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1.根據本地區政治、經濟、科學、生態和文化教育事業發展的需要,積極收集和收藏各種書刊資料,成為具有地方特點的圖書情報資料中心。
2.通過館內流通閱覽、館際互借、郵寄借書、書目參考、咨詢解答等各種形式和服務手段為讀者服務,成為本區圖書館服務工作的中心。
3.積極開展書目、索引工作,編印出版本地區館藏圖書資料目錄、索引,以及與本區重點科研、生產項目有關的書目資料,成為本區圖書情報資源中心。
4.充分發揮在普及科學文化知識,提高廣大讀者思想、理論和科學文化水平方面的作用,成為本區校外終身教育和讀者自學研究的中心。
5.組織各系統圖書室之間的協作和協調工作,成為本區圖書室網絡的中心。
6.積極開展業務輔導、協助和指導鎮街圖書分館圖書通借通還“一卡通”及農家書屋管理,建立城鄉圖書網絡化。
7.負責全區文化旅游資源信息共享工程技術指導和培訓。
8.積極推動、引導綦江區全民閱讀工作。
9.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單位構成
重慶市綦江區圖書館為區文化旅游委所屬事業單位,機構類型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級別為正科級,經費形式為財政全額撥款,宗旨為保存借閱圖書資料,促進社會經濟文化發展。下設辦公室、輔導部、活動部、地方文獻古籍保護部等4個內設機構。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3年年初預算數262.8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262.80萬元(含上年結轉84.43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0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00萬元,事業收入0.0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00萬元,其他收入0.00萬元。收入較2022年增加51.29萬元,主要是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經費撥款增加52.65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經費撥款增加2.63萬元,衛生健康支出經費撥款減少2.25萬元,住房保障支出經費撥款減少1.74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3年年初預算數262.80萬元,其中: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預算223.18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預算27.45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預算6.19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預算5.97萬元。支出預算較2022年增加51.29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預算減少24.16萬元,項目支出預算增加75.45萬元。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62.80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62.80萬元,比2022年增加51.2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47.60萬元,比2022年減少24.16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正常退休2人,除社保費因基數調整略有增加外,其余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職業年金等均同步減少,其資金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離休人員離休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115.20萬元,比2022年增加75.45萬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產生的圖書及設備購置、川渝經濟圈協作等項目80.00萬元未及時下達支付,結轉到今年,同時當年項目正常減少4.55萬元,項目資金主要用于圖書及設備添置、川渝經濟圈協作、三館免開放等重點工作。
重慶市綦江區圖書館2023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收入和支出,與上年持平。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3年“三公”經費預算3.90萬元,比2022年增加0.20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00萬元,比2022年減少0.00萬元,與上年持平;公務接待費0.40萬元,比2022年增加0.20萬元,主要原因是今年預計外單位交流學習會增加而增加接待費用0.2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50萬元,比2022年減少0.00萬元,與上年持平;公務用車購置費0.00萬元,比2022年減少0.00萬元,與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 我單位不在機關運行經費統計范圍之內。
2. 政府采購情況。當年本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0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0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0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0.0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0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00萬元。
3. 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3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35.20萬元。
4. 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至2022年12月,本單位共有車輛1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1 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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