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綦江區信訪投訴受理中心
2021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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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1.受理和辦理網上信訪事項。主要包括受理群眾網上信訪投訴,承辦國家投訴受理辦公室、市信訪投訴受理中心交轉的網上投訴事項,向各街鎮、區級相關單位交辦、轉送網上信訪事項,推動網上信訪代理和視頻接訪工作,為開展網上信訪工作提供指導服務。負責區信訪辦公開電話的接聽、受理辦理工作。
2.承擔信訪信息化服務工作。負責全區信訪信息系統的管理維護工作,負責信訪數據的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區信訪辦門戶網站、新媒體平臺的管理維護工作。指導街鎮和部門信訪投訴受理工作和信訪系統信息化建設工作。
3.負責區群眾接待中心(大廳)和區級領導公開定點接待場所有關工作,做好群眾來信、來訪事項的交辦、轉送工作,匯總、分析、反映和通報重要來信來訪信息。
4.協助處理涉及政策性、群體性的信訪問題,調查研究群眾思想動態和群眾工作情況,形成意見建議。
5.協助處理群體性集訪和突發事件,參與群眾到市進京上訪的勸返和處置工作。
6.完成區信訪辦公室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
2021年收入預算數230.14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230.14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收入較去年減少30.37萬元,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縮減開支。
(二)支出預算
2021年支出預算數230.14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預算194.64萬元,教育支出預算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預算17.88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預算8.68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預算8.94萬元。支出預算較去年減少30.37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預算減少17.88萬元,項目支出預算減少14.6萬元。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1年年初一般公共預算收入230.14萬元,比2020年減少30.3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09.39萬元,比2020年減少17.88萬元,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縮減開支;項目支出20.75萬元,比2020年減少14.6萬元,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縮減開支。
重慶市綦江區信訪投訴受理中心2021年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1年“三公”經費預算5萬元,比2020年增加1.5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比2020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沒有安排人員因公出國(境);公務接待費1.5萬元,比2020年增加1.5萬元,主要原因是工作開展的需要;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5萬元,比2020年減少(或增加)0萬元,主要原因是公務車改革,嚴格公務車管理,控制公務車費用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0.00萬元,比2020年減少(或增加)0.00萬元;主要原因是無購置公務車需求。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區信訪投訴受理中心不在機關運行經費統計范圍之內。
(二)政府采購情況
區信訪投訴受理中心無政府采購預算。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1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 20.75萬元。
(四)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至2021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1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1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以下為常見專業名詞解釋,部門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解釋和增減。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聯系方式:劉丹,電話:023-85888630???????部門預算公開聯系人:劉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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