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1.負責組織編制修訂有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指導街鎮和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的區級部門以及企事業單位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組織開展轄區企事業單位開展環境風險評估和應急預案備案工作。
2.負責建立完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體系,組織開展環境應急演練。
3.負責開展環境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環境事件風險的預測、預報、預警工作。
4.組織開展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響應、事故調查、應急處置工作;協調解決跨區域與跨流域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
5.參與轄區突發環境事件的環境污染損失評估和存在環境安全隱患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
6.組織開展環境應急管理培訓和能力建設工作。
7.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單位構成
重慶市綦江區環境應急管理中心為重慶市綦江區生態環境局所屬公益一類的正科級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4名,其中科級領導職數1名。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3年年初預算數115.7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15.78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收入較2022年增加6.37萬元,主要是物價上漲導致基本支出較上年增加8.37萬元、項目支出較上年減少2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3年年初預算數115.78萬元,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預算7.96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預算3.8萬元,節能環保支出100.04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預算3.98萬元。支出預算較2022年增加6.37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預算增加8.37萬元,項目支出預算減少2萬元。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15.78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15.78萬元,比2022年增加8.3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92.78萬元,比2022年增加8.37萬元,主要原因是物價上漲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離休人員離休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23萬元,比2022年減少2萬元,主要原因是節約開支,減少不必要的支出等,主要用于環境應急物資采購及應急演練,應急搶救等重點工作。
重慶市綦江區環境應急管理中心2023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3年“三公”經費預算3.5萬元,與2022年年初預算持平。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 0萬元,主要原因是當年未安排人員出國出境;公務接待費0萬元,與2022年年初預算持平;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5萬元,與2022年年初預算持平;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主要原因是當年未安排公車購置。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 我單位不在機關運行經費統計范圍之內。
2. 政府采購情況。所屬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3. 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3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23萬元。
4. 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止2022年12月,所屬預算單位共有車輛1輛,其中特種專業技術用車1輛。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未安排購置車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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