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市有關商貿流通業、口岸、物流、外商投資、對外貿易、對外投資、經濟合作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本區有關商貿流通業、口岸、物流、外商投資、對外貿易、對外投資、經濟合作等規劃、政策、規范性文件和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
2.?負責統籌推進本區口岸和物流發展工作;負責全區口岸開放、擴大開放和口岸功能拓展工作,統籌協調全區口岸查驗和配套設施的規劃、計劃、投資、建設和改造工作。
3.?負責口岸通關協調服務工作,統籌協調全區水運、航空、鐵路、公路等多種運輸方式的物流組織、調度、運營、管理工作,協調推進物流通道建設和開通有關工作,統籌優化口岸營商環境,促進跨境貿易便利化;負責組織協調推進外貿進出口跨區域物流聯動協作機制和便利化措施;統籌推進多式聯運發展,培育多式聯運市場主體,豐富拓展聯運產品。
4.?負責城鄉消費物流體系建設,構建物流基礎設施網絡和配套支撐體系;統籌冷鏈行業管理和倉儲發展工作,培育物流市場主體和物流服務品牌,指導國際貨運代理企業備案;負責全區口岸和物流標準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設,牽頭推進物流公共信息平臺建設;負責全區口岸和物流數據統計、分析、研究工作;推進口岸和物流對外交流合作;牽頭推進國際物流園區和綜保型陸地無水港建設。
5.?牽頭推進綦江區積極融入“一帶一路”,加快推進渝南開放高地建設;擬訂開放型經濟發展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負責區開放型經濟體制改革專項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6.?負責牽頭推進國際陸海貿易新通道(綦江)綜合服務區建設;擬訂通道經濟發展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負責中新示范項目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7.?負責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工作;指導本區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等備案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國外對本區出口商品實施貿易救濟措施及其他限制措施的應對工作;負責對外經濟貿易統計和運行情況分析;指導境外跨國公司和國內企業在綦設立地區總部的認定工作;負責區政府外商投訴中心日常工作。
8.?負責本區外經貿發展,加工貿易、轉口貿易和服務貿易發展;開展對外經濟貿易與合作等工作;指導和組織實施對外貿易促進體系建設;統籌對外貿易促進活動;指導、實施出口知名品牌、進出口基地、外貿綜合服務平臺建設;負責指導、實施貿易便利化建設。
9.?負責推進商務領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承擔零售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汽車流通及老舊汽車更新行業流通經營的監督管理,負責對報廢機動車回收活動實施監督管理;負責再生資源回收、舊貨流通等行業以及按有關規定對酒類等重要商品流通經營的監督管理;負責繭絲綢行業行政管理;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負責擬定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指導住宿餐飲、美容美發、養生保健、家政服務等商貿服務業發展,推進行業經營創新;負責指導商貿行業技能技術培訓和鑒定工作;負責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監督管理;統籌推動商務領域“放管服”改革工作。
10.?負責牽頭推進渝南商貿物流中心建設工作;組織實施本區現代市場體系建設;統籌協調城市商圈、城鄉商品交易市場、大型商業綜合體、特色商業街規劃布局,推進商務重大項目庫建設;指導商貿供應鏈體系、公益性農貿市場體系建設,培育和發展商貿市場主體;負責商務統計、市場運行監測、預警信息發布、經濟運行和分析調度;負責城市商圈的日常管理工作。
11.?負責牽頭推進本區消費促進工作;推進連鎖經營、特許經營發展,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負責老字號、名菜、名小吃等商貿服務業品牌的挖掘和培育工作;負責綦江美食地理發布工作。
12.?牽頭擬訂重要生活消費品和重要商品應急保供預案并組織實施;負責落實重要商品儲備制度;承擔突發性災害和突發性事件重要商品保供應急工作;組織協調食用油、肉類、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場供應和市場調節;負責區政府重要商品保供應急辦公室日常工作。
13.?負責牽頭推進本區電子商務發展工作;擬訂電子商務發展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牽頭推進各行業電子商務擴大應用;統籌完善電子商務支撐體系建設;推進重要產品流通追溯體系建設;統籌推進電子商務領域合作與交流;推進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和電子商務示范基地建設;牽頭推進農村電子商務發展;負責電商企業認定;推進互聯網信息技術在商務領域的推廣應用,實施“互聯網+流通”行動計劃,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促進傳統商業轉型升級和新興業態發展;負責區電子商務發展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
14.負責牽頭本區會展經濟發展工作;擬訂會展經濟發展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建立會展經濟指標統計體系和信用評價體系,優化會展行業環境;推進會展基礎設施建設;統籌區內外大型經貿展會活動,培育品牌特色展會;負責區政府會展辦公室日常工作。
15.?對商務領域負有行業行政管理職責的企業實施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舉報投訴受理,協同有關部門打擊商業欺詐。
16.?負責做好與市中新示范項目管理局、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重慶市委員會、中國(重慶)自由貿易試驗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銜接工作。
17.?負責指導全區商貿行業、口岸和物流相關社會組織、中介機構工作。
18.?負責機關、直屬事業單位和管理的行業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19.?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單位構成
?重慶市綦江區商務委員會屬行政機構,內設科室8個,下設事業單位2個,分別是重慶市綦江區通道經濟發展中心、重慶市綦江區電子商務公共服務中心。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3年年初預算數2087.62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2087.62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元,事業收入0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收入較2022年增加214.65萬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預算經費撥款增加214.65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3年年初預算數2788.87萬元(含上年結轉701.2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預算1363.50萬元,科學技術支出40.0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預算230.07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預算41.98萬元,商業服務業等支出1065.00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預算48.33萬元。支出預算較2022年增加915.90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預算減少7.35萬元,項目支出預算增加923.25萬元。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788.87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788.87萬元,比2022年增加915.90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014.37萬元,比2022年減少7.35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變動引起的正常薪資變化,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離休人員離休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部門的正常運轉支出;項目支出1774.50萬元,比2022年增加923.25萬元,主要原因是疫情之后,為盡快恢復經濟,我委積極作為,業務項目增加,導致項目經費有所增加。
重慶市綦江區商務委員會2023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3年“三公”經費預算23萬元,比2022年減少14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元,與上年持平;公務接待費16萬元,比2022年減少14萬元,主要原因是疫情后,我委厲行節約,減少公務接待費的支出預算;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7萬元,與上年持平;公務用車購置費0元,與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81.40萬元,比上年增加22.14萬元,主要原因為疫情常態化要求對經濟影響較大,機關任務加重,出差、會議等次數增多,為保障機關的基本運轉,增加了部分開支。主要用于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水電費、物管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2. 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1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元。
3. 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3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1774.50萬元。
4. 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至2022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2輛,其中應急保障用車1輛,一般公務用車1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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