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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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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綦江區生態環境監測站2024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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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1.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及其與環境保護和環境監測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行政規章。
2.負責轄區范圍內環境執法監測、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和環境應急監測。
3.接受委托參與對外監測服務。
4.負責《環境質量報告書》、《工業污染源監測及排污狀況報告》、《空氣質量周報》等各類專項監測報告的組織編寫工作。
5.負責定期編報與發布環境質量簡報(或公報)。
6.承擔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單位構成
重慶市綦江區生態環境監測站為重慶市綦江區生態環境局所屬公益一類的正科級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4年年初預算數894.4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894.49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收入較2023年減少16.17萬元,主要是增人增資,物價上漲導致基本支出較上年增加3.62萬元、項目支出較上年減少19.79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4年年初預算數894.49萬元,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84.03萬元,衛生健康支出35.9萬元,節能環保支出736.46萬元;住房保障支出38.1萬元。支出較去年減少16.17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預算增加3.62萬元,項目支出預算減少19.79 萬元。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894.49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894.49萬元,比2023年減少16.1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836.49萬元,比2023年增加50.83萬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資,物價上漲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離休人員離休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58萬元,比2023年減少67萬元,主要原因是減少不必要的項目支出等,主要用于儀器藥品購買、自動監測站日常管理維護品等重點工作。
重慶市綦江區生態環境監測站2024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16.5萬元,比2023年增加0.48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 0萬元,主要原因是當年未安排人員出國出境;公務接待費2.5萬元,比2023年增加0.48萬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資,物價上漲;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4萬元,與2023年持平;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主要原因是當年未安排公車購置。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 我單位不在機關運行經費統計范圍之內。
2. 政府采購情況。所屬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3. 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4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58萬元。
4. 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止2023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4輛,其中應急保障用車2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2輛。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未安排購置車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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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預算公開聯系人:稅靜?????????????????????聯系方式:023-48658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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