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綦江區水文與水旱災害防御中心 2021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重慶市綦江區水文與水旱災害防御中心
2021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組織實施全區水文水資源(含水位、流量、泥沙、水質等要素)監測工作;組織實施區級水文站網建設和管理;發布水文水資源信息、情報預報;組織編制洪水干旱防治規劃、重要河庫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災調度以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并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山洪災害治理、水利水毀工程修復工作;完成區水利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單位構成
本單位無下屬二級預算單位。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1年年初預算數452.4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452.43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收入較2020年增加93.35萬元,主要是在職人員經費減少和項目支出經費增加撥款93.35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1年年初預算數452.4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預算0萬元,教育支出預算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預算21.91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預算8.31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預算7.81萬元,農林水支出預算414.40萬元。支出預算較2020年增加93.35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預算減少9.25萬元,項目支出預算增加102.60萬元。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452.43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452.43萬元,比2020年增加93.35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86.73萬元,比2020年減少9.25萬元,主要原因是在職人員經費減少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單位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265.70萬元,比2020年增加102.60萬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災害防治項目支出經費等,主要用于防洪監控及預案編制、水文測報專項、中小河流及山洪災害預警系統物業化服務等重點工作。
本單位2021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1年“三公”經費預算2萬元,比2020年減少3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與2020年持平;公務接待費2萬元,比2020年減少3萬元,主要原因是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從嚴控制公務接待,減少了開支;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與2020年持平;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與2020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 機關運行經費。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39.11萬元,比上年增加1.96萬元,主要原因為在職人員增加公用經費。主要用于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水電費、物管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2. 政府采購情況。本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3. 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1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265.70萬元。
4. 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止2020年12月,本單位共有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預算公開聯系人:黃登茂聯系方式:023-48610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