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綦江區社會經濟調查隊
2024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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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按照“綦委編〔2019〕70號”文件,區社會經濟調查隊的主要職能職責有:
1.組織開展全區經濟普查、人口普查、農業普查等普查工作。負責草擬普查計劃,設計普查方案,匯總、整理、提供普查數據和資料,研究解決普查專業技術方面的問題。
2.組織實施城市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調查,分析社會經濟現狀及發展趨勢。
3.組織實施農村經濟社會樣本調查,分析農村經濟社會發展趨勢及農村居民收入結構及變化情況。組織實施企業景氣調查,開展企業景氣調查分析和預測。
4.負責建立、維護和更新普查名錄庫、數據庫及調查信息庫,對普查資料及調查資料進行利用和統計分析。
5.承擔統計執法檢查和查處統計違規違法行為的具體工作。
6.承辦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單位構成
重慶市綦江區社會經濟調查隊,是重慶市綦江區統計局下屬 ?二級預算單位。增掛“重慶市綦江區統計執法隊、重慶市綦江區普查中心”兩塊牌子,按照市人事局“渝人〔2007〕100號”文件,為參照公務員制度管理單位,按照“綦委編〔2019〕70號”文件,為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4年年初預算數356.54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356.54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收入較2023年增加6.16萬元,主要是人員經費預算增加6.16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4年年初預算數356.54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預算268.32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預算46.12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預算18.75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預算23.35萬元。支出預算較2023年增加6.16萬元,主要是工資增長,人員經費支出預算增加,原運轉性項目經費按照全區預算要求調整為公用經費,基本支出預算增加18.56萬元,項目支出比去年減少12.4萬元。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356.54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56.54萬元,比2023年增加6.1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56.54萬元,比2023年增加18.56萬元,主要是工資福利、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人員經費增加9.66萬元,公用經費增加8.91萬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職和退休人員工資福利待遇,臨聘人員勞務費以及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0萬元,比上年減少12.4萬元。主要是運轉性項目經費類別調整為公用經費,本年未安排項目經費。
本單位2024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0萬元,與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 機關運行經費。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70.82萬元,比上年增加8.91萬元,主要原因是原運轉性項目經費10.4萬元調整為公用經費。主要用于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臨聘人員勞務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2. 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萬元。
3. 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4年項目未安排項目支出,故未進行項目績效目標設置。
4. 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至2023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0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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