件,設立重慶市綦江區殘疾人聯合會,為人民團體機構。按照綦編〔2012〕266號文件,本單位內設機構2個,為辦公室和信訪科。
(三)機構改革相關情況。
機構改革未涉及重慶市綦江區殘疾人聯合會。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4年年初預算數2326.4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2143.28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183.11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00萬元,事業收入0.0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00萬元,其他收入0.00萬元。收入較2023年增加295.59萬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預算經費撥款增加485.56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減少189.99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4年年初預算數2326.40萬元,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預算2115.96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預算12.41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預算14.91萬元,其他支出183.11萬元。支出預算較2023年增加295.59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預算增加8.75萬元,項目支出預算增加286.84萬元。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143.28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143.28萬元,比2023年增加485.5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43.28萬元,比2023年增加8.75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變化等,主要用于保障機關本級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離休人員離休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1900萬元,比2023年增加476.82萬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對殘疾人事業方面的投入等,主要用于殘疾人康復、殘疾人事業發展等重點工作。
2024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183.11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183.11萬元,比2023年減少189.99萬元,主要原因是上級政府性基金撥款減少,主要用于殘疾人康復、殘疾人體育等方面的工作。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3.00萬元,比2023年增加1.40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00萬元,比2023年減少0.00萬元;公務接待費3.00萬元,比2023年增加1.40萬元,主要原因是保障正常的公務接待工作開展;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00萬元,比2023年減少0.0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費0.00萬元,比2023年減少0.00萬元。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 機關運行經費。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43.46萬元,比上年增加6.21萬元,主要原因為機構獨立運行補丁今年預算在公用經費內。主要用于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水電費、物管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2. 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0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0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0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0.0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0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00萬元。
3. 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4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2083.11萬元。
4. 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至2023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 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部門預算公開聯系人:李肖? 聯系方式:? 座機電話:023-61270579,手機17783698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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