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綦江區水利水電工程運行服務站 2021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重慶市綦江區水利水電工程運行服務站
2021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1.負責水利水電工程的運行管理、保護和綜合利用;
2.協助水利水電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工作;
3.負責實施水庫大壩及水閘的注冊登記、水庫大壩安全鑒定和監測;
4.負責編制水庫運行調度規程;
5.負責水庫、水電站大壩、堤防、水閘等水利工程的運行管理與劃界。
(二)單位構成
本單位未設置下屬機構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1年年初預算數486.8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486.80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收入較2020年增加54.98萬元,主要是增加項目支出經費撥款54.98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1年年初預算數486.8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預算0萬元,教育支出預算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預算18.03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預算8.74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預算9.01萬元,農林水支出預算451.02萬元。支出預算較2020年增加54.98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預算增加21.41萬元,項目支出預算增加33.57萬元。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486.80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486.80萬元,比2020年增加54.9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06.83萬元,比2020年增加21.41萬元,主要原因是在職人員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279.97萬元,比2020年增加33.57萬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項目支出經費等,主要用于水庫、水閘、堤防工程劃界服務、水利設施安全鑒定及小型水庫大壩安全應急預案專項經費等重點工作。
水利部門2020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1年“三公”經費預算2萬元,比2020年減少6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與2020年持平;公務接待費2萬元,比2020年增加1萬元,主要原因是項目檢查增多,增加了開支;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比2020年減少7萬元,主要原因是公車使用減少;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與2020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 我單位不在機關運行經費統計范圍之內。
2. 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3. 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1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279.97萬元。
4. 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止2020年12月,本預算單位共有車輛1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1輛。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部門預算公開聯系人:黃登茂聯系方式:023-48610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